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000055,200055 证 券简称:方大集团,方大B 公 告编号:2017-22号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 48,277,396 股,占总股本的 4.08%。2、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8 月 7 日(星期一)。一、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情况和股本情 况 2016 年7 月,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 许
2、可【2016】825 号)核准,公司 向7 名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32,184,931 股,于2016 年8 月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后股本总额变为 789,094,836 股。根据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限售期内予以锁定,7 名认购对象认购的32,184,931 股自2016 年8 月1 日 起锁定期限为12 个月。具体发行对象、价格、数量及锁定期期限情况如下:序号 发行对象 发行价格(元,除权除息前)获配数量(股)限售期 1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60 6,438,356 12 个月 2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
3、.60 6,438,356 12 个月 3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4.60 3,219,178 12 个月 4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4.60 3,219,178 12 个月 5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60 6,438,356 12 个月 6 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14.60 3,219,178 12 个月 7 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60 3,212,329 12 个月 合计-32,184,931-注:详细情况可参考公司 2016 年 7 月 29 日刊登于的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英文)和 上的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公告。2
4、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关于 2016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即以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789,094,8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 5 股,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方案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83,642,254 股,上述 7 名非公开发行对象合计持有 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由 32,184,931 股增加至 48,277,396 股。二、本 次 限售 股 份 上 市流 通 安 排 1、本次有限售条件
5、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7 年 8 月 7 日(星期一);2、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48,277,396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08%;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发行对象 股东名称 所持股份总数(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占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 占总股本比例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财通基金招商银行财通基金永安向日葵定增 1 号资 产管理计划 71,918 71,918 0.006%0.006%财通基金宁波银行甲秀老友 1号资产管理计划 811,644 811,644 0.072%0.069%财通基金广发银行宇纳定增 4号资产管理计划 92
6、,466 92,466 0.008%0.008%财通基金光大银行深圳瑞银金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9,040 339,040 0.030%0.029%财通基金光大银行开元定增 10号资产管理计划 431,507 431,507 0.038%0.036%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桂诚 3 号资 产管理计划 92,466 92,466 0.008%0.008%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复华定增 6 号资产管理计划 842,466 842,466 0.074%0.071%财通基金光大银行财通基金复华定增 2 号资产管理计划 1,191,780 1,191,780 0.105%0.101%财通基金光大银行
7、财通基金复华定增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431,507 431,507 0.038%0.036%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永安定增 7号资产管理计划 71,918 71,918 0.006%0.006%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深圳市金色木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3,561 133,561 0.012%0.011%财通基金工商银行深圳朴素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339,040 339,040 0.030%0.029%财通基金工商银行睿信定增 3号资产管理计划 215,754 215,754 0.019%0.018%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广东辰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84,932 184,932 0.016%0.016%财通基金工
8、商银行富春定增宝利 5 号资产 管理计划 842,466 842,466 0.074%0.071%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利 1 号资产 管理计划 842,466 842,466 0.074%0.071%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宝利 15 号资产 管理计划 842,466 842,466 0.074%0.071%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富春定增1101 号资产 管理计划 215,752 215,752 0.019%0.018%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92,466 92,466 0.008%0.008%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定增 15号资产管理计划 256,849 256,849 0.023%
9、0.022%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定增 12号资产管理计划 256,850 256,850 0.023%0.022%财通基金工商银行财通定增 11号资产管理计划 215,754 215,754 0.019%0.018%财通基金工商银行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42,466 842,466 0.074%0.071%小计 9,657,534 9,657,534 0.852%0.816%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中建投信托中建投信托涌泉 30 号(管理增强型定增 2 号)集合 资金信托计划 513,697 513,697 0.045%0.043%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深圳平安大
10、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1,027,396 1,027,396 0.091%0.087%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大华安赢汇富 80 号资产管理 计划 1,438,356 1,438,356 0.127%0.122%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大华安赢汇富 110 号资产管 理计划 616,437 616,437 0.054%0.052%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61,647 6,061,647 0.535%0.512%小计 9,657,534 9,657,534 0.852%0.816%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4,828,767 4,828,767 0.4
11、26%0.408%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828,767 4,828,767 0.426%0.408%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证券国信证券共盈大岩量化定增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9,657,534 9,657,534 0.852%0.816%富国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富国资产招商证券富国资产长泰定增对冲 2 号资产 管理计划 4,828,767 4,828,767 0.426%0.408%民生通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万能保险产品 4,818,494 4,818,494 0.425%0.407%合计 48,277,396 48,277,396
12、 4.258%4.079%三、本 公 司股 本 结 构 变动 表:项目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股)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数量(股)比例 数量(股)比例 一、有 限售条 件 股 份 49,749,068 4.20%-48,277,396 1,471,672 0.12%1、人民币普 通股(A 股)49,749,068 4.20%-48,277,396 1,471,672 0.12%2、境内上市 外资股(B 股)-二、无 限售条 件 股 份 1,133,893,186 95.80%48,277,396 1,182,170,582 99.88%1、人民币普 通股(A 股)629,966,
13、404 53.22%48,277,396 678,243,800 57.30%2、境 内上市 外资股(B 股)503,926,782 42.57%-503,926,782 42.57%三、股 份总数 1,183,642,254 100.00%-1,183,642,254 100.00%四、本 次可上 市 流 通 限售 股 份 持 有人 在 新 股 发行 时 做 出 的各 项 承 诺 及履 行 情况 在公司新股发行时,上述 七 名限售股股份持有人承诺: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配的股份进行锁定,锁定期限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起始日期开始的十二个月。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七名投资者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有限售
14、条件股份未发生交易和转让,不存在 违反承诺的情形。五、本 次 申请 限 售 股 份上 市 流 通 的限 售 股 份 持有 人 非 公 司控 股 股 东、实 际 控制人,不 存在 对 公 司 的非 经 营 性 资金 占 用 及 公司 对 该 限 售股 份 持 有 人的 违 规 担保情况。六、保 荐 机构 意 见 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发表核查意见,认为:公司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符合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以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次 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股东不存在违反其在发行时所做出的承诺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相关事项无异议。七、备 查 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特此公告。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