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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83孚日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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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9 孚 日 集团 股 份有 限 公司 第 六 届董 事 会第 二 次会 议 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7 年 6 月 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 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孙日贵主持,会议应 参加表决 董事 9 人,实际 参加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一、以9 票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根据 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 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方案如下:(一)发 行证 券 的 种 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本次可转债及未来经本次可转债转换的公司A 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二)发 行规 模 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 万元(含120,0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三)票 面金 额 及 发 行价 格 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

4、0 票;弃权:0 票。(四)债 券期 限 本次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五)债 券利 率 本次可转债的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六)付 息期 限 及 方 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1、年利息计算 年 利 息 指 可 转 债 持 有 人 按 持 有 的 可 转 债 票 面 总 金 额

5、自 可 转 债 发 行 首 日 起 每 满 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 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2、付息方式(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 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3)付息 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

6、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七)转 股期 限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转 股 期 自 可 转 债 发 行 结 束 之 日 起 满 六 个 月 后 的 第 一 个 交 易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八)转 股价 格 的 确 定及 其 调 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7、 债 券 的 初 始 转 股 价 格 不 低 于 募 集 说 明 书 公 告 日 前 二 十 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 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前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交 易 均 价=前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交 易 总 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8、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 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 以及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派送 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 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 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 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 D+A k)/(1+n+k)其中:P0 为 调 整 前 转 股 价,n 为 送 股 或 转 增

9、 股 本 率,k 为 增 发 新 股 或 配 股 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 调整后转股价。当 公 司 出 现 上 述 股 份 和/或 股 东 权 益 变 化 情 况 时,将 依 次 进 行 转 股 价 格 调 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

10、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 股 东 权 益 发 生 变 化 从 而 可 能 影 响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债 持 有 人 的 债 权 利 益 或 转 股 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 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九)转 股价 格 向 下 修正 条 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 二 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

11、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 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若在前述 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2、修正程序 如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

12、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 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十)转 股股 数 确 定 方式 以 及 转 股时 不 足 一 股金 额 的 处 理办 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指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可 转 债 持 有 人 申 请 转 换 成 的 股 份 须 是 整 数 股。转 股 时 不

13、 足 转 换1 股 的 可 转 债 部分,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 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 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十一)赎回 条 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及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14、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 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 i 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表 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十二)

15、回售 条 款 1、附加回售条款 若 本 次 可 转 债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实 施 情 况 与 公 司 在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的 承 诺 相 比 出 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本次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部分或者全部本次可转债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本次可转债持有人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 次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2、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 度内,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

16、时,本次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本次可转债全部或部分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 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最 后 两 个 计 息 年 度 可 转 债 持 有 人 在 每 年 回

17、 售 条 件 首 次 满 足 后 可 按 上 述 约 定 条 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十三)转股 年 度 有 关股 利 的 归 属 因本次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 本次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十四)发行 方 式 及 发行 对 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

18、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由董事会授权的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 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十五)向原 股 东 配 售的 安 排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向 公 司 原 股 东 实 行 优 先 配 售,原 股 东 有 权 放 弃 配 售权。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A 股股东

19、优先配售之外和原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十六)债券 持 有 人 会议 相 关 事 项 1、在本次 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公司董事会 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可转债本息;(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4)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

20、议规则;(5)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事项的发生。2、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1)公司董事会提议;(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3、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 事会负责召集。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 持 有 人 会 议 的 提 议 之 日 起30 日 内 召 开 债 券 持 有 人 会 议。会 议 通 知 应 在 会 议 召 开15日前在证券监管部门指定媒体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召集人及

21、表决方式;(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3)以明 显的文字说明: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4)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之债权登记日;(5)出席会议者必须准备的文件和必须履行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债券持有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6)召集人名称、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7)召集人需要通知的其他事项。公 司 将 在 本 次 发 行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说 明 书 中 约 定 保 护 债 券 持 有 人 权 利 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22、票;弃权:0 票。(十七)本次 募 集 资 金用 途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债 募 集 资 金 总 额(含 发 行 费 用)不 超 过120,000.00 万 元(含12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 以 募 集资金 投 入 金额 1 年产6500吨 高档毛巾产品项目 33,159.20 33,000.00 2 高档巾被智能织造项目 25,237.00 25,000.00 3 调整负债结构 62,000.00 62,000.00 合计 120,396.20 120,000.00 上述生产建设项目将由公司负责实施。为

23、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并产生效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 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投入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十八)担保 事 项 本次发行可转债公司不提供担保。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十九)募集 资 金 存 管 公司已经制定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本次发行的

24、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二十)本次 发 行 可 转债 方 案 的 有效 期 公司本次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表决结果:同意: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上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 大 会 审 议,并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后 方 可 实 施,且 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三、以9 票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5、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公司独 立董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四、以9 票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有关规定:“上市 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发行申请文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

26、告截止日的最近一次(境内或境外)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详细说明,并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做出 决议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自2007 年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后,最 近 五 个 会 计 年 度 内 不 存 在 通 过 配 股、增 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亦无需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五、以9 票 同意,0 票

27、 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孚 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可 行 性 分 析报告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开发行可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有 关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本 议 案 需 提 交 公 司2017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东大会审议。六、以9 票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孚 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28、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及 填 补 措 施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1)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 年 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七、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根据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促 进 资 本 市 场 健 康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国 发【2014】17 号)、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资

29、 本 市 场 中 小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保 护 工 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 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等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能得到切实履行,公司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现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0、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承诺已 实施及未来拟实施(如有)的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1、不越

31、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2、若违反上述承诺或 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等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按 照 其 制 定 或 发 布 的 有 关 规 定、规 则,对 本 公 司/本 人 做 出 相 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八、以9 票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 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公司独立 董事对公

32、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九、以9 票 同意,0 票 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为保证合法、高效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允 许的范围内,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在

33、发行前明确具体的发行条款及发行方案,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最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及对象、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比例、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转股价格修正、赎回、债券利率、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利及其召开程序以及决议的生效条件、决定本次发行时机、增设募集资金专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其它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2)聘请 相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及上市申报事宜;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有关本次发行及上市的申报材料。(3)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及保荐协议、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聘用

34、中介机构协议等)。(4)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调整或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安排;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度及经营需要,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自筹资金先行实施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待募集资金到 位后再予以置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要求及市场状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必要的调整。(5)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和转股情况适时修改 公司章程 中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备案、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上市等事宜。(6)如 监 管 部 门 对 于 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的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或 市

35、场 条 件 发 生 变化,除涉及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方案难以实施、或者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 果之情形,或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政策发生变化时,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8)办理本次发行的其他相关事宜。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计算。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十、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 的议案。孚 日 集

36、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修 正 案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 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十一、以9 票 同 意,0 票 反 对,0 票 弃 权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的议案。修订后的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十二、以9 票 同 意,0 票 反 对,0 票 弃 权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的议案。修订后的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十三、以9 票 同 意,0 票 反 对

37、,0 票 弃 权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的议案。修 订 后 的 重 大 经 营 与 投 资 决 策 管 理 制 度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站()。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 一 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十四、以9 票 同 意,0 票 反 对,0 票 弃 权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的议案。修 订 后 的 防 止 大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专 项 制 度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站()。十五、以9 票 同 意,0 票 反 对,0 票 弃 权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的议案。修 订 后 的 防 止 大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专 项 制 度 全 文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站()。十 六、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2017 年6 月21 日(星 期 三)下 午2:30 在公司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7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 一至十三 项议案。关于召开2017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临2017-024)详 见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站()。特此公告。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 月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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