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 称:黔源电力 公 告编号:2018001 贵 州 黔 源 电 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8 年 第一 次 临时 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或变更提案的情况。一、会 议 召开 情 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会 议 方式:本 次 股东 大 会 采 取现 场 投 票 与网 络 投 票 相结 合 的 方 式。公 司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2、 投 票 系 统 向 公 司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下 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3、会议时间: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1 月15 日(星期一)15: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 年 1 月14 日 1 月1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1 月15 日9:30 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月14 日15:00 至2018 年1 月 15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4、会议地点:贵州省贵
3、阳市都司高架桥路 46 号黔源大厦 4 楼会议中心。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靖先生 主持 本次会议。6、会 议 的召 集、召 开符 合 公 司法、上 市公 司 股 东 大会 规 则、股 票 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二、会 议 出席 情 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0 人,代表股份 89,633,7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34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3 人,代表股份 89,354,11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2582。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7 人,代 表 股 份 279,600 股,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4、 的0.0916。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 人,代表股份10,279,6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66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1 人,代表股份 10,000,0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744。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7 人,代 表 股 份 279,600 股,占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份 的0.0916。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三、会议议案 审 议 情 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表决结果
5、:同意89,397,61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366;反对60,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71;弃权17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64。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同意10,043,5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7032;反对6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847;弃权176,000 股(其 中,因 未 投 票 默认 弃 权0 股),占 出 席 会议 中 小 股 东所 持 股 份 的1.7121。上述 关于修订的议案 获得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
6、效表决权 的2/3以上通过。四、律 师 出具 的 法 律 意见 贵州 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 大 会 人 员资 格、表 决方 式、表 决程 序 和 表 决结 果 等 事 宜,均 符 合 公 司 法、上 市 公 司股 东 大 会 规则 等 有 关 法律、行政 法 规 和 规 范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五、备 查 文件 1、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贵 州 北斗 星 律 师 事务 所 关于 贵 州 黔 源 电力 股 份 有 限公 司2018 年第 一 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