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000038 证券简称:深大通 公 告编号:2018-119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 年 第 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 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召 开 会议 基 本 情 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 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
2、间:2018 年11 月5 日(星期一)14:50 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11 月5 日9:30 11:30,13:00 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11 月4 日15:00 至2018 年11 月5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5、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 年10 月26 日(星期 五)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2018 年 10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3、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个人 股 东 委 托 他 人 出 席 的,委 托 书 需 经 公 证 处 公 证)出 席 会 议 和 参 加 表 决,该 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8、现场会议地点: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与 井冈山 路路口傲海星城会议室 二、会 议 审议 事 项 1、提案名称:(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的 提案(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 提 案(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 提案(4)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 提 案(5)关于选举黄艳红女士为非独立董事 的提 案(6)
4、关于选举樊培银先生为独立董事 的提 案 提案(1)需特别决议审议通过,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6)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详细 提案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 券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提案 2.00 关 于 修 订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提案 3.00 关 于 修 订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提案 4.00 关 于 修 订 股 东 大 会
5、议 事 规 则 的提案 5.00 关 于 选 举 黄 艳 红 女 士 为 非 独 立 董事的提案 6.00 关 于 选 举 樊 培 银 先 生 为 独 立 董 事的提案 四、现 场 股东 大 会 会 议登 记 方 法 1、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帐 户 卡、加 盖 公 章 的 营 业 执 照 复 印 件、法 人 代 表 证 明 书 和 本 人 身 份 证 办 理 会 议 登记 手 续,委 托 代 理 人 出 席 的,还 须 持 有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和 出 席 人 身 份 证;个人 股 东 须 持 本 人 身 份 证、股 东 帐 户 卡
6、 办 理 会 议 登 记 手 续,受 委 托 出 席 的 股 东 代 理人还须持有经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登记时间:2018 年10 月29 日(8301130;13 001700)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苑中路 15 号科兴科学园B 座1 单元1002 室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文涛 联系电话:0755-26926508 传真:0755-26910599 邮箱:6、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五、参 加 网络 投 票 的 具体 操 作
7、流 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六、备 查 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 九 次会议决议;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 六 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10 月18 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38;投票简 称:大通投票。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
8、表达相同意见。股 东 对 总 议 案 与 具 体 提 案 重 复 投 票 时,以 第 一 次 有 效 投 票 为 准。如 股 东 先 对具 体 提 案 投 票 表 决,再 对 总 议 案 投 票 表 决,则 以 已 投 票 表 决 的 具 体 提 案 的 表 决 意见 为 准,其 他 未 表 决 的 提 案 以 总 议 案 的 表 决 意 见 为 准;如 先 对 总 议 案 投 票 表 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11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
9、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11 月4 日15:00 至2018 年 11 月5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 服 务 身 份 认 证 业 务 指 引 的 规 定 办 理 身 份 认 证,取 得“深 交 所 数 字 证 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规则指引栏目查阅。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10、投票。附件2:授 权 委托 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 人)出席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 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 议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的提案 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3.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4.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5.00 关于选举黄艳红女士为非独立董事的提案 6.00 关于选举樊培银先生为独立董事的提案 注:非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提案:同意打“”,反对打“”,弃权打“”。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代理人(可以/不得)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 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受托人 身份证号码: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持股数:委托 有效期限:委托人股东帐号: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