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江 苏 沙钢股份有 限公司 独 立董事 关于2023 年度 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 的事前认 可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 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和要求,我们 作为 江苏 沙钢 股份 有限 公司(以 下简称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 次会 议需 审议 的 关 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 事前审核,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2、现发表意见如下:公司结合2022 年1-11 月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对2023 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也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 定,不存 在损 害公 司及 中小 股东 利益 的情 形,也不 会对 公司 业务 的独 立性造成影响。因此,我们 同意将关于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以下无正文)2(此 页无正文,为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于北方 徐国辉 俞雪 华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12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