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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75沙钢股份: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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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 股票代码:002075 股 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78 江苏 沙钢 股 份有 限公 司 2020 年第 三 次临 时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 未出现 否决 提案 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 通过的 决议。一、会议召开和 出席情况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 年9月24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刊登了 关于召开公司2020 年第 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

2、的通知。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10月12 日(周一)上午11:00。(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10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10月12 日9:15 至9:25、9:30 至11:30 和13:00 至15:00;通 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10月12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沙钢宾馆4 楼7号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现

3、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春生先生。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人,代表有2 表决权的股份923,027,65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827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6 人,代 表有表 决权的股 份906,850,22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094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177,43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331%。公司 部分董事、监事、全体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 以及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4、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二、议案审议表 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1、审议通过 了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22,612,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0%;反对 409,500 股,占出 席 本次 股东 大 会有 效表 决 权股 份总 数 的0.0444%;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 表决情况:同意 334,740,

5、93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2%;反对 40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2%;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2、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22,974,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2%;反对 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 5,500 股(其中,因

6、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6%。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35,102,731 股,占出3 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2%;反对 4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弃权 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三、律师出具的 法律意见 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经 北京金诚同达 律师事务 所史克通 律师、贾军普 律师 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 及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及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 公司法 和 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沙钢 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第 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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