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 圳 市农 产 品集 团 股份 有 限公 司 独立 董 事 关 于 公司 2021 年 度 利润 分 配预 案 的独 立 意见 根据中国 证监会 上 市公司独 立董事 规 则、深圳 证券交 易 所 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 运 作 等相关 规定,我 们作为深 圳市农 产 品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 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 董事,现 就公司 2021年度利润 分配预 案 发表独立 意见如 下:2021 年度 利润分 配 预案:以 公司现 有 总股本 1,696,964,131 股为基数,拟 向全体 股 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 红利 0.70 元(含税)。本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
2、金 转增股 本。如公司在 分红派 息股权登 记日之前发生 增发股 份、回购股 份、股 权 激励行权、可转 债 转增股本 等情形导致分 红派息 股 权登记日 的总股 份 数发生变 化,每 股股 息将在合 计派息总额 不变的 前 提下相应 调整。我们认为,公 司 2021 年度 利润分 配预 案合理考 虑了所 处 行业特点、公司 发展阶 段、经营管 理和盈 利 水平等因 素,符 合 公司利润 分配政策,决 策程序 不 存在违反 法律、法 规的情形,不存 在 损害公司 及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 小股东利 益的情 况,同意公 司 2021 年 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 同意将 其 提交公司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 审议。(以下无 正文)深圳市农 产 品集 团 股份有限 公司 第八届董 事会独 立 董事 刘鲁鱼 宁 钟 张志勇 梅月欣 王丽娜 二二二 年四月 二 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