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证券 代码:002075 证券 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 号:临2022-010 江苏沙钢股 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 告 本公 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 漏。特别 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 未出现 否决提案 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 通过的决议。一、会议召开和出 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30日(周三)上午9:30。(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30 日(周三)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2、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时 间 为:2022 年3 月30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楼7号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股东大会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2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3、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00人,代表 股份总数为818,057,780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7.28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人,代表 股份总数为789,137,29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97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 表股份总数为28,920,485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83%。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5%以 下 股
4、 份 的 股 东)共计99 名,代 表 股 份 总 数 为230,186,0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9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中小股东11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201,265,569 股,占 公 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742%。通过网络投票的 中小股东88 人,代表 股份总数为28,920,4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3183%。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视频参会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二、议案审议表决 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5、1、审 议通过 关于 2022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228,512,254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28%;反对 1,66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2%;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049%。江 苏 沙 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持 有 公 司587,871,726 股股份,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回避 了表决。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8,512,254 股,占出3
6、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728%;反对 1,66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22%;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9%。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2、审 议通过 关于 修订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95,570,512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11%;反对 22,475,968 股,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2.7475%;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
7、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已获得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3、审 议通过关于 修订 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795,582,412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26%;反对 22,464,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60%;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已获得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4、审 议通过关于 修订
8、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95,570,512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11%;反对 22,475,968 股,占出席本 次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2.7475%;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已获得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5、审 议通过关于 修订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95,582,412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 97.2526%;反对 22,464,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
9、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60%;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投票表决结果,已获得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6、审 议通过关于 修订 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95,582,412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26%;反对 22,464,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60%;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7、审 议通过 关于 修订 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795,579,312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22%;反对 22,464,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61%;弃权 1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7%。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8、审 议通过关于 修订 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795,581,712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25%;反对 22,464,7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61%;弃权 1
1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9、审 议通过关于 修订 的议 案。表决结果:同意 795,582,412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26%;反对 22,464,06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60%;弃权 1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4%。5 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三、律师出具的法 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 律师事务所 律师代表 史克通律师、贾军普 律师 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 公司法 和 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金诚同 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