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浙 商 证 券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 于 旺 能 环 境 股份 有 限 公 司 使 用 闲 置 自 有 资金 购 买 理 财 产 品额 度 的 核 查 意 见 浙商证券 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 称“浙 商证券”、“保 荐机构”)作 为 旺能环境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 简称“旺 能环境”、“公 司”)公 开发行 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6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旺能环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一、使 用闲置 自有 资金购 买理 财产
2、品 基本 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2、投资额度与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3、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4、资金来源 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5、决策及实施方式 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具体执行时
3、参照公司相关制度。6、关联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2 二、投 资风险 分析 及风险 控制 措施 1、投资风险 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 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2)公 司财务 部将及 时分析和 跟踪理 财产品 投向、项 目进展 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
4、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3)公 司内审 部门对 理财资金 使用与 保管情 况进行日 常监督,定期 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4)公 司独立 董事、监事会有 权对资 金使用 情况进行 监督与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对 公司的 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运用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更充分保障股东利益。四、相 关审批 程序 公
5、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分别审 议通过 了关于 使用闲 置自有 资金购买 理财产 品额度 的议案,同意以公 司闲置 自有资 金总计不 超过 4 亿元 人民币购 买理财 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独立3 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
6、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上述情况,公司 独立董 事 一致 同意以公 司闲置 自有资 金总计不 超过 4 亿元 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五、保 荐机构 意见 经核查:旺能 环境以 公 司闲置自 有资 金总计 不 超过 4 亿 元人 民币购 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程序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旺能环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 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之签章页)保荐代表人(签字):彭浩 张建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