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股票简称:华联控股 股票代码:000036 公告编号:2014-019 华 联控 股股 份有 限公 司 关 于本 公司 借款 及关 联交 易 事项 议案 的 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保 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4 年 8 月11 日召开 的第八 届董 事会第七 次会议 审议通 过了关 于本公 司借款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 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一、基 本情况 概述 深圳宝安 27 区 更新项目(现冠名为“华联城市全景 花园”)总投资约 29 亿元,公司 为了确保该 项目建设的稳步推进,
2、力争提前完工并产生效益,现需要提请控股股东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向本公司 提供财务方面的资助及支持:1、华联集团拟 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不少于 7 亿元人民币(含7 亿元)现金借款额度。2、本公司拟通过 资产抵押、委托贷款方式,向 银行 借款 16 亿元人 民币,华联集团将 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3、在上 述借款 担保期 限内,本 公司将 为华联 集团(含其 控股 的子公 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对外融资连带责任担保,即相互之间的互保额度为 16 亿元人民币。由于 华 联集团 为本公 司 控股股 东,持 有本公 司 31.32%股 份,上 述 三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其中,华
3、联集团提供的借款 7 亿元、本公司向银行借款及与华联集团互保的16 亿元,分别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2013 年末)净资产值的37.36%、85.38%,根据公司章程 及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董炳根、丁跃、胡永峰、李云、张梅、倪苏俏 回避表决。二、关联 方 基 本情 况 华联集团:成立于 1983 年8 月,注册资本为 9,061 万元,法定代表人:董 2 炳根。经营范围:化工、纺织、服装等产品的 生产经营(生产场地执 照另办);进出口业务;工程承包建设及进出口所需工程设备、材料、劳务输出;对外投资,技术咨询服务;
4、在 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租赁服务;汽车销售(含小汽车)。华联集团目前 正在进行两大项目的开发 建设,也处于资金投入的关键时期:一是杭州滨江区大型商业配套项目-星光大道(总长1,000 米商业步行街),该项目总建筑面积30 多万平方米,总投资金额约 10 亿美元,一期项目竣工投入 营运,二期项目建 设已近尾声;二是“华联进贤湾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该项目是集国际会议度假中心、国际健康管理中心、山地体育公园、生态水公园、森林休闲公园、佛禅文化园、百草养生谷、欧式风情小镇等于一体的旅游综合体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13.6 平方公里,其中 陆地9.8 平方公里。项目计
5、划总投资 80 亿元,目前正在进行 项目的 整体规划调整和基础设施等前期建设工作。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华联集团总资产 80.56 亿元,净资产 38.21 亿元,2013 年实现营业收入 18.99 亿元。三、借款、担 保事 项 主要 内容 1、华联集团拟向本公司提供总额不少于 7 亿元人民币(含7 亿元)现金借款额度,年利率不超过 10%(含 10%),期限为一年,自借款 合同生效日起计算。本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公司与华联集团进行协商,根据各自现金流状况可随借随还。2、本公司拟通过资产抵押、委托贷款方式,向 银行借款 16 亿元人 民币,年利率为10%,借款 期限为三年,自
6、委托贷款合同生效日起计算。华联集团将 为该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受托贷款银行拟定为: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本借款事项涉及抵押的资产包括:“华联城市全景 花园”项目土地、以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联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华业纺织染有限公司、上海申冠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杭州华联置业有限公司名下的部分房产,上述用于抵押的房产经贷款机构确认且合计评估价值不少于 16 亿元人民币。3、应华联集团要求,在上述借款担保期限内,公司将为华联集团(含其控股的子公司)提供同等额度的对外融资连带责任担保,即相互之间的互保额度为 16亿元人民币。上述两担保事项为连带责任担保,除适用上述银行机构外,也适用于其
7、他银行机构。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 签署上述三事项的有关协议,3 本公司将根据该三事项的实际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临时披露或在定期报告中进行详细披露。四、涉 及关联 交易 的其他 安排 根据公司实施的 担保管理规定 及有关 规定,本公司为华联集团提供上述担保事项需要签署反担保协议。即 公司与华联集团签署上述担保协议时,华联集团须同时与本公司签署 反担保协议。五、本 次交易 目的 及对上 市公 司影响 公司 正处于新建房地产项目资金投入高峰期,本次借款事宜主要解决“华联城市全景花园”项目(计划于 2015 年底前预 售)的资金需求问题,并 拟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争取 华联集团对公司发展
8、 的更大支持,确保在建、拟建项目 工程进度的稳步推进。上述借款、互保 事项主要基于双方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与稳定,促进 本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 本期、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任何负面或不利影响,对“华联城市全景花园”项目的建设及提前或按期完工将 产生积极影响。六、年 初至披 露日 与华联 集团 累计已 发生 的各类 关联 交易总 额情 况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租赁华联 集团的办公场地 费用合计约220 万元。2、深圳市华联置业集 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华 联发展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出售 四 套“华联城市山林花园”住宅,成交价格为2,479.97 万元。
9、3、华联集团为本公司担保总额 1 亿元。4、本公司为华联集团担保总额 5 亿元。5、华联集团关 联 企 业 浙 江 华 联 杭 州 湾 创 业 有 限 公 司 向本公司下 属 企 业 杭 州华联进贤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现金借款 8,200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 及进行了信息披露。七、累 计对外 担保 数量及 逾期 担保情 况 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共计 5 亿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8.74 亿元的 26.68%。公司 逾期担保累计数量为零。八、独 立董事 意见 4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10、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多年来,华联集团为 本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在产业结构调整、主业转型等方面提供了大量人力、财 力支持。本次关联交易 借款及担保事项,体现 华联集团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交易本身公正、公平,是一项互惠互利的交易,华联集团 经济 实力雄厚,公司 与其进行互 保应不会产生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 规定要求,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 在履行规定的批准程序,须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 实施。九、其 他事项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及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的审议方式及表决生效需遵循 如下 条件:1、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将提交 公司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 采取 现 场投票 和网络投 票相结 合的方 式进行,其中,公司 控 股股东华联集团在审议本议案时须回避表决。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 2014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 年八月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