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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4神州数码: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2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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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证券代码:000034 证券简称:神 州数码 公告编号:2020-151 神州 数码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2020 年 第 三 次临 时 股东 大 会决 议公 告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提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一、会议召开和 出席情况(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12月15日(星期 二)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 年12 月1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12月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

2、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12 月15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59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 会议厅(香山公园东门外)。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独立 董事 朱锦梅女士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 年11月27日 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1、出席

3、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5 人,代表股份264,649,8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01%。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 人,代 表 股 份 261,739,7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130。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 份2,910,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1。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4、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 次股东 大会的 中小 投资者 的股 东及股 东授权 代表 共32人,代 表股份2,910,0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71。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二、议案审议和 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 表决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 通过 了 关于 在子公司间调整担保额 度 的议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64,071,39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 股份 总数 的99.7814;反对578,0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 表决权

5、 股份 总数 的0.2184;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 表决权 股份 总数的0.0002。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331,654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效 表 决 权 股份总数 的80.1230;反对578,039 股,占出 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数 的19.8632;弃权40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 表决权 股份 总数 的0.0137。3、表决结果:本议案 以特别 决议 审议通过。(二)审议 通 过了 关于 为北京 神州数 码置业 发展 有限

6、公 司 提 供财务 资助暨关联交易 的议 案 1、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264,195,23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 股份 总数 的99.8282;反对454,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 股份 总数 的0.1716;弃权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 股份 总数的0.0002。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455,493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股 东 所 持 有 效 表 决 权 股份总数 的84.3785;反对454,200 股,占出 席会 议中小 股东 所持 有 效表 决权 股份总数 的15.6077;弃权400

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 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 股份 总数 的0.0137。3、表决结果:本议案 以特别 决议 审议通过。三、律师出具的 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 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姚刚、程凤 3、结论性意见: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 股东大会的 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本次 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四、备查文件 1、2020 年 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神州数码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 年十二 月 十六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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