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东 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万 邦 德 新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停 牌 前 股 票 价 格 波 动 未达 到 相 关 标 准 的 说 明 之 核 查 意 见 东 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接 受 委 托,担 任 万 邦 德 新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以下简称“万邦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独 立 财 务 顾 问。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规 范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及 相 关 各 方 行 为 的 通 知(证 监 公 司 字2007128 号)的 相 关 规 定,东 北 证 券 股
2、 份 有 限 公 司 对 万邦德 新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停 牌 前 股 票 价 格 波 动 未 达 到 相 关 标 准 的 说 明(以下 简 称“说 明”)进 行 了 核 查,核 查 意 见 如 下:万邦德出具的 说明 符合客观事实,万邦德股票在本次连续停牌前一交易日(即 2017 年 12 月 15 日)收盘价格为 13.97 元/股,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17年 11 月 1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每股 12.86 元,该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 8.63%。2017 年 12 月 18 日前 20 个交易日,深圳成指(SZ.399001)累计
3、跌幅 2.61%,中小板综合指数(SZ.399101)跌幅为 1.64%,同期 WIND 四级行业指数中铝行业指数(882413.WI)跌幅为 1.54%。万邦德股价在上述期间内扣除深证成指(SZ.399001)下跌 2.61%因素后,上涨 11.24%;扣除中小板综合指数(SZ.399101)跌幅为 1.64%因素后,上涨幅度为 10.27%;扣除 WIND 四级行业指数中的铝指数(882413.WI)下跌 1.54%因素后,上涨幅度为 10.17%,涨跌幅均未超过 20%。按 照 中 国证监 会 关于规 范 上 市 公司 信 息 披露 及 相 关 各方行 为 的 通知(证监公司 字2007 128号)第 五条的 相 关 规定,剔 除 大盘因 素 和 同行业 板 块 因 素影响,万邦 德在本次停牌前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无 异常波动情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 文,为 东 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关于 之核查意见的签章页)项目主办人:_ _ 张旭东 程继光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