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证 券 代码(A/H):000063/763 证 券简称(A/H):中 兴通 讯 公 告编号:202289 中 兴 通讯 股份 有限 公司 关 于 监事 收到 深圳 证监 局警 示函 的公 告 本公司 及董 事会 全体成 员保 证 信 息披露 的内 容真 实、准 确和 完整,没有 虚假记 载、误 导性 陈 述或 重大 遗漏。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或“公司”)监事李妙娜女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李妙娜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相关情况如下:一、警示函内容 李妙娜:经查,你担任中兴通讯监事期间,你母亲于
2、2022 年 9 月 14 日至 2022 年 9月 16 日期间累计买入中兴通讯股票 2,000 股,累计卖出中兴通讯股票 2,000 股。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的规定,构成 短线 交易。根据 中 华人 民共 和国 证券 法 第一 百七 十条 第二 款的 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你应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本人及近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如对本监管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3、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二、相关说明 对于上述警示函所述的短线交易事项,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21 日披 露了 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李妙娜女士收到上述警示函后,表示接受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后续一定加强自身及近亲属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并将自觉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2 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