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关于买卖合同范文汇总8篇 买卖合同 篇1 甲方(购买方): 乙方(供货方):合同签订日期: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以下合约:一、合同标及价格1、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及金额2、关于供货物的其他说明。甲方分批付款、分批提货,提货前预付所提货物全款。二、交货日期交货日期为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三、付款方式甲方通知提货,发货前付清当次数量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货款后,予以安排发货。四、货物验收1、验收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按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如系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凭此合同及产品收货单(随机文件)向乙方提出保修
2、事宜,乙方免费保修二年,保修期从设备安装完之日起,实行终身维修。2、到货验收。甲方需在收到货物当日进行货物验收,如有异议,应在三日内书面向乙方提出,否则乙方将视为验收合格。3、调试验收。调试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通知,甲方应在收到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如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如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七日内仍未能组织验收,则视同调试验收合格。五、违约责任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六、其它约定事项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2 _房字_ 第_号卖方(下称甲方):_买方(下称乙方):_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下列房屋买卖,订立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甲方所有房屋,座落于武汉_,为_结构,建筑面积_平方米,用地面积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武房权证_字第_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字第_号”。房屋附属设施见附件。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房屋买卖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第三条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应付人民币(大写)_给甲方,余款人民币(大写)_在办理完转移过户手续时付清。具体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第四条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_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甲方保证上
4、述房屋权属清楚,如甲方有设定抵押、按揭等行为应告知乙方,并自行约定解决。交易房屋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时,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甲方逾期不交付房屋给乙方,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一日,按照全部房款的_%向乙方哪个支付违约金;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所付房款,并按全部房款的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六条乙方逾期不支付全部房款给甲方,视为不履行合同,甲方不解除合同的,每逾期一日按全部房款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解除合同的,由乙方承担房屋转移过户中甲、乙双方缴纳的全部税费,并按全部房款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
5、用权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地产转移过户手续。办理转移过户手续应缴纳的有关税费,按国家、施市政策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或由双方另行约定。第八条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议,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力。第十条本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武汉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两份交有关部门存档。第十三条补充协议、附件(略)立合同人:卖方(签章):_联系地址:_身份证号码:_代理人(签章):
6、_联系地址:_身份证号码:_ 买卖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称甲方):买方(以下称乙方):乙方在 购买甲方的 玉器,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1、乙方购买甲方如下的玉器:玉器名称:玉器图像:正面:反面:玉器规格:长: mm 宽: mm 厚: mm 重: 克玉器检定证书号:(注:带检测证书的填写)购买金额(大写):仟 佰 拾 元角 分2、购买条款: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费用的%预付款,即人民币甲方玉器交货完成后经乙方签字确认,乙方向甲方支付总费用的 40 %的尾款,即人民币2)发货时间: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地点发货。 日期: 年 月 日3)发货方式:3、甲方条款:1)乙方发
7、现玉器有质量问题, 甲方无条件全额退款。2)乙方收货后因玉石质量问题,可15天内无条件调换(抛光不能还原或有损的玉器除外)。3)乙方购买甲方的玉器,经检定为假玉(非A货),甲方赔偿乙方赔偿金(注:乙方购买甲方带检定证书的玉器甲方赔偿壹万元,其它玉器按购买金额的十倍赔偿)。4、乙方条款:1) 甲方出售的玉器为真玉(A货),乙方恶意制造甲方出售的玉器为假玉(非A货)并向甲方索取赔偿时,甲方有权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法院)仲裁,乙方败诉必须赔偿甲方各种损失。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有关仲裁机构(法院)解决。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由财付通付款给甲方后生效,乙方更换玉器或甲方回收玉器后失效。
8、本合同只有一份,乙方购买甲方的玉器后由乙方持有。甲方负责人(签字):签订日期: 年月日附: 甲方负责人身份证签订销售合同书时,附上甲方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4 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黑龙江*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 。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负责人。被申请人(原审被告):*重机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昆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再审申请人黑龙江*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重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苏中商终字第0700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一、撤销江苏省苏州市中级
9、人民法院(20xx)苏中商终字第0700号民事判决,对本案依法进行再审。二、支持申请人全部诉讼请求。三、原审诉讼费由被申请人全部承担。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特申请再审。具体事实与理由如下:一、原审法院认定被申请人仅接收了申请人7位客户的786116元债权属于事实认定错误,实际转
10、让债权应为1616858元。申请人提交的20xx年度客户垫款明细中列明的12位客户的款项共计1616858元,是截止至20xx年12月31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终止合作协议时,根据当时销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核算得出的。原审中被申请人仅认可其中的7位客户的786116元债权转让,其余5位客户830742元债权转让不予认可,对此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首先,5位客户之所以没有签订三方债权转让协议,是由于被申请人交付的挖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5位客户拒绝配合签订三方债权转让协议,在申请人作了大量说服及修复挖机的工作后,5位客户最终仍然没有签订三方债权转让协议的主要过错在于被申请人。其次,5位客户中,
11、有的挖机已经被被申请人及其黑龙江代理商三君公司强行拖回,有的挖机款已被被申请人关联企业昆山中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收走,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没有权利也没有任何依据再向5位客户主张债权,所以事实上相当于5位客户的830742元债权已经转让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830742元。对此,申请人在本案一审、二审中已经提交了三份证明、两位证人证言等证据,足以证明上述观点。本次再审中,申请人提交一份新证据,内容为客户刘玉发关于垫款的说明,也能够证明上述观点。二、原审法院关于50万元奖励的条件并未成就的认定属于事实认定错误,被申请人应支付申请人50万元奖励。首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关于解除代理关系的
12、协议第十条约定“鉴于乙方在市场开拓方面做出的贡献,甲方向乙方支付奖励资金300000元”,从本条约定可以看出被申请人承诺支付申请人50万元奖励主要是针对申请人的贡献,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交付样机和配件只是附带的条件,不能因为申请人没有开具增值税发票就否定申请人作出的贡献,进而拒绝支付奖励,这既不符合协议双方的真实意思,也对申请人极不公平。如果以开具增值税发票作为付款条件的话,那么在本案中,被申请人同样要为申请人开具141万的增值税发票,作为申请人支付被申请人141万元的支付条件,在被申请人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141万也不应支付给被申请人。其次,申请人之所以没有为被申请人开口增值税发票的原
13、因在于,根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被申请人需要向申请人指定的第三方开具金额更大的增值税发票,由于被申请人拒不开具,由此双方产生矛盾,申请人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才延迟开具奖励金额的增值税发票,被申请人对此是存在过错的。最后,申请人愿意在本次再审中为被申请人开具增值税发票。三、原审法院认定申请人应支付被申请人744730元主机货款属于事实认定错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终止代理关系的协议虽然是在20xx年4月16日签订,但相关债权债务核算的时间节点为20xx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申请人已经将20xx年12月31日之前的债权债务全部核算清楚并全部转让给了被申请人,事实上申请人与被申请
14、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及代理关系的终止在20xx年12月31日就已经完成了。20xx年12月31日之后产生的744730万元债权和申请人已经没有任何关系,相应的债权属于被申请人,应该由被申请人直接向客户催收,申请人无权去向客户收取,原审法院认定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支付主机货款744730元属于事实认定错误。换个角度讲,如果此笔款项应该由申请人支付给被申请人,那744730元的债权申请人就应该有权利向客户去收取,但鉴于双方的代理关系已经终止,申请人向客户收取货款已经无法实现,因此原审法院判决申请人再向被申请人支付744730元既是事实认定错误,又对申请人极不公平,申请人的权利无法实现。综上所述,原审法院所
15、作的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依据,申请人提交的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因此,再审申请人请求再审法院撤销该判决,依法改判,支持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买卖合同 篇5 买方(甲方)xxx卖方(乙方)xxx1、乐器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价款第二条 质量标准 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第三条 验收1、验收方式甲方在乙方交货时当场验收;2、甲方应对乐器名称、产地、商标或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颜色、数量予以当场验收。3、对质量有异议的,双方委托国家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鉴定 第四条 交付方式乙方在 日前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长兴县夹浦镇鼎甲桥中心小学 第五条 搬运费用搬运费用由 乙 方承担。第六条
16、支付方式乙方交货后,经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100%。第七条 售后服务1、自开具销售凭证之日起,保修期限 壹 年。第八条 违约责任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工期,准时交付甲方使用,否则,每拖延一天,乙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工期的罚金给甲方;2、甲方必须按照本合同书所规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乙方款项,否则,每拖延一天,甲方须按总工程费用的千分之一支付拖延付款的罚金给乙方;3、若遇到不可抗力(如地震、台风等)的因素或非乙方原因而引起的工期延误,属于免责条件;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合同生效
17、本合同一式 叁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县教育局招投标中心 壹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买卖合同 篇6 销货方:_(以下简称甲方)购货方:_(以下简称乙方)签约时间:_签约地点:_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
18、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 合同变更通知单 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
19、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
20、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第九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第十条 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
21、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第十一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
22、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 查询单 ,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 查询单 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
23、,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 钱货两清 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 托收承付 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1.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
24、续的,不按违约处理。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买卖合同 篇7 销货方: (甲方)签约地点:购货方: (乙方)签订时间: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充分友好的协商如下协议: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条目。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填补的条目可另行谈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合同的效力。第二条 合同签定后,不得私行变换解除。如甲方
25、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赞成后,可予变换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换通知单”寄给对方,并准备好变换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出产的商品,在放置出产后,双方都需严酷执行合同。如需变换,由此而发生的损失等,乙方承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承担。第三条 成交单中的商品价钱,由双方当事人商经商议定,或以国家定价抉择。 在签定合同时,确定价钱后,可以暂定价钱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第四条 运输体系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抉择。第五条 各类商品质量尺度,甲方严格执行
26、合同划定的质量尺度,保证商品质量。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需平稳,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非凡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添的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 商品调拨,应做到平衡、实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 3 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划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目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第八条 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承运所发货运,力争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换运输路线、工具、达到站时,应实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打点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日期,不以违约处理。第九条 商品
27、从甲方承运到乙方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物件丢失、贫窭、残损等责任事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抵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供给有关资料。乙方在领受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实时向承运部门索取划定的记实和证实并当即具体搜检,实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业,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领受,同时当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 日内回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具体记实,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己先用,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第十条 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一个月内(珍贵商品在7 天内),责任确
28、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配合研究,明晰责任,损失第十一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等金钱的结算,购销双方应商定结算的具体划定,商定适宜的结算体系。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或先收款后付货。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出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蒙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出抵偿金以抵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度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恰当削减或者增添。1.甲、乙双方所签定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
29、对方支出违约合同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装卸变换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过时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损失的出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双方商定的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过时提货部门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过时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用。3.甲方提前交货和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内由此支出的费用,应由甲方承担,乙方过时付款的,应按照双方协商时付款的约定,向甲方偿付过时付款违约金。4.对应偿付的违约金,抵偿金,保管、调养费用和各类经济损失等,应在明晰责任后,10天内自动汇给对方,否则,按过时付款处理,但任何双方如有樾位
30、得自行用扣发货色或扣付货款充抵。第十三条 甲、乙两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缠时,应实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第十四条 本合统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第十五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签章后,依法生效,有效期为 年,期满双方如无续签意向的,合同自动解除。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为准。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住 所: 住 所:电 话: 电 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买卖合同 篇8 砂石料购销合同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20xx年 月购买方(简称甲方):北京世纪特种工程承包有限公司包头项目经理部供应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31、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为甲方供应砂石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守信。一、 产品名称、型号、商标、单价:二、产品质量标准及包装要求: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砂石料检测规标准,以质量监测站检测合格为准。因砂石料质量不合格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三、安全环保要求:合格。四、交(提)货单位及方法、运输方式及地点:每次乙方送料依甲方所购数量进行安排送料。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运费由乙方负责。五、工地材料验收及收料方法:乙方送到工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本协议要求进行验收,如有不合格乙方负责无偿退换货物。乙方送到的砂石料甲方收料人按实际所量方数进行计算,砂石料按甲方要求卸到指定地点。确
32、认无误后,甲方收料人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签字送货单甲方保留一份,作为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六、结算方式:砂石料数量按实际进货数量(工地签字的送货单)计算,单价按本单价执行。所送砂子、石子各以200m3为一结算周期。最后砂子、石子各不足200m3的材料款在施工结束后一个月之内一同付清。施工结束日期以最后送货日期为准。单价含税及所有相关费用,乙方为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七、本合同依法签订,经甲乙双方盖章和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严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因故需变动,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后才能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按规定履行合同,应赔偿对方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八、 其他: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料款两清后,此合同自行废止。甲方: 乙方: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经办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盖章:盖章:年 月 日年 月 日第 17 页 共 1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