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 江万 丰奥 威汽 轮股 份有 限公 司 2021 年度 监事 会工 作报 告 2021 年度,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 事规则等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职 权,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以 及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关联交 易、资产收购、出售交 易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 监督,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监事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一、监 事会 2021 年会议 召开 情况 会 议时 间 届次 索引 2021 年 4 月 28 日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七次会议 于 2021 年
2、 4 月 30 日 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 时 报 上 披 露 的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 七 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2021 年 8 月 3 日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八次会议 于 2021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及 证券时 报 上 披 露 的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 八 次 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2021 年 8 月 16 日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九次会议 审议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无反对或弃权票,免于公告 2021 年 9 月 28 日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十次会议 于 2021 年 9 月 29 日 在巨潮
3、资讯网及证券 时 报 上 披 露 的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次会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2021 年 10 月 26 日 第 七 届 监 事 会 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 2021 年第三季度报一项议案,无反对或弃权票,免于公告 二、监 事会对 2021 年度 公司 有关事 项的 意见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参加 公司股东大会、列席公 司董事会会议、审查业 务资料等多种形式,认真履行监督及其他各项职能。监事会就公司 2021 年度经营运作情况发表如下意见: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能按
4、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 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运作,在其职权范围内,准确、全面地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决策程序科学、合法。2、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范。2021 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是客观公正的。3、资产收购、出售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生 产经营需要及资产运行 状态,进行了相应的资 产收购、出售等行为。经审查,其他收购、出售资产价 格合
5、理,无内幕交易,未损害股东权益,亦未造成公司资产流失。4、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报告期 内,公司除日常关联交 易,以及 公 司 及 其 下 属 控 股 子公司 2021 年度日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认为关联交易价格公正、公允,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 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 度的规定,未损害公 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5、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实施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 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 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 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 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 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
6、信息知情人管理 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 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6、公司 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公 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 告全面、客观、真实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 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 司 已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和 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 有重大 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公 司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部 控制制度体系,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涵盖了生产经营各环节,能够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证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2022 年,监事会将继续诚信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责,依法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日常履职进行 有效监督,积极列席股 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公司财务状况,知悉并监督 各重大决策事项及其履 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效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 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