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 业 编 号:临2021-039 浙 江景 兴纸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 关于 对 外担 保 的 进展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 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担保情况 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 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 召开七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及 七 届监事会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 关于 2021 年 度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及由子 公 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 额 度的 议案,同意 在2021 年度由公司对子公司、并由部分子 公司为母公司向银行 融 资提供担保额度,
2、担保 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 个月,并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 董 事长具体负责签订相 关 担保协议。上述事项已经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7 日 披 露 于 证 券 时 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上 关于2021 年度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 供 及由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1)。二、担保进展 情况 2021 年5 月 20 日,公 司与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 公司平湖支行(以下简 称“中国银行平湖支行”)签 订了 编号为“JXPH2021 人保
3、 198”的 最高额保 证 合同,约定公司为中国银行平 湖 支行与公司控股子公 司 平湖市景兴包装材料 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平湖景包 公司”)之间自 2021 年5 月 20 日至 2023 年 5 月 19 日止,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及其他授信 业 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 充 所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上述 最高 额保证合同 生效前中 国 银行平湖支行与 平湖 景 包 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在 最 高本金余额人 民币4,000 万元项下提供连带 责 任保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 述最高额保证 合同项下 尚未实际发生借款。三、累计对外 担保及逾期担 保情况 截至2021 年5 月2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 计 担保总额为25,873.44 万元(不 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 计 担保余额为41,737.02 万元,控股 子公司对公司的累计 担 保余额为 0 万元,上述 担保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0.12.31)经审计归 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的比 例分别 为 5.43%、8.77%和 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 不 存在逾期担保情况。四、备查文件 1、编号为“JXPH2021 人保198”的最高 额 保证合同。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 限 公司 董事会 二 二一年五 月二十 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