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 份 公 告 编 号:临2018-044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 载、误导 性 陈 述 或重 大 遗 漏。江苏沙钢股份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公司”)于2018 年6 月29 日 收 到深 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关于对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 板 关 注 函【2018】第229 号)(以 下 简称“关注函”),公 司 董 事会 对 此高度重视,并对 深交所关注函中涉及的 问题进行了 核查,现就相关 问题核查情况
2、汇报如下:1、上 述 通报 内 容 所 述事 项 是 否 涉及 上 市 公 司,相 关 环 保问 题 对 你 公司 生 产经 营 是 否 产生 影 响。回复:2018年6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 了 沙钢集团百万吨钢渣弃置江边 威胁长江水生态环境安全通报。经自查,公司前身高新张铜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 年12月向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非公开发行普通股购买其持有的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63.79%的股权,增资发行后,沙钢集团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目前,沙钢集团持有公司20.34%的股份。公司的资产和生产经营实体均位于江苏省淮安市,在张家港市没有钢铁实体,上述
3、通报所述的环境污染等信息不涉及公司,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没有影响。2、请 对 你公 司 及 子 公司 的 环 境 保护 情 况 与 你公 司 信 息 披露 进 行 全 面自 查,并 说 明 你 公 司 是 否 在 定 期 报 告 与 临 时 报 告 中 及 时、准 确、完 整 地 披 露 了 公 司 及子 公 司 涉 及 的 环 保 排 污 信 息 及 相 关 环 保 问 题,是 否 存 在 虚 假 记 载、误 导 性 陈 述2 或重大遗漏。回复:经 自查,公司在2016年年度报告、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17年年度报告中,已 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4、“淮钢特钢”)涉及的环保排污信息及相关环保问题。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 巨潮资讯网(http:/)上 披露的 2016 年年度报告“第 五 节、重要事项”之“十 八、社会责任 情 况”中 的“2、履行 其 他 社 会责 任 情 况”;2017 年第 三季度报告“第三节、重要 事项”之“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 方 案 的 分析 说 明”中的“3、重大 环 保 问 题情 况”;2017 年 年 度报 告“第五 节、重要事项”之“十 八、社会 责任情况”中的“3、环境保护 相关的情况”。3、你 公 司近 年 是 否 存在 因 涉 嫌 环保 违 法 违 规问 题 被 有 权机 关 立 案 调
5、查、受到 行 政 或 刑事 处 罚、或者 被 要 求 整改 等 情 况,是 否 及 时、准 确、完 整地 履 行 了相 应 的 信 息披 露 义 务。回复:经自查,近年 来 公司 不存 在 因 涉 嫌环 保 违 法 违规 问 题 被 有权 机 关 立 案调 查、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等 重大情形。2018 年6月26日-27日,中央环保督察组 对淮钢特钢开展了环保“回头看”督查,在检查焦炉生产工艺、治理工艺过程中,调阅并对比了焦炉烟气排 放 口CEMS系统中2016年10月份、2017 年10月份的烟尘日均值数据。其中,2016年10月份烟尘日均值浓度基本处于7-20mg/m3之间,2017 年1
6、0 月份烟尘日均值浓度基本处 于3-9mg/m3之间(国家排放标准为 30mg/m3)。督察组通过同比数据分析,指出2017 年数据较2016年数据偏低,建议淮钢特钢和 第三方在线 监测运维公司 进一步排 查潜在风险,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全 面反映排放情况,并向 督察组报告说 明。就此,淮钢特钢与第三方在线监测运维公司进行 了 研究和分析,经 分析,主要原因是:淮钢特钢焦炉烟气排 放 为两台焦炉(1#、2#)的统计数,其中:2016年1-8 月2#焦炉实施大修改造、9-12 月 生产,1#焦 炉 全 年 生 产;2017 年1-10 月1#焦炉实施大修改造、11-12 月 生产,2#焦炉全年生产。因此,2016 年、2017 年 两3 台 焦炉运行时间有差异,且2017 年投入生产的焦炉均为大修改造、技术提升 后的焦炉排放数据,故2017年烟尘排放浓度 数据比2016年低是正常的。目前,淮钢特钢 已把焦化厂烟尘浓度差异的有关情况上报 给 了督察组。4、你 公 司认 为 应 予 说明 的 其 他 事项。回复:经自 查,公司不存在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特此公告。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