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1-062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 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 旧年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及 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下属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风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成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四 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子公司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一、调整部
2、分固 定资产折旧对象概述 1、公司名称: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1 年5 月26 日 3、注册地点:宁波市镇海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山路 237 号 4、法定代表人:董星明 5、注册资本:121,000 万元 6、经营范围:危险化工品生产(限有效许可证核准的 品种生产)。聚碳酸酯、碳酸二苯酯、丙二醇、混醇的生产;聚碳酸酯、塑料合金、塑料改性产品的制造、销售、研发、技术咨询及转让;塑料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的批发、零售;提供相关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
3、、固定资产折 旧年限变更情况说明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各类固定-2-资产折旧年限进行了梳理,根据预计可使用年限,重新核定了折旧年限。(1)房屋建筑物 类:公司房屋建筑物均采用了较高的建筑 设计和施工标准,大多为钢架结构和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质量高,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本次对房屋建筑物变更固定资产的会计估计,折旧 年限 20 年不变
4、。(2)机械设备 类:为更加客观公正的反应公司机械设备 的 实际使用情况,结合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聚碳酸酯类 专用设备 的使用寿命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专用设备使用 折旧年限由 10 年变为 15 年;通用设备、运输工具折旧年限维持 10 年不变。2、固定资 产折旧年限变更情况 公司现执行的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方法如下表:项 目 折旧 方法 折旧 年限(年)残值 率(%)年折 旧率(%)房屋 及建 筑物 年限 平均 法 20-30 5.00 4.75-3.17 通用 设备 年限 平均 法 5-10 5.00 9.50-19.00 专用 设备 年限 平均 法 5-15 5.00 6.3
5、3-19.00 运输 工具 年限 平均 法 5-10 5.00 9.50-19.00 本次变更对各类资产的折旧年限范围不做调整,仅将 聚 碳酸酯类 专用设备的折旧年限由 10 年调整 为 15 年,折旧方法和净残值率不变,年折旧率分别由9.5%调减 至6.33%。3、变更执行时 间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三、本次会计估 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根据变更后的折旧年限,经公司
6、财务部门以 2020 年12 月末的数据测算,假设上述折旧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且不考虑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会影响2021 年度少计提累计折旧约5515 万元,在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预计将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 5515 万元左右,预计将增加公 司 2021 年末所有者权益 5515 万元左 右(实际金额以经审计的 2021 年年度报告为准)。-3-本次折旧年限调整的影响额 占 2020 年度经 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 5.53%,占 2020 年度经 审计的 所有者权益 绝对值的 0.64%;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 50%,也不会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
7、者权益绝对值的 50%。四、董事会关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对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能够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财务会计信息更加客观、真实和公允。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 关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事项。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更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七、备份文件 1.八届四次董事会决议;2.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6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