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002093 证券简称:国脉科技 公告编号:2018024 国 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于接 受 关 联 方 财 务 资 助 的 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关 联 交易 概 述(一)交易基本情况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拟接受福建国脉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脉集团”)财务资助,资助资金 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资金占用费费率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 同类贷款利率。上述额度 为国脉集团最高资助资金余额。在上述条件下,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实际资金需要
2、,选择财务资助期限及资金占用费费率、一次或分次签订相关合同及文件。陈国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国脉集团与公司及子公司 受 相同关联 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因此 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2018 年 年初 至 本 公 告披 露 日 与 国脉 集团 累 计已 发 生 的 各类 关 联 交 易的 总 金额为2.65 万元。(二)关联交易审批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征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书面认可,并经公司2018 年4月26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维先生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亦未计入有效表决票数。本年关联交易 产生的资金占用费 及 发生额累计合计超过公司最
3、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二、关 联 方介 绍(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国脉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国鹰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1年8月1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729729322K 住所:福州市马尾区快安大道创新楼5楼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对金融业、通信 业、文 化 业、酒 店 业、农 业、环 保 业、体 育 业、房地产业、生物
4、医药制造业、矿产业、教育业、医疗卫生业的投资等。股东情况:陈国鹰先生持有公司99.5%股权,林惠榕女士持有公司0.5%股权。截止2017年12月31日,国脉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81,631.50 万元,净资产30,862.00 万元,营业收入86,947.93 万元,净利润2,154.06万元。截止2018年3月31日,国脉集团合并报表总资产83,954.26 万元,净资产30,768.34 万元,营业收入19,387.39 万元,净利润212.39万元。(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陈国鹰先生同为国脉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第(三)项的规定
5、,国脉集团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三、关 联 交易 的 主 要 内容(一)交易标的及数量 公司及子公司拟接受国脉集团财务资助,总金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二)定价 原则 资金占用费费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 同类 贷款利率。(三)其他 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实际资金需要,选择财务资助期限及资金占用费费率、一次或分次签订相关合同及文件。四、本次 关联 交 易 的 目的 以 及 对 上市 公 司 的 影响 情 况 由于公司及子公司发展,资金需求不断加大,银行融资无法完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国脉集团财务资助,可及时满足公司及子公司
6、对资金的需求。本次资助资金占用费费率 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 同类 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对公司当期和期后利润的影响不会超过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借款的影响,因此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五、独 立 董事 事 前 认 可及 独 立 意 见 公司 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 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 第六届 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关联交易 可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业务所需运营资金,资金占用费费率不超过商业银行同期 同类贷款 利率,定价公允合理。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及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
7、体股东的利 益。同意本次 关联交易。六、保 荐 机构 核 查 意 见 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内容、定价及履行的程序等进行了核查,发表保荐意见如下: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履行了董事会审议程序,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 八 次会议上,关联董事陈维先生回避表决,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所履行的程序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保荐机构对国脉科技上述关联交易无异议。七、备查 文 件(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二)公司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书面文件 和独立意见。(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4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