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BEIDOUXING LAW OFFICE 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北路2 号 邮政大厦17 楼 邮编:550001 电话:86901517 传真:86901634 电子邮箱:贵 州 北斗 星 律师 事 务所 关于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2017 黔 北律意见字 第 134 号 致:贵州 黔源电力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贵州黔源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源电力”或“公司”)的委托,指派 石陶然、孙磊 律师出席 公司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 依据 中华
2、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及 公司章程 等 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 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文件资料进行了审核,对本次 临时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等事项 出具法律意见 如下:一、本次 临时 股东大会 召集人 资 格及 召 集、召开 程 序 1、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17 年8 月25 日,公司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 巨潮资讯网(http:/)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 刊登
3、贵州黔源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 在法定期间内公告了 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 会议召集人、召开时间、地点、召开 方式、出席会议对象、会议审议事 项、出席现场 会议登记办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 及其他事项等内容。2 2、公司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1)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在贵州省贵阳市都司高架桥路46 号黔源大厦4 楼会议中心 召开。(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1 日 9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4、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9 月 12 日 上午 9:30 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9 月11 日15:00 至2017 年9 月12 日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经 本 所律 师 查 验: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 的召开方式、表决方式等均与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一致。本 所 律 师 认为:公司在 法定期限内公告了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会议召集人、会议 的召开 方式、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 的日期、地点、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参加会议的方式、会议审议事项、提案编码、会议登记
5、等事项、参加网 络 投 票的具 体 操 作流程、备 查文件 等 相 关内容,本 次临时 股 东 大会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 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本 次 临时 股 东 大 会 出席人员 资格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9,462,0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935%,均为截止2017 年9月 6 日 下午 收 市 后在中 国 证 券登记 结 算 有限责 任 公 司深圳 分 公 司登记 在 册 的
6、股东或授权代表。(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其授权代表 共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9,354,11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582%,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7,9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3%,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3 公司的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出席了 会议。本所律师认为:出席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的人员 具
7、有相应 资格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 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三、本 次 临时 股 东 大 会 审议的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1、关于修订 的议 案;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 的议案;3、关于更换监事的议案。经 本 所 律 师查 验: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 所审议的事项与 通知 中列明的事项相符,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四、本 次 临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表 决 方 式、表 决 程 序和 表决结果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大会审议的议案,以 现场 记名投票 和网络投票
8、表决 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具体表决结果如下: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同意 89,462,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107,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
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 的议案。同意89,462,0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10,107,97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3
10、、审议通过 关于更换监事 的议案。同意 89,462,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10,107,9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本 所 律 师 认为: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 法
11、律、行政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上述决议均合法有效。五、结 论 意见 综上所述:本 所律师认为,本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大会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 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 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 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 的决议均合法、有效。(以下无正文)5(此 页 无正文,为 贵州北 斗 星 律师事 务 所 关于贵 州 黔 源电力 股 份 有限公 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签署页)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郑锡国 经办律师:石陶然 孙 磊 2017 年9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