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叉叉公益组织章程(草案)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叉叉公益组织是由热心公益事业的公司员工、合作伙伴及社会志愿者参加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第二条 本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叉叉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公司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第三条 本组织宗旨是:扶倾济弱、共 襄 义 举 , 在 叉 叉 公 司 内 部 建 立 热 衷 公 益 的 企 业文 化 。第 四 条 本 组 织 的 基 本 原 则 是 : 民 主 、 平 等 、 自 愿 。第二章 活动形式一、筹募善款。建立、筹募和管理叉叉公益基金;接受企业、员工及社会人士的捐赠;组织各种形式的募捐活动,为困难群体提供物质扶助和精神抚慰。二、爱心义卖。接受企业、员工及社
2、会人士捐助的各种生活用品、艺术品和其它商品;开展、组织爱心义卖活动;爱心义卖所得之款项全部转入叉叉公益基金。三、志愿服务。自发组织或与其它社会慈善团体联合开展志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各种形式:环境保护、社区建设、应急救助、爱心慰问、文化教育等。四、公益宣传。积极开展公益宣传活动,推广和普及公益意识,带动更多的企业、员工和社会人士参与公益活动。五、交流与合作。总结交流经验,展示工作成就;加强与社会上的慈善公益机构的联系和合作,参与社会公益团体组织的爱心援助活动。第三章 会员一、加入条件拥护叉叉公益组织章程热心公益事业愿意履行会员义务,自愿申请加入本组织。二、会员权利本组织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
3、决权参加本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取得本组织服务的优先权对本组织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加入自愿、退出自由三、会员义务执行本组织决议维护本组织合法权益完成本组织分配的工作按规定交纳会费向本组织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会员无正当理由一年不交纳会费或连续三次缺席本组织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第四章 组织机构一、最高权力机构会员代表大会,其职权: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及委员审议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决定重大事宜二、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叉叉公益组织委员会,其职权:执 行 会 员 代 表 大 会 的 决 议筹 备 召 开 会 员 代 表 大 会向 会 员 代 表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和
4、 财 务 情 况领导本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三、委员会人员设置会长、副会长各一名;秘书长一名;委员十名四、组织规定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情况特殊时,可采取临时召开会议或通过腾讯通形式召开;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能生效;每次会议须向会长报到,如需缺席提前一天请假;无故缺席者,负激励 50 元,纳入本组织的项目管理经费;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委员职务任期一年,每年 10 月召开选举大会;五、工作职责会长职权:主持委员会会议检查会员代表大会、委员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叉叉公益组织的日常管理工作副会长职权协助会长展开各项工作会长出差或休假
5、期间代理会长职权秘书长职权负责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组织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及外部机构开展工作管理本会经费,并定期对外公布委员职权重大事项的表决权配合本会开展各项工作对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有监督权第五章 经费管理及使用原则一、经费管理项目管理经费的来源是会员交纳的会费,主要用于公益宣传、物料采购、物品运输等用途,保证公益组织持续运转;公益基金主要来源于捐赠、企业资助、爱心义卖等各种合法收益;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基金帐目定期向会员公布使用明细;本组织的基金专项专用,任何个人及单位不得侵占、私分及挪用。二、使用原则重大公益项目,必须经委员会表决决定,通过后才能执行;资助对象以社会上的弱势群体为主;资助以资金及捐赠物品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合作的社会慈善机构必须在国内注册,有合法资质。第六章 附则一、对 本 会 章 程 的 修 改 , 须 经 委 员 会 审 议 表 决 后 通 过 生 效 ;二 、 叉 叉 公 益 组 织 的 名 称 、 口 号 、 LOGO、 行 动 纲 领 由 委 员 会 审 议 决 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