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券代号:002096 股票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21-044 湖 南南岭民 用爆破 器材股份 有限 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 时 股东大 会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 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刊登在2021年9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9 月24
2、 日(星 期 五)下午3:00。(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9 月24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交易日上午 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9 月24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天地大厦24 楼会议 室。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德坤先生。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3、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会议的出席情 况 2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现 场 会 议 和 参 加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及 其 授 权 委 托 代 表 共 3 人,代表股份241,039,012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64.9199%。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2 人,代表股份241,038,81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4.9198%;参加本次 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的股 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1 人,代表股份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0.000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中小股东(中 小股东是指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
4、 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 司董事、监事 或高级管理 人员,不包含 5%,下 同)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1 人,代表股份200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0.0001%。公司全体 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三、提案审议和表 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 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提案逐项进行审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一、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及其摘要的提案。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039,0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 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提案为特 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的提 案。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039,0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00 股
6、,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 本提案为特 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1 年限制 性股票 激励计划有关 事项的提案。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039,0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其
7、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本提案为特 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四、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2021 年度审 计机构的提案。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039,01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
8、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四、律师出具的法 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朱志怡律师和朱龙律师 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 司章 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 年第一次 临时 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4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 九月二十五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