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材 科技股 份 有限公 司 独立董 事 关于第五届 董 事会 第 二 十四 次 临 时会议 有 关事宜 的 独立意 见 书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 五 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 次临时会议于二一七年十月十六日以传真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根据 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相关规定,经 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一、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及全部过程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程序,是合法、有效的。二
2、、对于 关于对北玻有限同比增资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交易公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同意 董事会关于对北玻有限同比增资的议案。三、对于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的独立意见(1)同意提名李新华、彭建新、薛忠民、唐志尧、刘颖、宋伯庐 为第 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乐 超军先生、潘建平先生、李文华先生 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人员组成公司第 六 届董事会(9名董事),任期三年。(2)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独立董事:贾小梁 陆风雷 乐超军 _ _ _ 二一七年 十 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