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 通证 券股 份 有限 公司 关于 变更 国轩 高科 股份 有限 公 司 非 公开 发行 股 票项目 会 计师 事 务所 及签 字 会计 师的 专项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基本情况: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 2020 年 10 月20 日向贵会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被受理。本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承担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本次变更前,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现拟变 更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本次变 更前,签字会计师为郑磊、徐斌,现拟变更为林雷、张冀
2、。变更事由:鉴于公司对容诚的聘任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改聘任苏亚金诚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上述变更事由属实。变更后中介机构和签字人员基本情况:苏亚金诚具备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32000026)等资质,具 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相关服务的能力,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业务的要求。林雷,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320000100019,现就职于苏亚金诚,从业 26 年;张冀,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320000264273,现就职于苏亚金诚,从业 9 年。苏亚金诚及变更后的签字会计师林雷、张冀同意承担中介机构及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本公司对苏亚金诚及签字会计师林雷、张冀出具的 专项报告进行复核,认为苏亚金诚及签字会计师林雷、张冀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容诚及原签字会计师郑磊、徐斌的结论性意见一致。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本公司同意上述变更事项。特此说明。(此 页无 正文)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字):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