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08/1 50878-2013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0 1 x 1 过 1 1 0 1 1 8 1 丨 有 条件时采 用 智 能 照明系统 。 5 . 2 . 8 风 机、水 泵 等 输 送 流 体的公用设 备 合理 采 用 流量 调节 措施。 5 . 2 . 9 按区域 、建筑和用 途 分 别 设 置 各种 用能的计 量 设 备 或 装 置 ,进行用能的 分区 、分类 和 分项 计 量 。 5 . 2 . 1 0 在 满足生产 和人员健康 前 提下 ,洁 净 或空调 厂 房的室内 空 气 参 数 、系统 风 量等 的调 整 有 明 显 节能 效 果 。
2、5 . 2 . 1 1 采 用有 效措 施, 提 高能源的 综 合利用 率 。 5 . 2 . 1 2 高大 厂 房合理 采 用 辐射 供 暖 系统 。 105 . 2 . 1 3 设有空调的 车 间采 用有 效 的节能空调 系统 。 5 . 2 . 1 4 根据工 艺生产需 要 及 室内、外 气象 条件 ,空调制 冷 系统 合理地利用 天 然 冷 源。 5 . 2 . 1 5 设计 卩 寸 正确选 用 冷冻 水的 供 回 水 温 度 ,运行 时 合理设定 冷冻 水的 供 回 温 度 。 5 . 2 . 1 6 在 满足生产 工 艺条件下 ,空调 系统 的划 分 、送 回风 方 式 (气 流
3、组织)合理并 证 实节能有 效 。 5 . 2 . 1 7 公用和电 气 设 备 ( 系统 设 置 有 效 的节能调节 系统 。 5 . 2 . 1 8 施工 完毕 后 , 对 制 冷 、空调、 供 暖 、通 风 和 除 尘 等系统 进行节能调 试 ,调节 功 能 正常 。 5 . 3 能 量 回收 5 . 3 . 1 设 置热回收 系统 ,有 效 利用工 艺 过程和设 备产生 的 余 (废 ) 热 。 5 . 3 . 2 在有 热回收 条件 的空调、通 风 系统 中合理设 置热回收 系统 。 5 . 3 . 3 对生产 过程中 产生 的可 作 能源的物 质 采取 回收 和 再 利用 措 施。
4、 5 . 4 可 再 生 能源利用 5 . 4 . 1 工业建筑的 供 暧 和空调合理 采 用地源 热泵 及 其他 可 再 生 能源。 5 1 2 利用可 再 生 能源 供应 的 生 活热 水 量不 低 于 生 活热 水总 量 的 10、 5 . 4 . 3 合理利用空 气 的 低 品 位 热 能。 116 . 1 水资源利用 指 标 6 . 1 . 1 单位 产品取 水 量 的范 围 、计 算 和 统 计 方法应符 合本标准 附录 0 的规定,单位 产品取 水 量指 标 应达到下列 国内 同 行业 水平: 1 基本水平 ; 2 先 进水平 ; 3 领先 水平。 1.2 水重 复 利用 率 的
5、计 算 和 统 计 方法应符 合本标准 附录 0 的 规定,水重 复 利用 率应达到下列 国内 同 行业水平: 1 基本水平 ; 2 先 进水平 ; 3 领先 水平。 1. 3 蒸汽凝 结水利用 率 的计 算 和 统 计 方法应符 合本标准 附录 的规定, 对生产 过程中 产生 的 蒸汽凝 结水设 置回收 系统 ,蒸汽 凝 结水利用 率达到下列 国内 同 行业水平: 1 基本水平 ; 2 先 进水平 ; 3 领先 水平。 6 . 1 . 4 单位 产品废 水 产生量 的计 算 和 统 计 方法应符 合本标准 附 录 0 的规定,单位 产品废 水 产生量达到下列 国内 同 行业水平: 1 基本水
6、平 ; 2 先 进水平 ; 3 领先 水平。 6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2匕 2 节 水 6 . 2 . 1 生产 工 艺 节水技术 及 其 设施、设 备处 于国内 同 行业 先 进 水平或 领先 水平。 6 . 2 . 2 设 置 工业 废 水 再 生 回 用 系统 ,回 用 率达到 国内 同 行业 先 进或 领先 水平。 6 . 2 . 3 合理 采 用 其他介质 的 冷却 系统 替 代常 规水 冷却 系统 。 6 . 2 . 4 采 用 适 合本地的 植 物 品种 ,或 采 用 喷灌 、微灌 等 髙 效 灌 溉 系统 。 6 . 2 . 5 采取 有 效措 施, 减少 用水设 备 和管 网
7、漏损 。 6 . 2 . 6 合理规划 屋 面 和地 表 雨 水 径 流 ,合理 确 定 雨 水调 蓄 、处 理 及 利用工程。 6 . 2 . 7 清 洗 、冲洗 工 器 具 等采 用节水或 免 水技术。 6 . 2 . 8 给 水 系统采 用 分级 计 量 ,水 表 计 量率符 合现行国家标准 节水 型企 业评价 导 则 丁 7119的要求。 6 . 3 水资源利用 1 1 综 合利用 各种 水资源并 符 合所在地 区 水资源 综 合利用 规划。 6 . 3 . 2 给 水 系统 的 安全性 和可 靠 性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6 . 3 . 3 企 业自 备 水源工程经有关部门
8、批准, 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 法 规、 政策 、规划 及 标准的规定。 6 . 3 . 4 给 水 处 理工 艺 先 进,水 质 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 . 3 . 5 按照 用水 点 对 水 质 、水 压 要求的 不同 ,采 用 分系统供 水。 6 . 3 . 6 生产 用水部 分 或 全 部 采 用 非传 统 水源。 6 . 3 . 7 景观 用水、绿化用水、 卫 生间 冲洗 用水、清 扫 地 面 用水、 消防 用水 及 建筑施工用水 等采 用 非传 统 水源。 6 . 3 . 8 排 水 系统 完善 ,并 符 合所在地 区 的 排 水制 度 和 排 水工程 规划。 136 .
9、3 . 9 按废 水水 质 分流排 水, 排放 水 质 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的规定。 6 . 3 . 1 0 污、 废 水 处 理 系统 技术 先 进, 且 其 排 水水 质优 于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4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7 . 1 节 材 1 .1.1 合理 采 用 下列 节材 措 施: 1 工 艺 、建筑、结 构 、设 备一 体化设计 ; 2 土 建与室内外 装 修 一 体化设计 ; 3 根据工 艺 要求,建筑 造型 要 素 简 约 , 装 饰 性构件适度 。 1 .1.2 采 用资源 消耗少 和环境 影响 小的建筑结 构 体 系 。 1 .1.3 建筑材料和制 品 的
10、耐久 性措 施 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 1 .1.4 钢 结 构厂 房单位建筑 面积 用 钢#优 于 同 行业 同类型厂 房 的 全 国平 均 水平。 1. 2.1 7 . 2 材料资源利用 不得使 用国家 禁止使 用的建筑材料或建筑 产品 。 1. 2.2 采 用 下列 建筑材料、建筑制 品及 技术: 1 国家批准的 推 荐 建筑材料或 产品; 2 主要 厂 房建筑结 构 材料合理 采 用高 性 能 混凝 土 或高 强 度 钢 ; 3 复 合 功 能材料 ; 4 工 厂 化 生产 的建筑制 品; 5 与 14 款 项效 果 相同 的 其他 建筑材料、建筑制 品 或新 技术。 7 .
11、 2 . 3 场地内 既 有建筑、设施或 原 有建筑的材料,经合理 处 理 或 适度改造后 继续利用。 7 . 2 . 4 在 保证性 能的 前 提下 ,使 用 以废 弃 物为 原 料 生产 的建筑 材料, 占 可用 同类 建筑材料总 量 的 比例不 低 于 30 。 157 . 2 . 5 在建筑设计 选 材 时 考 虑 材料的可 循 环 使 用 性 能。在 保证 安全 和 不 污染环境的 情况 下 ,可 再 循 环材料 使 用 量 占 所用 相应 建 筑材料总 量 的 1 0 以 上。 7 . 2 . 6 主要建筑材料 占 相应 材料 量 60以 上的运 输距离 符 合 下 列 要求: #
12、 1 混凝 土 主要 原 料 水泥、 骨 料、 矿 物 掺 合料)在 400611 以 内 ; 2 预 制建筑 产品 在 500匕 11以 内 ; 3 钢 材在 1100匕 11以 内。 7 . 2 . 7 使 用的建筑材料和 产品 的 性 能参 数 与有 害 物 质 的限 量应 符 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68 室外环境与污染物控制 8. 1 环境影响 8 . 1 . 1 建设 项目 的环境 影响 报告书 ( 表 )应 获 得 批准。 8 . 1 . 2 建设 项目 配套 建设的环境 保护 设施 已 通过有关环境 保护 行 政 主管部门 竣 工验 收 。 8. 2 水、气、固体污染物控
13、制 8 1 .1 废 水中有用物 质 的 回收 利用 指 标 达到下列 国内 同 行业 水平: 1 基本水平 ; 2 先 进水平 ; 3 领先 水平。 8 1. 2 废 气 中有用 气 体的 回收 利用 率达到下列 国内 同 行业水平: 1 基本水平 ; 2 先 进水平 ; 3 领先 水平。 8 1. 3 固 体 废 物 回收 利用 指 标 达到下列 国内 同 行业水平: 1 基本水平 ; 2 先 进水平 ; 3 领先 水平。 8 . 2 . 4 末端 处 理 前 水污染物 指 标 应符 合或 优 于本行业清 洁生产 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经 末端 处 理 后 ,水污染物 最 高 允 许排放 浓 度应符 合或 优 于国家现行有关污染物 排放 标准的规定 ; 排放废 水 中有关污染物 排放 总 量应符 合或 优 于国家现行污染物总 量 控制 指 标的规定。 8 . 2 . 5 大 气 污染物的 排放 浓 度 、排放 速 率 和 无 组织 排放 浓 度值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