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 券 代 码:000032 证 券 简 称:深 桑 达A 公告编 号:2018-047 深 圳 市 桑 达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7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实 施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的 真 实、准 确 和 完 整,没有 虚 假 记 载、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7 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 年6 月26 日召开的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一、股东 大会审 议通过利润 分配 方案情 况
2、1、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二一七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具体内容:公司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总股本 422,254,134.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0.20 元(含税),计 8,445,082.68 元,余272,734,128.74 元结转以后年度。公司2017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公司 2017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 一致。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二、本次实施的 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17
3、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2,254,134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0.2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0.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 票 时,根据 其 持 股 期限 计 算 应 纳税 额【注】;持 有 首 发后 限 售 股、股 权 激 励 限 2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 内 地投
4、资 者 持 有基 金 份 额 部分 实 行 差 别化 税 率 征 收),)。公司2017 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0.04 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0.02 元;持股超过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 与除权除息 日 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 为:2018 年7 月12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8 年7月13 日。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 年7 月1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 券 登 记结 算
5、 有 限 责任 公 司 深 圳分 公 司(以下 简 称“中国 结 算 深 圳分 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 将于 2018 年 7 月1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 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序号 股东 账号 股东 名称 1 08*961 中国中电国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 08*829 中国电子进出口 有限公司 3 08*806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 4 00*878 文超 5 00*376 郎建国 6 00*599 刘光明 7 01*39
6、6 周璟 8 00*503 李世友 9 01*782 王然 10 01*982 张瑞昕 3 11 00*452 林宏森 12 01*880 邢海成 13 00*541 张永刚 14 00*044 史文通 15 01*234 郑森文 16 00*956 许淳 17 00*290 代艳 18 00*888 贾咏梅 19 01*233 李旭锋 20 01*722 李少廉 21 01*466 张培培 22 00*864 冯丰 23 01*133 赵伟 24 01*168 曾焜 25 00*864 吕方 26 01*149 熊开兴 27 01*021 朱雪云 28 01*168 刘一 29 01*773
7、 张义杰 30 00*709 张浩 31 01*748 杨胜章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6 月29 日至登记 日:2018 年7月1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李红梅 朱晨星 咨询电话:(0755)86316073 传 真:(0755)86316006 4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 次会议决议;2、本公司二一七年度股东大会决议;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 公司2017 年度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特此公告。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7 月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