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 称:华 孚色 纺 公 告编号:2016-44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5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6 月 20 日召开的2015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权 益 分派 方 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32,992,57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
2、II以 及 持 有 股改 限 售 股、首 发 限 售 股的 个 人 和 证券 投 资 基 金每 10 股派 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注:根据 先 进 先出的 原 则
3、,以投 资 者 证券账 户 为 单位计 算 持 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 至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二、股 权 登记 日 与 除 权除 息 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7 月14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 年7月15 日。三、权 益 分派 对 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 年7 月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 券 登记结 算 有 限责任 公 司 深圳分 公 司(以下 简 称“中国 结 算 深圳分 公 司”)登
4、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四、权 益 分派 方 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7 月1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以下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03 华孚控股有限公司 2 08*207 安徽飞亚纺织有限公司 3 08*202 深圳市华人投资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6 年 7 月 5 日至登记日:2016 年 7 月 1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5、。五、其他事 项 1、自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 披 露 至 实 施 期 间,公 司 股 本 总 额 未 发 生 变 化。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 个月。4、根据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关期权价格调整的规定,本次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未行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将 由4.39 元/股调整为4.29 元/股。六、咨 询 机构: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 5022 号联合广场B 座 14 楼 咨询联系人:程桂松 王舒 咨询电话:0755-83735593、0755-83735645 传真电话:0755-83735566 七、备 查 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本次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3、公司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特此公告。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 年 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