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券代号:002096 股票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9-043 湖南南岭 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 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 提 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一、会议 召开 情 况 1、会议 通知:召开 本次 会议 的通 知刊 登在2019年11月14日 证 券时 报、中国证 券报、上 海证 券报、证 券日 报 和巨 潮资 讯网。2、会议时间:(1)现场
2、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1 月 29 日(星期 五)下午 2:30。(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9 年 11 月 2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11 月29 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11 月28 日下午15:00 至 2019年11 月 2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天地大厦24 楼会议室。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6、会议主持人:董
3、事长 陈纪明 先生。7、会议 的召 集、召开 与表 决程 序符 合 公 司法、上 市公 司股 东大 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二、会议 的出 席 情况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 议和参加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其授权 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241,651,571 股,占公 司股 份总 数 的 65.08%。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3 人,代表股份241,452,3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0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 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5 人,代表股份199,2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0.05%。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是指单独或合 计持有本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 包含 5%,下同)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6 人,代表股份612,75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7%。公司 全体 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三、提案 审议 和 表决 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董事会提交的 提 案进行审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一、关于公司董事变更暨增 补曾德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 提案。该提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241,511,8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
5、9.94%;反对139,7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弃权0股,占出 席会 议有 效表 决权 股份 总数 的0%,选举曾德坤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 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 履职 届满时止。其中,中小 股东 的表 决情 况:同意473,059 股,占出 席会 议的 中小 股东 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0%;反对139,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0%;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曾德坤先生简历见本公告附件一。四、律 师出 具的 法律 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
6、所 彭龙律师 和龙斌律师 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 见书,认为:本 次股 东大 会的 召集、召开 程序 符 合 公 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 等法 律、法 规、规范 性文 件以 及 公司 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 会议 人员 资 格 及会议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 及 表决结 果合 法有 效。3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 年 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2、湖南 启元 律师 事务 所对 公司 2019 年 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 九 年 十一 月三十日 4 附件一:曾德坤 先 生简历
7、 曾德坤先生,中国国籍,1965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 毕业,高级工程师、高级 爆破 工程 师。历任湖南一六九公司车间副主任、总师办副总程师、厂长 助理、总工 程师、常务 副总 经理、公司 董事、党委 委员、总经 理,湖南神斧集团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湖南长斧众和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长,湖南 省南 岭化 工集 团有 限公 司董 事、副总 经理、常务 副总 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2012 年 9 月至 2019 年 10 月,任湖南新天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曾德坤 先生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 公司章程、公司法 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