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2 页 000069 A 2020-4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达 1%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0 年3 月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 元/股,回购数量不超过24,608 万股,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公司于2020 年3月21 日披露了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 年3 月21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回购部
2、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根据 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 日内予以公告。第 2 页 共 2 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截至2020 年5 月1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82,025,086 股,占公司截止2020 年5月11 日总股本的1%,最高成交价为6.5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6.31元/股,支付的总金额约5.26 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后续将依据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继续推动实施股份回购计划,进一步稳定市值与股东回报,维护股东利益。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