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关于质押合同模板集锦8篇 质押合同 篇1 贷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组织机构代码证号】/【身份证号码】:【住所地】/【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鉴于: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当票(编号: ),约定乙方向甲方借款,相关方依据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 )【、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编号: )】作为履行前述当票(借款合同)项下义务的担保。为进一步明确当票约定事项,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订立本合同,作为对当票的补充。第一条 借款金额(当金)借款
2、数额(当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第二条 借款期限1、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实际放款日顺延。实际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据记载日期为准)。2、借款期限内或期限届满后5日内,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办理展期(续当),展期期限和息费率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展期不必通知其他相关方或经其他相关方同意,其他相关方对展期后的债务仍承担担保责任。展期时,乙方须先行结清当期利息和综合费用。3、提前到期:各方特别约定,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综合费用累计达到15日的,或质押股权被查封、扣押、冻结、监管
3、的,或出现各方约定的借款提前到期的其他情形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应于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偿还全部当金、付清利息和综合费用,并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如果甲方依据前述约定通知乙方借款提前到期的,则股权最高额质押担保的其他所有当票及股权最高额质押借款合同均提前到期。4、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还款; 但利息及综合费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给付。第三条 借款利息及综合费用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计收利息和综合费用。借款月利率为 ,月利息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月综合费率为 ,月综合费为人民(大写) 元整 。2、乙方须于每月的实际放款日对应日前向甲方交纳下一个月的借款利
4、息和综合费。第四条 放款满足下列各项条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1、各方已签署当票及本合同。2、相关方已签订股权最高额质押合同,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已办理完毕,且甲方已收到质押登记证明文件原件。3、甲方已收到各相关方的股东会或其他权力机构关于同意本次借款、质押的决议。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有关费用。第五条 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当票及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欠付利息及综合费用总额的千分之三另行支付违约金。(按上述标准支付至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2、乙方未在当票及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5日内,或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5日内清偿当金、
5、息费、第五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等全部款项的,自第6日起,每日须按未结清前述款项总额的千分之一点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前述全部款项清偿之日止(包括但不限于甲方行使质权期间、诉讼期间、执行期间等)。3、如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第六条 特别约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其他各方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也不视为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2、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评估、拍卖、公证、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全部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争议解决1、与当票、本合同有关的
6、任何争议,各方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如各方同意办理公证手续,由公证机关依法赋予本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若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约定义务,则甲方有权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行使债权、实现质权),其他各方均方放弃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辩权。第八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于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发生法律效力。第九条 合同终止当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且已履行当票、本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时,本合同终止。第十条 其他约定1、本合同未尽事宜,各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以补充协议为
7、准;补充协议未涉及的内容,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2、各方等在当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证、承诺、担保等对补充协议仍然有效。第十一条 通知各方当事人确认本合同首页所列的联络方式准确、有效,各方当事人在收到书面变更通知前,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所发出的通知等视为有效送达。第十二条 充分磋商与修改补充1,各方确认: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系各方当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后共同拟定,各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理解和接受。2,各方对本合同内容进一步修改、补充如下:附件:【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甲方:乙方: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本合同于 年 月?日签
8、订 质押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年_字第_号出质人(甲方):_有效证件号码:_地址:_电话:_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质权人(乙方):_法定地址:_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电话:_为确保_年_字第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第一条 甲方以“质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质押。第二条 甲方质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_(币别)_元整,贷款期限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三条 甲方对质押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并于_年_月_日将质押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乙方占有并同时
9、向乙方支付保管费_元。第四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因借款合同而产生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借款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第六条 质押期间,乙方有妥善保管质押物的义务,因乙方的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的,应当:(一)在借款人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后,乙方向甲方赔偿;(二)如借款人未能全部履行借款合同债务,乙方的赔偿责任可因未得到履行的借款合同债务而部分或全部抵消。第七条 非因乙方过错导致质物的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
10、的担保。第八条 质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转让、兑现、再质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兑现质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其所担保的债权。第九条 甲方以债权、存款单或其他有价证券出质的,其兑现日期先于还款日期的,乙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理:(一)到期兑现用于提前清偿贷款;(二)转换为定期储蓄存单继续用于质押;(三)用乙方认可的等额债权、存款单调换到期债券、存款单。第十条 质押登记(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必须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机关办理权利出质登记手续。(二)质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
11、行变更登记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十一条 质权的实现和消灭(一)借款人无论何种原因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到期应付债务(包括因借款人或担保人违约而由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债务或债权人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宣布解除合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质权人有权直接变卖、拍卖质物或将质物折价清偿所担保的债权。如果采取变卖或折价方法处分质物,变卖价格或折价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质权人应采取拍卖的方法处分质物。(二)处分质物所得款项在优先支付质物处分费用和本合同项下出质人应支付或偿付给质权人的费用后,用于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三)质权因以下原因而消灭:
12、1主债权消灭;2质权实现。质权因主债权消灭而消灭的,质权人应将其保存的质物及权利证书交还出质人。第十二条 缔约过失和违约责任(一)本合同签订后,出质人拒绝或拖延交付质物,致使质押不能生效的,构成缔约过失,出质人应对质权人承担质押担保范围的赔偿责任。(二)下列事件之一即构成质押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1因出质人的原因导致质押无效;2出质人以任何方式(作为或不作为)妨碍质权人根据本合同有关约定处分质押物。(三)在发生上述违约事件或缔约过失的情况下,出质人负有缔约过失或违约责任,质权人有权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1解除与出质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或宣布借款合同提前到期;2要求出质人赔偿质权人因出质人违约而蒙
13、受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质权人遭受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和费用的损失);3仅需通知,将出质人在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处任何账户内的资金或对质权人以及中国银行其他机构享有的债权与质押担保债权相抵消。第十三条 费用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质物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登记、公证费及质物的保险、运输、仓储、保管、估价、维修、保养、处分等费用),均由出质人支付或偿付。第十四条 权利放弃质权人给予出质人的任何宽容、宽限、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质权人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质权人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也不免除出
14、质人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任何义务。第十五条 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一)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补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应按照本合同所担保的借款合同的有关条款解释或办理。(三)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第十六条 争议解决、法律适用和管辖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效时,双方同意采用下述第_种方式解决:1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起诉,通过司法程序解决。2由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与诉讼或仲裁有关的所有费用均由保证人承担,但法院判决或仲裁委员会
15、裁决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七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在下列条件满足后生效: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2出质人本合同第五条质物清单所列质物交付于质权人。本合同一式_份,由出质人执_份,质权人执_份,_执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出质人(签章):_ 质权人(签章):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_电话:_ 电话: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 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时间及地点:_ 质押合同 篇3 出质人:_(简称甲方)质权人:_(简称乙方)根据公司(借款人)与乙方于_年_月_日签订的编号为:_的担保协议书(以下简称担保书)中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
16、下协议:一、乙方根据担保书,为公司(借款人)向贷款_币_万元提供担保,贷款期限为_,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本股权质押反担保期限为上述主债务发生代偿后之日起_年。二、甲方愿意以其拥有的占公司(借款人)_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作为反担保,以偿付乙方履行担保责任后所发生的债务。甲方保证公司(借款人)过半数股东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该公司股权出质,并且甲方向乙方出具与此相关的股东会决议。甲方用作质押的股权,评估价值为_币_万元。三、甲方保证对上述质押的股权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处分权,保证上述股权在此之前未设置抵押权,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四、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财务报表,以及对上述股权的评估等资料。
17、甲方应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五、上述股权的所有权证明文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个工作日内交付乙方,质押期间由乙方保管,质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处置上述质押股权。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担了担保责任。乙方有权以折价、拍卖、变卖等方式处理所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由乙方收购上述股权。七、乙方有权收取上述股权质押的孳息。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质,须在签订本协议后,到证券登记机关办理出质登记,本协议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质,该股份质押应记入公司的股东名册,本协议自记入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甲方将记载股份质
18、押登记的.股东名册(原件一份)交给乙方。九、本协议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_市地方法规。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_市法院提起诉讼。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经协商,另签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甲方(盖章):_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乙方:_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_年_月_日于_市 质押合同 篇4 质权人: (以下简称甲方)住所(地址):邮编:电话:出质人: (以下简称乙方)住所(地址):身份证号:电话: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典当管理办法,经协商一致,于 年 月 日订立本合同。乙方自愿以其合法拥有的股权,为按本合同
19、(也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提供质押担保,并支付合同约定的利息和相关费用,甲方接受乙方的要求并同意提供相应的典当款(当金)。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被担保债权数额(当金)及质押担保期限被担保债权数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质押担保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际期限以当票为准)。双方以当票作为交付款凭据,典当具体金额、期限在双方签署的当票及续当凭证上予以确认,典当期内及典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由乙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可以续当,续当期限以续当凭证为准,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在续当期内继续有效。第二条 典当费率、利率甲方根据国家商务部和公安部典当
20、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取综合服务费和利息,综合服务费在典当时预扣,月费率按 计算;月利率按 计算。第三条 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罚息、综合服务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第四条 出质的权利乙方同意以 出质给甲方。第五条 出质人承诺1、出质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要的授权。2、出质人对出质的权利拥有充分、无争议的所有权和处分权。3、出质的权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转让。4、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等情形。5、出质人已就本合同项下出
21、质事宜征得权利共有人的同意。6、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按甲方要求进行期限续展,维持质权存续期间出质权利持续有效。7、质权存续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质人立即书面通知甲方:(1)出质的权利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或者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2)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3)出质人申请破产、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请破产、重整。8、出质的权利不存在其他影响甲方实现质权的情形。9、出质人承诺股权所在公司除银行征信系统可查的负债外无其他任何债务。第六条 质权的效力质权的效力
22、及于出质权利的从权利、孳息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财产和权利。第七条 权利凭证的移交和保管1、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的相关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质权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2、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或者其他法定出质手续,相关登记证明文件正本由质权人占管。出现质权转让或者其他需要变更登记的事项时,出质人应协助质权人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3、质权存续期间,未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不得将出质权利赠与、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处分。经质权人书面同意,出质人以转让、许可他人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处分出质权
23、利的,应将所得价款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4、质权存续期间,出质权利价值减少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提供质权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第八条 质权的实现1、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行使质权。甲方可以直接将出质权利兑现或变现,或者根据有关规定折价、拍卖、变卖出质权利:(1)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甲方未受清偿。(2)债务人、出质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它解散事由;(3)债务人、出质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4)债务人、出质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5)出质权利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诉讼、仲裁、查封、冻结、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
24、措施;(6)出质人未按质权人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7)出质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8)其他严重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2、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债务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甲方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第九条 权利凭证的返还1、乙方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的,甲方应当及时返还出质人的权利凭证。2、乙方应及时接收出质的权利凭证。乙方不接收的,甲方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十条 违约责任1、因甲方保管不善导致权利凭证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如不按期还本付息并缴纳综合费,甲方均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
25、按照合同规定还清全部贷款本金及息、费,并从逾期之日起,对逾期借款部分在原借款利率的基础上每日加收3(千分之三)的逾期罚息。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按本合同所担保债权最高余额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2)未如实告知出质权利存在共有、争议或者被申请撤销、申请宣告无效、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等情况;(3)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权利凭证、办理质押背书或者登记手续;(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处分出质的权利;(5)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质权人实现质权的行为。3、乙方对本合同项下债务如不按期还本付息,甲
26、方有权聘请律师代理甲方向乙方追索,直至乙方还清全部借款本息及综合费为止。乙方须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律师费),律师费用的最低限额为乙方拖欠甲方本息及综合费的3%(百分之三)。违约金因不同的违约行为依本合同的约定可重复计算。第十一条 费用承担出质权利的鉴定、评估、保管、登记、公证、提存等费用由出质人承担。第十二条 特别约定1、双方签署的当票(当票编号: )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享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2、续当凭证及甲、乙双方签订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为合同条款的补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1、凡因履行本合同(当票、续当凭证、补充协议)而产生任
27、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受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甲、乙双方均自愿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若乙方未按期还款,甲方将依据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第十四条 法律适用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典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份数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需要对质押权利进行公证、登记的,应按有关规定或甲方要求,到公证处和有关部门办理公证和质押登记,则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登记部门、公证处各存档一份。质权人: 出质人:法定代表人: 出质共有人:
28、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质押合同 篇5 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合同签订地:长春市宽城区乙方因临时资金周转,申请向甲方借款。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如下内容,供双方信守执行。一、借款内容: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 元),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为 。乙方保证该借款用于合法途径。借款利息在借款到期日收取,乙方应在借款到期次日之前向甲方支付。借款到期,乙方应以现金(转账)方式向甲方结清借款本息。若乙方在约定借款期限内提前还款,甲方有权按合
29、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利率收取全部借款本息。若乙方不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甲方追讨该债权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二、担保约定:乙方自愿为本次借款提供车辆质押担保,于 年 月 日型号为 、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 车架号为 ,于 年 月 日购买 ,都质押给甲方,直至乙方借款项偿还完毕。三、其它约定:乙方如不按期付息还本,甲方可通过法律途径处分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及第一条约定的费用为止。如果在借款期限内,甲方发现乙方资不抵债或将所借款项用于违法用途,甲方有权提前收回该借款本息。四、 诉讼管辖: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30、,协商不 成,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所附文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同等效力。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方):电话: 电话:年 月 日 质押合同 篇6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贷款方(即抵押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合同法规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甲方将自己名下(有处分权)的,牌照号,发动机号大架号。_)向乙方作质押。第二条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第三条借款用途。第四条借款月利息%,月综合费用
31、%。第五条借款期限月,即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1、还款资金的来源。2、还款方式。第七条保证条款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综合费用时,乙方将质押物退还给甲方。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第八条双方自愿通过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甲方(借款方)承担。第九条违约责任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逾期3天以内的,按5日收利息和综合费用。逾期十日不还借款,按照
32、本合同月利息及综合费用乘2,承担违约责任。2、借款合同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销售)以偿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的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费等费用。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丛台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2、本合同一
33、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其他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质押合同 篇7 出质人(甲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_电话:_质权人(乙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_电话:_为确保借款人_和乙方于_年_月_日签订的编号为_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公路收费权作质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权利质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一条质押的标的甲方用作质押的标的是_公路的收费权(以下简称公路收费权)。第二条质押的期限公路收费权的质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时起,至
34、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止。第三条担保的范围甲方担保的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权实行的费用等有关费用。第四条专用账户的设立和托管(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日或在本合同项下质押公路开始收费之前,到乙方分行或其指定的_行(以下称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二)如果甲方在乙方指定行开设公路收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通行费收入存入该专用账户,指定行监管该专户资金的存入与使用,甲方不得将其公路通行费收入私自存入非乙方指定的账户。(三)对甲方在指定行开设的质押专用账户内的资金,指定行代乙方进行日常监管,并定期向乙方通报该账户内资金的收入和使用情况,对单笔资
35、金支用数额超过_元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予以办理支付手续。乙方定期检查该账户资金收入与支出情况,甲方和指定行应予积极配合。(四)指定行每周一向乙方提供上周甲方在质押专户内每笔资金流入与流出凭证复印件,并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快捷方式送达乙方。(五)如果甲方在乙方分行开设公路收费(或规费)专用账户,甲方应每日将_通行费收入存入乙方认可的_行,并由该行最迟在3个工作日将上述资金全额转入甲方在乙方分行设立的公路收费权专用账户。(六)甲方保证在乙方贷款本金到期日、每季结息日前10日,在乙方分行或指定行的专用账户中备有足够的资金用以偿还乙方的当期贷款本息;乙方可在到期日或结息日当日从甲方在分行设立的专用账
36、户中直接扣收贷款本息或指示指定行从甲方在其设立的专用账户中以特种转账方式扣收贷款本息,如甲方不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将按第九条的约定实现质权。第五条保险(一)在本合同签订之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妥公路的工程建设保险;(二)在本合同项下公路竣工验收后一个月之内,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到其认可的保险公司办理公路财产保险。第六条担保的补足如果公路收费权的价值非因乙方过错发生减少,以致于公路收费权不足以为主合同提供充分担保时,或者保险公司依法不予赔偿或所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交经乙方认可的质物予以补足,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第七条质押登记甲方应在本
37、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有权管理部门办妥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领取质押权证书后,应在一周内交乙方收执。第八条甲方的其他义务(一)甲方保证质押公路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保证质押公路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公路收费权出售、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加以处分;(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进行承包、租赁、兼并、合并、分立、合资、联营、股份制改造等经营方式变更或产权变动时,应提前60天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双方达成新的协议。第九条质权的实行借款人未按主合同的约定
38、向乙方支付利息、偿还本金,或者借款人有其他违约事件发生,或者借款人在质押期限内被依法宣告破产、解散,乙方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乙方分行直接或要求指定行将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相当于乙方到期贷款本息数额的资金划交乙方。如果公路收费专用账户中的资金不足以清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乙方有权自行或要求指定行将此后一段时间之内公路收费专用账户新增的资金直接划交乙方,直至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为止。(二)如果乙方采取前款所述措施以后尚未能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乙方可以依法处分公路收费权,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自己的到期贷款本息。处分收费权所得不足以使乙方的到期贷款本息全部得到清偿的,乙方可以
39、继续向借款人追偿。第十条违约责任(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的违约金。(二)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给予赔偿。第十一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_。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本合同各项条款仍然有效。第十三条争议或纠纷的解决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的争议或纠纷,双方须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
40、四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本合同自公路收费权质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还清主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时终止。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各方各执一份,副本_份。甲方(盖章):_乙方(盖章):_代表人(签字):_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质押合同 篇8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合同签定时间: 年月日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 合同签定地:宁波市鄞州区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第一条 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汽车品牌及型号: ,牌照号为: ,车辆识别代码为: ,发动机号为:,向甲方作质押。(约
41、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已提供打“”1、 机动车登记证书 2、 行驶证正副本原件3、 身份证原件4、 身份证复印件 5、 车钥匙把 6、 交强险 7、 商业险 8、 车船使用税9、 购车发票 10、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汽车内一切其他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汽车外观状况其他第二条 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 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第四条 借款用途:。第五条 借款利息、费用:借款壹拾日期利息 %;叁拾日(月)利息 %;综合费用。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第六条 借款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第七条 还款方式: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账户(卡上),再提车验车。第八条 保证条款:1、 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