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深圳市特 发信息 股份有 限公司 独立 董事 关于 董事会 第八届六 次会议相关事 项 的 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 的独立 董事,我们根 据 公 司 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 建立独 立董事 制度的 指导意 见、深 圳证券 交易所 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 准则、公司 章程和 独立 董事制 度的 有关规定,在 认真审 阅相关 材料的 基础上,对公司 董 事会 第 八届 六 次 会议 审议的 相关议 案 发表 独立意 见如下:一、关于 拟与 专业 投资 机构 共 同投 资设立 产 业基 金暨 关联 交 易的 议案的 独 立意 见 1、本次 关于拟 与专业 投资机 构共同 投 资设立产 业
2、基金 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经 公 司董 事会第 八届六 次会议审 议通过。董事会 会议召 集召开 程序、表决程序 及方式 符 合 公司法、公 司 章程 以 及相关 规范性 文件的 规定。2、董事会 审议相 关议案 时,所 有关联 董 事回避表 决,决 策程序 合法、合规、有 效,符 合相关 法律法 规和公 司 章程 的规定。3、本 基金 的设立 暨关联 交易符 合公司 的 发展战略 与规划,未发 现存在侵害中小 股东利 益的情 形,符 合中国证 监会和深 圳证券 交易所 的有关 规定。交易未影 响本公 司的独 立性。基于上述 理由,我们认 可该项 关联交 易,同意公 司本次 与专业 投资机构共同投 资设立 产业基 金暨关 联交易 的 事项。独 立 董事:唐国 平、罗建 钢、张昭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