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 孚 时尚 股 份有 限 公司 独 立 董事 关 于 第 七 届董 事会 2020 年 第三 次临时 会 议相 关 事项 的 独立 意 见 根据关 于在上 市 公司建立 独立董 事制度 的指导意 见、深圳 证 券交易所 独立董事备案办法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 华孚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 责的态 度,现对 公司第 七届董 事 会 2020年第三 次会议 审议的 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1、关于对补选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非独立 董事候 选人 张正 先生个 人学历、任职经 历及其 他相关 信息,我们认为其 满足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对 非独立 董
2、事候选人的独立性要求。候选人员不存在 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之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况。提名程序符合 法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提名 张正先生为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同意 提交公司 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 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2、关于对修订 公司章程条款及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从规范 运作,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及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的角度考虑,对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进行调整,同时对 公司章程 相应条款进行修订,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上述调整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 和国 证券法 上市公 司治 理准则 上市公 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 市公司 规范运作 指引 等 法律 法规 和 公司章 程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调整及修订,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陈卫滨、孔祥云、高卫东、杨世滨 二二 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