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股票代码:000059 股票简称:华锦股份 公告编 号:2016-053 北 方华锦 化学工 业股份 有限公 司 第 五届第 五十一 次董事 会决议 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 召开情况 北 方 华 锦 化 学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五 届 第 五 十 一 次 董 事 会 于2016 年9 月2 日 以 通 讯 方 式发出通知,2016 年9 月13 日 在 辽 宁 省 盘 锦 市 华 锦 宾 馆 二 楼 会 议 室 召 开,应 到 董 事8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共计8 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建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二、董事会会议
2、 审议并通过 以下议案:1、审 议通过了 关于向银 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 议案,该议 案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根 据 公 司 发 展 需 要,保 障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公 司 向 银 行 申 请 不 超 过385.86 亿元 人 民 币 的 综 合 授 信 额 度。授 信 额 度 最 终 以 银 行 实 际 审 批 的 授 信 额 度 为 准,利 率 不 高 于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授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以上授信额 度 不 等 于 公 司 的 融 资 金 额,实 际 融 资 金 额 应 在 授 信 额 度 内 以 银 行 与 公 司
3、实 际 发 生 的 融 资金额为准。本 次 申 请 的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需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并 授 权 董 事 长 代 表 公 司 签 署 本 次授信额度内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意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券 报、证 券 时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的 关 于 向 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2、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向 兵 工 财 务 申 请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的 议 案,该 议 案 需 提 交 股 东 大 会审议。该 议 案 属 关 联 交 易,根 据
4、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有 关 规 定,独 立 董 事 对 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参会的4 名关联董事李春建、于小虎、许晓军、杜秉光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根 据 公 司 发 展 需 要,保 障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公 司 向 兵 工 财 务 申 请 不 超 过55 亿元 人 民 币 的 综 合 授 信 额 度。授 信 额 度 最 终 以 兵 工 财 务 实 际 审 批 的 授 信 额 度 为 准,利 率 不 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授信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 年。以上
5、授 信 额 度 不 等 于 公 司 的 融 资 金 额,实 际 融 资 金 额 应 在 授 信 额 度 内 以 兵 工 财 务 与 公 司 实 际 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本 议 案 需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并 授 权 董 事 长 代 表 公 司 签 署 本 次 授 信 额 度 内 的 相 关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意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券 报、证 券 时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的 关 于 向 兵 工财务申请综合授
6、信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3、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展 开“三 供 一 业”分 离 移 交 工 作 的 议 案,该 议 案 不 需 提 交 股 东大会 审议。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同 意 披 露 于 中 国 证 券 报、证 券 时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的 关 于“三 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6)4、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公司2016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决定于2016 年9月29日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1、2项议案。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