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券代码:000036 证 券简称:华联控股 公 告编号:2021-044 华 联控 股股 份有 限公 司独 立董 事 关于 控 股股 东及 其他 关联 方资 金占 用和 对外 担保 情况 的 专 项说 明及 独立 意见 华联控股 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 司”)不存在大 股东及 其附属 企业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不存在为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截止 2021 年6 月30 日,公司对外担保 金额共计229,135 万元,占公司本期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70,083 万元的 48.74%。其中,公司为华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联集团”)提供
2、 担保金额 82,000 万元,公司为控股 子 公 司 深 圳 市 华 联 置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和 杭 州 华 联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合 计 担 保147,135 万元。华联集团为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金额共计38,500 万元。我们认为:1.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履行了规定的审批程序,并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2.一直以来,公司对外担保业务都仅限于为下属控股、参股公司进行担保和与控股股东华联集团之间的互保,严格控制或禁止除控股子公司、华联集团互保以外的对外担保业务。3.为控股股东华联集团提供的担保事项是以互保为前提,且华联集团经济实力强、相互间比较熟悉,该担保事项应不存在风险。上述担保事项的开展是基于整体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经营稳定,促进可持续发展。我们提请公司要做好对外互保事项的风险控制和防范措施,同时提请公司董事会 根据 公司法、担保法 及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规定,严格执行内部决策批准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独立董事:王晓梅、刘雪亮、黄梦露 华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八月二十 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