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按照中国证监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金王”、“公司”)对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青岛金王股票于2016 年 7 月 22 日开市停牌。本次停牌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格为 25.62 元/股,停牌前第21 个交 易日(2016 年 6 月23 日)收盘价格为26.31 元/股。本次发行股
2、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告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即 2016 年 6 月 23日至2016 年7 月21 日期间)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跌幅为 2.62%,同期深证综合指数(代码:399106)的累计涨幅为 6.42%,同期中小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1)累计涨幅为6.03%,同期深圳证券交易所制造业指数(代码:399233)累计涨幅为6.50%。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 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深证综合指数(代码:399106)、中小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1)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制造业指数(代码:399233)因素影响后,青岛金王股价在本次停牌 前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无异常波动情况。特此公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 十 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