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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149-2010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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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UDC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CJJ 149-2010 备案号 J 1069-2010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urban outdoor advertising facilities 2010 -07 -20 发布 2011 -0 2 -0 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urban outdoor advertising facilities CJJ 149-2010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 :2 0 1 1 年 2 月

2、 1 日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 0 1 0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urban outdoor advertising facilities CJJ 149 - 2010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出 版 、发 行 ( 北京西郊百万庄) 各地新华书店、建筑书店经销 北京红光制版公司制版 北京市兴顺印刷厂印刷 * 开本: 850X1168毫 米 1/32 印张: 2 X 字数: 65千字 2010年 12月第一版 2010年 12月第一次印刷 定价: 12. 0 0 元 统一书号 : 15112 17940 版权所有翻印必究 如有

3、印装质量问题,可寄本社退换 (邮政编码 100037) 本社网址: http: /www. cabp. com. cn 网上书店: http: /www. china-building, com. cn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公 告 第 697号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CJJ 149 - 2010,自 2011年 2 月 1 日起实施。其 中 第 2.0.2、 2.0.11、3.4.1、7. 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 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

4、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0年 7 月 2 0日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关 于 印 发 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第一批)的通知 ( 建 标 2006 77号 文)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 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 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 .总则; 2 .基本规定; 3. 设置 要求; 4 .照明; 5 .材料选用; 6 .设计; 7 .施工及验收; 8. 维 护和检测。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上海环境卫生

5、工程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 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上海 市徐汇区石龙路 345弄 11号,邮政编码: 200232)。 本 规 范 主 编 单 位 :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 规 范 参 加 单 位 :上海建设钢结构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城市建设研究院 上海市户外灯光广告设置服务中心 天津市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 广州市环境卫生研究所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 王 志 国 冯 蒂 钱 红 万 云 峰 董经纬杜 梅郑双杰 王 亚琦 陈兆林潘增权 张明 成孙松洋郑景 文 刘晶昊 田毅刘晓兰 本规范主要 审 查人员: 殷正声胡 天 兵

6、 杨雷 徐 雷 菲容明 东 李沈裘 范波辉兰 树全 张郭毕韩 5次 細 .1 基本规定 . 2 设置要求 . 5 3 . 1 建 ( 构)筑 物 上 的 户 外 广 告 设 施 5 3 . 2 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7 3 . 3 地 面 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 7 3 . 4 移动式 户外广告设施 9 mm 10 材料选用 . 11 m f .13 6.1 一 般 规定 13 6 . 2 结 构 设 计 13 6 . 3 结 构 构 造 15 6 . 4 结构 变形 .16 6 . 5 电气系 统要求 16 6 . 6 防 雷 设 计 .17 施工及验收 . 18 7.1 一 般 规定

7、.18 7 . 2 混凝土 结构施工 18 7 . 3 钢结构施工 19 7 . 4 电气 及 防雷 施工 21 7.5 验 收 . 22 维护和检测 24 8.1 一 般 规定 .24 8 . 2 维 护 保 养 .24 68 . 3 安全检测 25 本规范用 词说 明 . 26 引 用标准 名录 . 27 附 :条文 说 明 . 29 7Contents General Provisions 1 Basic Requirements 2 Requirements 5 3. 1 Outdoor Advertising on Building 5 3. 2 Outdoor Advertisin

8、g on Public Sites 7 3. 3 Outdoor Advertising on Ground 7 3.4 Vehicle . 9 Light . 10 Material . 11 Design . 13 6.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13 6. 2 Structure Design 13 6. 3 Structure Detail 15 6.4 Structure Deformation. 16 6. 5 Electrical System Requirements 16 6. 6 Thunderproofing Design . 17 Constru

9、ction and Acceptance 18 7.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18 7. 2 Concrete Structure Construction 18 7. 3 Steel Structure Construction 19 7. 4 Electrical and Thunderproofing Coijstruction . 21 7. 5 Acceptance. 22 Maintenance and Inspection 24 8.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24 8.2 Maintenance 24 88. 3 Safety

10、Inspcetion . 25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26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 27 Addition: 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29 91 . 0 . 1 为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设 置的管理, 科学合 理地 利 用城市 空间资源 ,确保 户外广告设施安 全可 靠 ,创造健康 、有 序 的户外 视觉 环境,制定本规范。 1 . 0 . 2 本规范 适 用于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城市 之间交 通 干道周 边 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 1 . 0 . 3 户外广告设施的

11、设置 除应符合 本规范的规定外, 尚应符 合 国 家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基本规定 2 . 0 . 1 户外广告设施 包括 在城市建( 构)筑 物 、交 通工具 等载 体的外部 空间 ,城市 道 路及各 类 公共 场 地,以及城市 之间 的 交 通 干道边 设置( 安装、 悬挂 、张 贴 、绘 制、 放 送、 投映等 )的各 种 形式 的 商 业广告、公 益 广告设施。户外广告设施 分类应符合表 2. 0 .1 的规定。 表 2 . 0 . 1 户外广告设施分类 类别名称 内容 与 范 围 建 ( 构)筑 物 上的 户外广告设施 设 置 在 建 ( 构)筑 物 外 墙面 、顶 部的各 类

12、户外广告设施, 包括屋顶 户外广告设施、 平 行于 墙面 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垂直 于 墙面 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及 围墙 上设置的户外广告 设施 公共设施上的 户外广告设施 设置在 道 路 两侧 和公共 场 所的灯 杆 、电杆 、公 交车站牌 、 候车亭 、报刊亭 、电话亭 、阅报栏 、画廊 、 自 动售货机 、 自行 车棚等 公共设施上的各 类 户外广告设施 地 面 上的户外 广告设施 直接 在地 面 安装的各 类 户外广告设施, 包括立杆式 户外 广告设施、 底座式 户外广告设施、 大型落 地户外广告设施 及 大型高立柱 户外广告设施 移动式 户外 广告设施 设置在 移动交 通工具或 飞

13、艇 、气球等升空器 具上的户外 广告设施, 包括车辆 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船舶 上设置 的户外广告设施及 空 中 移动 户外广告设施 2 .0 .2 户外广告设施严禁在下列位置设置: 1 交通信号设施、交通指路牌、交通标志牌、交通执勤岗 设施、道路隔离栏、人行天桥护栏、高架轨道隔声窗( 隔声墙) 、 道路及桥梁防撞墙与隔声窗( 隔声墙) ;2 国家机关、文化教育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点 及其建筑控制地带; 3 危房或可能危及建( 构)筑物和设施安全的位置; 4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 2 .0 .3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 不应影响 市政公用设施、 交 通安全 设施

14、、 交 通标志的 使 用,并 不应 在 下列 位置设置: 1 道 路 交叉口视距三角形 范 围 内; 2 除道 路 隔离栏 外的 交 通安全设施、 交 通 标 志 10m范 围 内; 3 河道 、防洪堤 的安全 防 护范 围 内; 4 各 类 地 下 管 线 、架空线 及其 他 生 命线 工程 保 护范 围 内; 5 人行天 桥落 地 扶梯 、过 街 地 道 、过 江 ( 海) 隧道 、公路 收 费口 、高架道 路 落 地 匝道 及 轨道交 通 等 人和 车流 出 入口 10m 范 围 内。 2 .0 .4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 不应妨碍 生 产 和人民生 活 ,损害 市 容市 貌 或 者 建筑

15、 形象 ,并 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不应跨越 城市 道 路、公路设置户外广告; 2 沿街毗邻 建筑 物之间 的 空间不应 设置户外广告; 3 坡屋顶 建筑 顶 部 不应 设置户外广告; 4 大 量 车流 集 散 的公共建筑出 入口 外 两侧 各 5m范 围 内 不 应 设置户外广告。 2 .0 .5 户外广告设施 不应利 用行 道树 或 损毁绿 地,并 应符合下 列 规定: 1 不应依附手 行 道树 设置户外广告; 2 不应 在 道 路 绿化分隔带 中设置户外广告。 2 . 0 . 6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应符合 城市规划要求, 应与 城市规划 功能分 区 相适应 ,合 理布 局 ,规范设置。

16、 应 编制 符合当 地城市 特 色与风貌 的户外广告设施 专项 规划, 确 定城市 不同功能 区 域 的户 外广告设施设置要求。 2 .0 .7 户外广告设施 应 安全、 美观 ,与 城市容 貌 及 周围 环境 相协 调,并 应符合节能与 生 态 环 保 的要求。 2 . 0 . 8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 不得损害 建筑 物 、街景 和城市 轮廓 线 的 重 要 特 征, 不得破坏被依附载 体的 整 体 效果 ,其设置位置、 形式 、大小 、色彩 、图 案必须 与 建筑及其 他 所 依附 的 载 体 相 协 调。 2. 0. 9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 不得影响被依附载 体的 使 用 功能 , 不得

17、影响 建筑 物 安全, 不得影响消防 通 道 。 2 .0 .1 0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 应注重昼夜景观协 调。 属同 一 形式 多处 设置的, 应 统一规格、材质。 2. 0.1 1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结构安 全、可靠,应及时进行更新、维护、保养,并应按期进行安全 检查。3 设置要求 3 . 1 建 ( 构)筑物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3 .1 .1 屋顶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建 ( 构)筑 物屋顶 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 准 城市 居 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 50180有关日照 间距 的规 定, 不得妨碍相邻 建筑的日照 采 光。

18、2 户外广告设施的 最大高度应符合表 3. 1. 1 的规定。 表 3 . 1 . 1 屋顶户外广告设施最大高度 建 ( 构 )筑 物 高 度 ( m) 户外广告设施的 最大高度 ( m) 7 (1 层 、2 层 ) 不宜 设置 7-10 (3 层 ) 3 1025 (4层 8 层 ) 6 2560 (9层 20层 ) 8 6090 (21层 30层 ) 不宜 设置 90 (30层 以上) 严 禁 设置 3 户外广告设施 水平投影面积之 和 宜小 于建( 构)筑 物屋 顶 建筑 面积 的 1/8。户外广告设施外 表面不得超 出 母 体建( 构) 筑 物屋顶四周边线 。户外广告设施 底 部构 架

19、高度不宜大 于 lm 。 4 屋顶 户外广告设施 宜采 用 镂 空面 板 ,不得 对建( 构)筑 物 结构构 成 威胁 ,设置 屋顶 户外广告设施的建( 构)筑 物应 由建 筑安全检测 机 构进行建筑结构安全检测。 3 . 1 . 2 平 行于 墙面 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户外广告设施 宽 度应与墙面相协 调, 四周不得超 出 墙面 5外 轮廓线 。垂直 方向突 出 墙面距离不宜大 于 0.5m,道 路上 空 设 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不得妨碍 行人、 车辆 通行安全。 2 贴附 于 墙面 的户外广告设施 宜 设置在 多层 建筑 墙面 和 高 层 建筑的 裙楼 墙面 。单 个

20、 广告 面积 ( 除 广告 幕 布外) ,在 商 业区 域 内 宜小 于 100m2,商 业区 域 外 宜小 于 50m2; 建 ( 构)筑 物同 一 面墙 上的广告总 面积不宜大 于 该 墙面积 的 30%。 3 高层 建筑主 楼 墙面宜 设置 镂 空 文字及 图 案 等形式 为 展示 体的户外广告设施, 从 地 面 至该 广告 底 部的 高度小 于 100m时 , 广告 高度宜小 于 3m,单 面墙 上设置的广告总 面积应小 于 50m2 ; 超 过 100m时 ,广告 高度不宜大 于 6m,单 面墙 上设置的广告总 面积应小 于 100m2。 3.1. 3 垂直 于 墙面 设置的户外广告

21、设施 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户外广告设施 宜 设置在 多层 建筑 墙面 和 高层 建筑的 裙楼 墙面 ,自建筑 物 0 .0 0起 到 户外广告设施 顶 部的 高度不宜超 过 24m0 2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应 考 虑 与 各 种架空线 的关 系 ,其 净 空 应符合 城市规划要求。 3 户外广告设施的 高度与 宽 度 比 宜 为 6 : 1 8 : 1。 4 户外广告设施 不得 突 出 道 路红 线 和用地红 线 ,不得妨碍 行人、 车辆 通行安全。 5 经 当 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有人行 道 的路 面 上 空 允许突 出 道 路红 线 的户外广告设施 按 其 距离 地 面高度不

22、同 , 应分别符合下列 规定: 1) 2. 5m 以 下 ,不得 突 出 道 路红 线 设置; 2) 2. 5m 以上, 突 出 道 路红 线距离不应大 于 0.5m; 3) 3m 以上, 突 出 道 路红 线距离不应大 于 2m; 4) 5m以上, 突 出 道 路红 线距离不宜大 于 3m。 6 经 当 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在 无 人行 道 的路 面 上 空 允许突 出 道 路红 线 的户外广告设施 按 其 距 地 面高度不同 ,应 分别符合下列 规定:1) 4m 以 下 ,不得 突 出 道 路红 线 设置; 2) 4m 以上, 突 出 道 路红 线距离不应大 于 0.5m。 3.

23、1 . 4 围墙 上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设置在实体 围墙墙面 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其 突 出 墙面 的 距离应小 于 0.1m,高度不得超 出 围墙高度 ,宽 度应小 于 围墙柱 墩 之间 的实 墙面 ; 2 透 空围墙 上 不宜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3 围墙顶 严 禁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3 . 2 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3 .2 .1 依附 灯 杆 ( 或 电杆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不得影响交 通 安全。 3 .2 .2 同 一 道 路, 只 能 在 同 一 种 灯 杆 ( 或 电杆 )上设置广告, 单根灯 杆 ( 或 电杆 )上 不得重 叠 设置; 同 一路

24、段 的灯 杆 ( 或 电 杆 )上设置的广告 应 做到 形式 、尺寸 、位置一 致 ,并 与周围景观 相协 调。 3 .2 .3 灯 杆 ( 或 电杆 )户外广告设施, 牌 面 ( 单 面 )面积不得 大 于 2m2,任 意一 边 的 长 度不得大 于 2m,厚 度不得大 于 0. 3m; 牌面底 部 距离 地 面高度不得小 于 3m。 3 .2 .4 亭 、棚 、栏等 公共设施的 顶 部 不得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3 .2 .5 公 交站牌 、路 名牌 、消 火栓 、出 租 车 停 靠 点招 牌等 设施 5m范 围之 内 不得 设置 独 立式 户外广告设施。 3 .2 .6 邮 箱 、废 物

25、 箱 等 公共设施上 不宜 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3 . 3 地面上的户外广告设施 3.3.1 沿 主要 商 业 街 人行 道 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纵向 间距不应 小 于 25m,沿 其 他道 路人行 道 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纵向 间距不应 小 于 50mo 3. 3. 2 立杆式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广告设施设置位置 不得影响 行人通行, 宽 度小 于 3m 的人行 道不得 设置 立杆式 户外广告设施; 2 广告设施 不得超 出人行 道 路 沿 石外 缘 ,且 牌面 外 缘 距 人 行 道 路 沿 石外 缘 不得小 于 0. 2m; 3 广告设施 牌面 ( 单 面 )面积

26、不得大 于 2m2,任 意一 边 长 度不得大 于 2m,厚 度不得大 于 0.3m; 4 广告设施 牌面底 部 距离 人行 道 地 面 的 高度不得小 于 2. 5mc 3 .3 .3 底座式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宽 度小 于 5m 的人行 道 或 面积小 于 50m2的 广 场 ( 空 地) 不得 设置 底座式 户外广告设施; 2 底座式 户外广告设施的 底座 和 牌面 外 缘 距 人行 道 路 沿 石 外 缘 宜 为 0. 4m1. 0m; 3 底座式 户外广告设施的总 高度不得大 于 2. 4m,底座 占 地 面积不得大 于 lm 2,宽 度不得大 于 1.5m,

27、高度应与 宽 度相协 调; 4 底座式 户外广告设施 牌面 ( 单 面 )面积不得大 于 2. 5m2, 厚 度不得大 于 0. 5m; 5 设置 底座式 户外广告设施的人行 道 净宽 应大 于 4. 5m; 6 步 行 街 上的 底座式 户外广告设施 应 设置在 步 行 街 的 休憩 带 中, 形式应与 步 行 街风 格 相协 调。 3. 3. 4 大型落 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大型落 地户外广告设施 不宜 设置在人 口 密 度 较 大 的城市 中心区,可设置在 机场 、高 速 公路 入口 及郊区公路 两侧等 人 口 密 度 较 小 的区 域 ; . 2 大型落 地户外

28、广告设施的 高度应小 于 10m,宽 度应与高 度相适应 ,不宜大 于 30m。 3. 3 . 5 大型高立柱 户外广告设施设置 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在城市建 成 区内 应 严格 控 制设置 大型高立柱 户外广告设 施,城市中心区严 禁 设置 大型高立柱 户外广告设施; 2 城市 快速 路及公路 两侧 设置的 大型高立柱 户外广告设施 高度不宜超 过 22m,其规格 尺寸 、间距应分别符合表 3. 3. 5-1和表 3. 3. 5-2的规定 ; 表 3 . 3 . 5 - 1 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牌单面尺寸 道 路 类别 牌 面 尺 寸 ( mXm) 城市 快速 路、主要公路、次要公路

29、5X15 高 速 公路 6X18 表 3.3. 5 - 2 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的最小间距 道 路 类别 最 小 间 距 ( m) 次要公路 300 城市 快速 路、主要公路 400 高 速 公路 500 注 :“ 最小间距 ”是 指任 意 两 个 大型高立柱 户外广告设施 之间 的 距离 。 3 大型高立柱 户外广告设施 不得 设置在 隧道 体及 隧道两 端 下 沉 地 段 两侧 ,不得 设置在 桥 梁 体( 含 主 桥 、引桥 和 匝道 )上; 4 大型高立柱 户外广告设施 牌面下 缘 距离 地 面高度不得小 于 10mo 3 . 4 移动式户外广告设施 3 . 4 . 1 车身上设置的

30、户外广告,不得影响交通安全。车头、车 尾 部 ( 含前后风挡玻璃内外)及车身两侧车窗严禁设置户外 广告。 3 . 4 . 2 车辆 广告 应当整 洁 、美观 ,不得 对 原 车 颜 色 全部 遮盖 , 其 色彩应与车 体 颜 色协 调。 3. 4 . 3 利 用 船舶等水 上各 类交 通工具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不 得影响船 行安全, 宜 设置通 透 式 广告 牌 。 3 . 4 . 4 空 中 移动 广告 涉 及 航 空 安全管理,必须 符合 国 家 的有关 规定。明 照 4 4 .0 .1 户外广告照明设施 不得影响居 民生 活 、行人和 车辆交 通 安全。 4 . 0 . 2 商 业 街

31、 户外广告设施 最大 允许亮 度应符合表 4. 0 .2 的 规定。 表 4. 0. 2 商业街户外广告设施最大允许亮度 广告 被 照 面 的 面积 s (m2) 最 大 允许亮 度 ( cd/m2) 10 400 注 :表 中规定 不适 用于 霓虹 灯、 LED 显示屏 形式 的户外广告设施。 4. 0. 3 其 他 地区户外广告设施 最大 允许亮 度应 按 表 4. 0. 2 乘 以 修 正系 数 K ,行政 办 公区和公共 活动 区 K 值 为 0.4,工业区 K 值 为 0.2,住 宅 区 K 值 为 0.1。 4 .0 .4 户外广告照明 宜 优 先选用 节能 、环 保 的新光 源

32、、新灯具。 105 材料选用 5. 0.1 户外广告设施 采 用的 金 属 材料 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结构所 采 用的钢材,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碳素 结构钢 GB/T 700、 低 合 金 高 强 度 结构钢 GB/T 1591中的有关规定; 2 面 框 架 所 采 用的 金 属 材料, 宜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不 锈 钢 冷轧 钢 板 和钢 带 GB/T 3280、 装 饰 用 焊 接不 锈 钢管 GB/T 18705、 一 般 工业用 铝 合 金板 、带 材 GB/T 3880.1GB/T 3880.3、 一 般 工业用 铝 及 铝 合 金热挤压 型 材 GB/T 6892中

33、的 有关规定; 3 结构所 采 用的钢材 应 具有 抗拉 强 度 、伸长率 、屈 服强 度 、 冷弯试 验、 冲击韧 性及 硫 、磷含 量的 合 格 保 证 ,焊 接 结构 尚应 具 有 碳含 量的 合 格 保 证 。 5. 0. 2 户外广告设施 采 用的 混凝土 材料 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基础及钢 筋 混凝土 结构所 采 用的 水 泥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 准 通用 硅酸盐 水 泥 GB 175的规定; 2 基础及钢 筋 混凝土 结构所 采 用的 砂 、石, 应符合 现行行 业标准 普 通 混凝土 用 砂 、石质量及检验 方法 标准 JGJ 52的 规定; 3 基础及钢 筋 混凝土

34、 结构所 采 用的 普 通钢 筋 的强 度 标准 值 应 具有 不小 于 95%的 保 证率 ,并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钢 筋 混 凝土 用钢第一部 分 热轧 光 圆 钢 筋 GB 1499.1、 钢 筋 混凝 土 用钢第 二 部 分 热轧 带 肋 钢 筋 GB 1499. 2 的有关规定。 5 .0 .3 户外广告设施 采 用的 焊 接 材料 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手 工 焊 接 所 采 用的 焊 条,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碳 钢 焊 条 GB/T5117、 低 合 金 钢 焊 条 GB/T 5118的有关规定; 2 自 动 焊 接 或 半 自 动 焊 接 所 采 用的 焊丝

35、、焊剂 ,应符合 现 11行国 家 标准 熔 化 焊 用钢 丝 GB/T 14957的有关规定; 3 C 2气 体 保 护 焊 所 采 用的 焊丝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气 体 保 护 电 弧焊 用 碳 钢、 低 合 金 钢 焊丝 GB/T8110、 碳 钢 药 芯焊丝 GB/T 10045的有关规定。 5 .0 .4 户外广告设施 采 用的其 他 材料 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螺栓 、锚 栓 ( 机 械 型 和 化学 试剂 型 ) 、地 脚螺栓 、自 攻螺 钉 、螺 母 及 垫圈 等 紧固件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紧固件 机 械 性 能 GB/T 3098.1GB/T 3098.

36、 20的有关规定; 2 钢结构用 高 强 度 螺栓 ( 大 六 角 或 扭剪 型 )及其 螺 母 、垫 圈 ,其规格性 能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钢结构用 高 强 度大 六 角 头 螺栓 、大 六 角 螺 母 、垫圈 技术条 件 GB/T1231、 钢结构用 扭 剪 型高 强 度 螺栓连 接 副 GB/T 3632的有关规定; 3 户外广告设施的 面 板 所 采 用的安全 玻璃 或 聚碳酸酯板 , 其 产 品 性 能 指 标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钢 化 玻璃 GB/T 9963、 夹 层 玻璃 GB 9962等 有关规定。 126 设 计 6.1 一般规定 6 .1 .1 户外广告设施

37、 应 由具备 相 关设计 资 质的设计单位结 合 建 筑 整 体布 局 、建筑 物立面 及 周边 环境要求进行设计。 6 . 1 . 2 户外广告设施一 般采 用钢结构 形式 ,其钢结构的选 型 、 布置和构 造应 便 于制 作 、安装和维护。 6 . 2结构设计 6. 2 .1 结构设计 应 按承 载能 力极 限 状 态 的基本组 合 和 正 常 使 用 极 限 状 态 的标准组 合 进行设计。考 虑 地 震作 用 时 应 按 地 震作 用 效 应 和其 他 荷 载效应 的基本组 合 进行设计。 6 . 2 . 2 结构构 件承 载 力 设计, 应采 用 下列 极 限 状 态 设计 表 达

38、式 : 7 o S R (6. 2. 2) R =R(fc,f,ak ) 式 中: “一结构构 件 重 要性 系 数;位于人 流 量或 车流 量 较 大 的 重 要位置,设计 使 用年限为 20年的户外广告设施 取 1.11.2; 破坏 时 对人 身 安全及 财 产损 失 造成 的 危 害小 ,或设计 使 用年限为 10年的户外广告设 施 取 不小 于 1. 0; S -一 不 考 虑 地 震作 用 时荷 载效应 组 合 的设计 值 ; R 结构构 件 的 承 载 力 设计 值 ; 几何 参数的标准 值 ; . L.f 混凝土 、钢材的强 度 设计 值 ,应 按 表 6. 2. 2-1和 表

39、6. 2. 2-2 确 定。 13表 6. 2. 2 - 1 钢材的强度设计值 牌 号 钢材 厚 度 或 直 径 抗拉 、 抗压 、 抗弯 抗剪 端 面 承压 (mm) f (N/mm2) /v (N/mm2) f e e (N/mm2) 16 40 205 120 325 40 60 200 115 60 100 190 110 16 35 295 170 /inn 35 50 265 155 50 100 250 145 表 6. 2. 2 - 2 混凝土的强度设计值( N/mm2) 强 度种类 混凝土 强 度等 级 C15 C20 C25 C30 C35 C40 C45 C50 C55

40、C60 轴 心 抗压 f c 7. 2 9. 6 11. 9 14. 3 16. 7 19. 1 21.2 23. 1 25.3 27.5 轴 心 抗拉 /t 0. 91 1. 10 1.27 1.43 1. 57 1. 71 1.80 1.89 1. 96 2. 04 注 :计 算 现 浇 钢管 混凝土 轴 心 受压 和 偏 心 受压 构 件时 ,如 截 面 长 边 或 直 径 小 于 300mm, 则 表 中 混凝土 强 度 设计 值 应 乘 以 系 数 0. 8 ; 当 构 件 质量 确 有 保 证时 , 可 不 受此 限制。 6 .2 .3 作 用在户外广告设施结构上的 荷 载应 按

41、现行国 家 标准 建筑结构 荷 载 规范 GB 50009执行,其中 风 荷 载 为主 控荷 载 。 地 震作 用计 算 应 按 现行国 家 标准 建筑 抗震 设计规范 GB 50011 执行。 6 .2 .4 附 着 于建( 构)筑 物墙面 的户外广告设施,在考 虑 附 加 广告设施 荷 载 后 ,原 有结构 应能 够满足 本规范规定的安全性 能 指 标。其 支 座 的 连 接应 按 正 常 内 力 的 2 .0倍 验 算 安全性。 6. 2 . 5 附 着 于建( 构)筑 物屋顶 的户外广告设施的 支 座应与屋 顶 的 梁 、柱 连 接 ,并 应直接 承担 广告设施所 传递 的 荷 载 。

42、对 连 接 广告设施的构 件 应 进行 承 载 力 、刚 度 和 稳 定性的验 算 ,必要 时 应 14对结构进行 整 体验 算 。 6 . 2 . 6 钢结构设计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7的有关规定, 应 对结构的强 度 、刚 度 和 稳 定性进行 校 核 计 算 。 6 .2 .7 钢 筋 混凝土 结构设计 应 进行 承 载 力 ( 包括 稳 定性)计 算 , 必要 时还 应 进行结构的 变形 验 算 ,并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混凝 土 结构设计规范 GB 50010的有关规定。 6. 2 . 8 地基基础的设计 应 满足承 载 力 的要求,地基基础

43、 均 应 进 行强 度 、抗滑 移 、抗倾覆 及 稳 定性验 算 ( 不 允许 出现 零 应 力 区) , 并 应符合 现行国 家 标准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 50007的 有关规定。 6 .2 .9 基础 采 用 HRB335级 钢 筋时 ,混凝土 强 度等 级 不应 低 于 C20,混凝土 强 度等 级 应 按 立 方 体 抗压 强 度 标准 值 确 定。 6 .2 .1 0 独 立 的户外广告设施 不宜采 用 木 结构。 当 广告 画面底 板 及 框 架采 用 原木 结构构 造 时 ,必须 按 现行国 家 标准 木 结构设计 规范 GB 50005的规定进行设计。 6 . 3结构构

44、造 6 .3 .1 户外广告设施钢构 架宜采 用 空 腹 结构,以 减少迎 风面积 , 结构 应 受力 合 理、 传力 明 确 ,避免 应 力 集中。 6 .3 .2 附 着 于建( 构)筑 物墙面 及 屋顶 的户外广告设施 与 建 (构)筑 物 梁 、柱 的 连 接 ,应采 用 化学 锚栓 、植筋 和 预埋件连 接 , 并 应 满足 现行行业标准 混凝土 结构 后锚固 技术规程 JGJ 145 的 相 关要求,严 禁采 用 摩擦 型 膨胀螺栓连 接 。 6 .3 .3 暴露 在 室 外环境中的户外广告设施钢结构,其 受力 杆 件 及其 连 接 的 型 钢 壁厚 不应小 于 3mm,钢管的 壁

45、厚 不应小 于 3mm,焊 接 结构的 角 钢 不宜小 于 L45X4,螺栓连 接 的 角 钢 不宜 小 于 L50X5,采 用的 圆 钢 直 径 不宜小 于 10mm。 6. 3 . 4 受力 构 架 ( 衔 架 )的 连 接节 点 应采 用 节 点板连 接 ,节 点 板厚 度不应小 于 6mm; 在 搭 接 连 接 中 杆 件 的 搭 接 长 度不得小 于 15焊件较 小 厚 度 的 5倍 ,并 不应小 于 25mm。 6 .3 .5 当面 板 采 用钢 板 、铝 合 金板 或其 他 塑 料 面 板时 ,应与 其 构 架 可 靠 连 接 ,可 采 用 焊 接 、螺栓连 接 、铆钉连 接 或

46、自 攻螺钉 连 接 。 6 .3 .6 当 广告 画面底 板 及 框 架采 用 木 结构 时 ,应采 用钢 螺 杆与 钢 ( 混凝土 )构 架 连 接 ,且 必须对其结构构 造 进行 防 腐 、防 蛀 处 理。 6 .3 .7 当 广告 画面采 用 喷 绘 灯布 时 ,喷 绘 灯布 与 户外广告设施 构 架 连 接应 牢固 可 靠 。 6 .3 .8 面 框 宜采 用 不 锈 钢装 饰板 、铝 合 金板 等 材质,其 表面宜 喷涂 或 喷塑 处 理, 面 框 必须 与 构 架 可 靠 连 接 。 6 . 4结构变形 6 .4 .1 在 风 荷 载 ( 标准 值 )作 用 下 ,户外广告设施钢结

47、构 变形 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落 地 式 结构的 顶 点 水平 位 移 值 不应大 于 H/100; 大型高 立柱 结构 不应大 于 H/150 ( H 为 顶 点 离 地 面高度 ) ; 2 落 地 式 结构的 横梁挠 度 值 不应大 于 L/150 ( L 为 横梁 跨 度 ) ; 3 墙面式 结构的 悬 臂梁挠 度 值 不应大 于 L/150 ( L 为 悬 臂 长 度 ) ;屋顶式 结构的 立柱 和 横梁 的 变形 限 值 与落 地 式 结构 相同 。 6 .4 .2 各 种形式 的户外广告设施的钢结构, 当采 用 平面 桁 架 或 空间 桁 架 结构 形式 时 ,构 件 的 长细

48、比 U ) 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受压弦 杆 、斜 杆 、横 杆 : A小 于或 等 于 150; 2 辅助 杆 : A小 于或 等 于 200; 3 受拉 杆 : A小 于或 等 于 250。 6 . 5 电气系统要求 6 .5 .1 户外广告设施的用 电应 以 低压供 电 为主, 宜采 用 三相 五 线 制 供 电 ,电 路设计 应符合 现行行业标准 民用建筑 电气 设计规 16范 JGJ 16的有关规定。 6 .5 .2 户外广告设施的 电气 控 制 箱 内 应 设 隔离 开关, 配 电线 路 应 装置 短 路 保 护、过负 荷 保 护、 接 地 故障 保 护。 电气 设计 应符合 现

49、行国 家 标准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34、 低压配 电 设计 规范 GB 50054的有关规定。 6. 5 . 3 户外广告设施的照明 电 路 系 统必须可 靠接 地。公共 场 所 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配 电线 路中 应 装置 漏 电保 护, 且 沿 街 ( 或 道 路)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应 单 独 设置 接 地装置。 6. 5. 4 电气 件 及其 他 材料的选用和安装必须考 虑 散 热 和 阻燃 性, 并 应适应 所在 场 所的环境条 件 ,应 具有 防 潮 、防 雨 水 和 防 虫 害 侵 蚀 的 功能 。 6 .5 .5 进 线电 缆 应 穿 于 镀 锌 的钢质护 套 管内,钢质护 套 管的内 径 不应小 于 电 缆 外 径 的 1.5倍 ,进 线电 缆 在管内 不得 有 接 头 。电 气 控 制 箱 底边距 地 面应大 于 1. 5m。 6 .5 .6 照明灯 线应 穿 入 绝 缘 护 套 管内, 分 路 处应 设置 接线 盒 。 6 . 5 . 7 霓虹 灯的 配 电 回 路 应与 其 他 照明 回 路 分 开, 霓虹 灯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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