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 新野纺织 股份有限 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 报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野纺织”、“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 2017 年新野纺织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募 集 资金 基本情况(一)实 际募 集 资
2、金 金额、资 金 到位 情 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6 号)核准,2016 年 6 月 15 日,公司向特 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854.493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01元,募集资金总额 760,899,994.3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22,828,185.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8,071,809.2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6 年 6 月 15日止全部到位。该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亚会 A 验字(2016)0
3、198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二)募 集资 金 使 用 情况 及 结 余 情况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 年12 月31 日,公 司 以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投 入 募 投 项 目83,990,000.00 元,累 计 利 息 收 支 及 手 续 费 净 额879,804.25 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应结余306,789,798.60 元,实际结余306,789,798.60 元,其 中1,828,185.09 元与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不含税费用款尚未支付或尚未置换。2、2017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7 年度
4、,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到利息收入252,104.24 元,手 续 费 支 出3,713.58 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369,076,874.74 元,支付或置换与非公开发行相关的不含税费用1,828,185.09 元,收到归还流动资金350,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250,000,000.00 元。综 上,截 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以 募 集 资 金 累 计 投 入 募 投 项 目453,066,874.74 元,累计利息收支及手续费净额1,128,194.91 元,累计补充流动资金 250,000,000.00 元。募 集 资 金 专 户 余 额 应 结
5、 余 36,133,129.43 元,实 际 结 余36,133,129.43 元。二、募 集 资金 管 理 情 况(一)募 集资 金 管 理 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8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了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 法(以 下 简 称管 理 办 法)。根 据 管理 办 法 的要 求 并 结合经 营 需 要,公司
6、对募集资金按项目实行了专户存储。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 和 管理办法 的要求,公 司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 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签订 了 募集资 金 专 户存储 三 方 监管协 议;公司 同 时 与新疆 锦 域 纺织有 限 公 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野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并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履行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违约行为。(二)募
7、集资 金 专 户 存储 情 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情况如下:募 集 资 金专用账户 存 储银行名称 募 集 资 金专用 账 户 账号 初 始 存 放金额(元)截 止 日 余额(元)备注 中国银行南阳分行 249447423574 133,724,598.79 0.00 锦域纺织 中国工商银行新野支行 1714024529200022728 606,175,395.56 36,128,950.79 公司本部针织面料项目 中国工商银行新野支行 1714024519200025475 4,178.64 锦域纺织 项目 合 计 739,899,994.35 36,13
8、3,129.43 三、本 年 度募 集 资 金 的实 际 使 用 情况(一)募 集 资 金 使用 情 况 对 照表 2017 年度 编制单位:河南新野 纺 织股份有 限 公司 单位:万 元 募集资金 总额 73,807.18 本年度投 入募集资金 总额 36,907.69 报告期内 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 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 总额 45,306.69 累计变更 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 额 28,206.00 累计变更 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 额比例 38.22%承诺投资 项目和超募资 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 额 调整后投 资总额(1)本年度投 入
9、金额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 额(2)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 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 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 项目 1.公司本 部 高档针织面 料项目 是 60,468.00 45,601.00 10,641.66 17,080.66 37.46%2018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公司本 部 针织服装数 字化加工项目 是 13,339.00 0.00 0.00 0.00 0.00%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3.锦域纺 织 棉纺 10 万锭 及5000 头转杯 纺否 0.00 28,206.00 26,26
10、6.03 26,266.03 100.00%已完工 2,059.63 是 否 项目 承诺投资 项目小计 73,807.00 73,807.00 36,907.69 45,306.69 超募资金 投向 本次非公 开发 行,不存 在超 募资金。未达到计 划进度或预计 收益的情况和 原因(分具体 项目)(1)锦域纺 织棉纺 10 万 锭及 5000 头 转杯纺项 目已 按计划于 本年 度完工投 产。(2)公司本 部高档针 织面 料项目项 目处 在建设期。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大变 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超募资金 的金额、用途 及使 用进展情况 本次非公 开发 行不存在 超募 资金。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
11、 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 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先期 投入及置换情 况 无。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1)经公司 第八届董 事会 第九次会 议审 议通过,公司 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 荐机 构同意,公司 使用闲置 募集 资金 35,000.00 万 元暂时 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 九个 月(自 2016 年 9 月 28 日 起至 2017 年 6 月 27 日 止)。此部 分募集 资金已 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 全部归还 至募 集资金专动资金情 况 户。(2)经公司 第八届董 事会 第十五次 会议 审议通过,公 司独立董 事、
12、监事会同 意,公司使用 闲置 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暂 时补充流 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 超过 十二个月(自 2017 年 6 月 26 日起 至 2018 年 6 月 26 日止)。项目实施 出现募集资金 结余的金额及 原因 部分募投 项目 尚在建设 期,尚未使用 的募 集资金均 存放 于募集资 金专 户。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金用 途及去向 部分募投 项目 尚在建设 期,尚未使用 的募 集资金均 存放 于募集资 金专 户。募集资金 使用及披露中 存在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无。(二)用 闲置 募 集 资 金暂 时 补 充 流动 资 金 情 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13、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前提下,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九个月(自 2016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17 年 6月 27 日止),此部分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6 月 26 日 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保荐机构亦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经 公 司 第八届 董 事 会第十 五 次 会议审 议 通 过,公 司 独 立董事、监 事会 同 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 20
14、17 年 6 月 26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26 日止)。本保荐机构亦就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四、变 更 募集 资 金 投 资项 目 的 资 金使 用 情 况 2017 年度,新 野 纺 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未 发 生 变 更,也 无 对 外 转 让 或 置 换情况。五、募 集 资金 使 用 及 披露 中 存 在 的问 题 公司 已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 等 法规及募集资金 使用 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披露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六、保 荐 机构 主 要 核 查工 作 在 本 年 度内,
15、保 荐 机构及 保 荐 代表人 通 过 核对存 管 银 行出具 的 银 行对 账 单,抽查募集资金使用会计凭证,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及会计师人 员交谈等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 资 金 年度使 用 情 况的专 项 报 告、亚 太(集团)会 计 师事务 所(特殊普 通 合 伙)出具的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并与公司相关高管、财务人员以及公司聘任的会计师等人员交谈,询问了募集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七、保 荐 机构 核 查 意 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新野纺织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银河证券对新野纺织披露的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字:张 龙 郭玉良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