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6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 要 内 容 提示:本次权益分派 以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1,296,921 股 扣减回购股份 13,895,885 股 后 的 股 份 数 量1,327,401,0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5 元(含税);股权登记日:2019 年7 月 17 日;除权除息日:2019 年
2、7 月 18 日。一、股 东 大会 审 议 通 过 利润分配 方案 情 况 1、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19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1,341,296,921 股,扣除13,895,885 股库存股后的股数 1,327,401,03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5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33,185,025.9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 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
3、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 不存在股本差异及分配比例调整情况。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4、本 次利润 分 配 方案 的实施 距公司 2018 年度 股 东 大会审 议 通 过的时 间 未超过两个月。二、本次权益 分 派 方 案 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41,296,921 股扣2 减回购股份 13,895,885 股后的股份数量 1,327,401,0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 股派 0.25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 投
4、资 者、QFII、RQFII 以 及 持有 首 发 前 限售 股 的 个 人和 证 券 投 资基 金 每 10股派 0.225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 据其持 股 期 限计算 应 纳 税额【注】;持有 首 发 后限售 股、股权激 励 限 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
5、补缴税款 0.05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025000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关 于 除权 除 息 价 的计 算 原 则 及方 式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 际 现 金 分红 的 总 金 额=实 际 参 与分 配 的 总 股本 分 配 比例,即 33,185,025.90元=1,327,401,036 股0.025 元/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
6、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0.024741 元计算(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 0.024741 元/股=33,185,025.90 元1,341,296,921 股),按公司 总股本1,341,296,921 股(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派息(含税)为 0.247410元(0.024741 元/股*10 股)。综 上,在 保证 本 次 权 益分 派 方 案 不变 的 前 提 下,2018 年年 度 权 益 分派 实 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24741 元/股。四、
7、股 权 登记 日 与 除 权除 息 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 年7 月1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 年73 月18 日。五、权 益 分派 对 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9 年7 月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 券 登记结 算 有 限责任 公 司 深圳分 公 司(以下 简 称“中国 结 算 深圳分 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六、权 益 分派 方 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9 年 7 月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东账号 股
8、东名称 01*476 古少明 08*583 深圳市宝贤投资有限公司 06*250(信用)00*640 吴玉琼 01*916 古少波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 年 7 月 9 日 至登记日:2019 年 7月1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七、相 关 咨询 事 项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 303 栋3 楼 咨询 联系人:吴仁生 咨询 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 电话:0755-88374949 八、备 查 文件 1、中 国证券 登 记 结算有 限 责 任公司 深 圳 分公司 确 认 有关分 红 派 息具体 时 间安排的文件;2、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决议;3、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特此公告。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7 月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