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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法规.ppt

上传人:kuailexingkong 文档编号:1724055 上传时间:2018-08-19 格式:PPT 页数:64 大小:5.05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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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法规,模块1、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法规,基本内容 了解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概念 掌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 熟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检查和监督制度、劳动保护制度、市场准入及奖惩制度 熟悉工程安全保障制度及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制度 学习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1991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建筑法中关于工程建设安全的规定,事故案例(-)南京“

2、1025”重大伤亡事故,事故基本情况描述,2000年10月25日上午10时10分,南京三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三建)承建的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裙楼工地发生一起重大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大演播厅舞台在浇筑顶部混凝土施工中,因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大演播厅舞台屋盖坍塌,造成正在现场施工的民工和电视台工作人员6人死亡,35人受伤(其中重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70.7815万元。,南京电视台新广电大楼,曾经的“样板观摩工地”,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裙楼工地,工地脚手架突然倒塌,现场抢救伤员,工地脚手架突然倒塌图,现场救援紧张进行,消防特勤出动救援,现场抢救伤员,人工呼吸急救,工地停工整顿,一、事故经过:

3、,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地下二层、地面十八层,建筑面积34000平方米,采用现浇框架剪力墙结构体系。工程开工日期为2000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01年7月31日。工地总人数约250人,民工主要来自南通、安微、南京等地。 演播中心工程大演播厅总高38米(其中地下870米,地上2930米)。7月份开始搭设模板支撑系统支架,支架钢管、扣件等总吨位约290吨,钢管和扣件分别由甲方、市建工局材料供应处、铁心桥银泽物资公司提供或租用。原计划9月底前完成屋面混凝土浇筑,预计10月25日下午4时完成混凝土浇筑。,在大演播厅舞台支撑系统支架搭设前,项目部按搭设顶部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法,完成了三个演播厅

4、、门厅和观众厅的施工(都没有施工方案)。 2000年1月,南京三建上海分公司由项目工程师茅笑凯编制了“上部结构施工组织设计”,并于1月30日经项目副经理成海军和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赵阳茁批准实施。 7月22日开始搭设大演播厅舞台顶部模板支撑系统,由于工程需要和材料供应等方面的问题,支架搭设施工时断时续。搭设时没有施工方案,没有图纸,没有进行技术交底。由项目部副经理成海军决定支架三维尺寸按常规(即前五个厅的支架尺寸)进行搭设,由项目部施工员丁粉扣在现场指挥搭设。搭设开始约15天后,上海分公司副主任工程师赵阳茁将“模板工程施工方案”交给丁粉扣。丁粉扣看到施工方案后,向成海军作了汇报,成海军答复还按以

5、前的规格搭架子,到最后再加固。,模板支撑系统支架由南京三建劳务公司组织进场的朱占民工程队进行搭设(朱占民是南京标牌厂职工,以个人名义挂靠在南京三建江浦劳务基地,6月份进入施工工地从事脚手架的搭设,事故发生时朱占民工程队共17名民工,其中5人无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地上25米至29米最上边一段由木工工长孙荣华负责指挥木工搭设。10月15日完成搭设,支架总面积约624平方米,高度38米。搭设支架的全过程中,没有办理自检、互检、交接检、专职检的手续,搭设完毕后未按规定进行整体验收。 10月17日开始进行支撑系统模板安装,10月24日完成。23日木工工长孙荣华向项目部副经理成海军反映水平杆加固没有到位

6、,成海军即安排架子工加固支架,25日浇筑混凝土时仍有6名架子工在加固支架。,10月25日6时55分开始浇筑混凝土,项目部资料质量员姜平8时多才补填混凝土浇捣令,并送工苑监理公司总监韩长福(无监理执业资格证)签字,韩长福将日期签为24日。浇筑现场由项目部混凝土工长邢锦海负责指挥。 南京三建混凝土分公司负责为本工程供应混凝土,为B区屋面浇筑C40混凝土,坍落度1618cm,用两台混凝土泵同时向上输送(输送高度约40米,泵管长度约60米 2)。浇筑时,现场有混凝土工工长1人,木工8人,架子工8人,钢筋工2人。混凝土工20人,以及南京电视台3名工作人员(为拍摄现场资料)等。自10月25日6时55分开始

7、至10时10分,输送机械设备一直运行正常。到事故发生止,输送至屋面混凝土约139立方米,重约342吨,占原计划输送屋面混凝土总量的51。,10时10分,当浇筑混凝土由北向南单向推进,浇至主次梁交叉点区域时,该区域的1平方米理论钢管支撑杆数为6根,由于缺少水平连系杆,实际为3根立杆受力,又由于梁底模下木枋呈纵向布置在支架水平钢管上,使梁下中间立杆的受荷过大,个别立杆受荷最大达4吨多,综合立杆底部无扫地杆、步高大的达26米,立杆存在初弯曲等因素,以及输送混凝土管有冲击和振动等影响,使节点区域的中间单立杆首先失稳并随之带动相邻立杆失稳,出现大厅内模板支架系统整体倒塌。屋顶模板上正在浇筑混凝土的工人纷

8、纷随塌落的支架和模板坠落,部分工人被塌落的支架、楼板和混凝土浆掩埋。 事故发生后,南京三建电视台项目经理部向有关部门紧急报告事故情况。闻讯赶到的领导、指挥公安民警、武警战士和现场工人实施了紧急抢险工作,采用了各种先进的手段,将伤者立即送往空军454医院进行救治。,二、事故的原因分析:,事故的直接原因: 1、支架搭设不合理,特别是水平连系杆严重不够,三维尺寸过大以及底部未设扫地杆,从而主次梁交叉区域单杆受荷过大,引起立杆局部失稳。 2、梁底模的木柿放置方向不妥,导致大梁的主要荷载传至梁底中央排立杆,且该排立杆的水平连系杆不够,承载力不足,因而加剧了局部失稳。 3、屋盖下模板支架与周围结构固定与连

9、系不足,加大了顶部晃动。,事故的间接原因: 1、施工组织管理混乱,安全管理失去有效控制,模板支架搭设无图纸,无专项施工技术交底,施工中无自检、互检等手续,搭设完成后没有组织验收;搭设开始时无施工方案,有施工方案后未按要求进行搭设,支架搭设严重脱离原设计方案要求,致使支架承载力和稳定性不足,空间强度和刚度不足等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施工现场技术管理混乱,对大型或复杂重要的混凝土结构工程的模板施工未按程序进行,支架搭设开始后送交工地的施工方案中有关模板支架设计方案过于简单,缺乏必要的细部构造大样图和相关的详细说明,且无计算书;支架施工方案传递无记录,导致现场支架搭设时无规范可循,是造成这

10、起事故的技术上的重要原因。,3、工苑监理公司驻工地总监理工程师无监理资质,工程监理组没有对支架搭设过程严格把关,在没有对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审查认可的情况下即同意施工,没有监督对模板支撑系统的验收,就签发了浇捣令,工作严重失职,导致工人在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模板支撑系统上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4、在上部浇筑屋盖混凝土情况下,民工在模板支撑下部进行支架加固是造成事故伤亡人员扩大的原因之一。 5、南京三建及上海分公司领导安全生产意识淡薄,个别领导不深入基层,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不力,对重点部位的施工技术管理不严,有法有规不依。施工现场用工管理混乱,部分特种作业人

11、员无证上岗作业,对民工未认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6、施工现场支架钢管和扣件在采购、租赁过程中质量管理把关不严,部分钢管和扣件不符合质量标准。 7、建筑管理部门对该建筑工程执法监督和检查指导不力;建设管理部门对监理公司的监督管理不到位。,事故定性:,综合以上原因,调查组认为这起事故是施工过程中的三级重大责任事故。,三、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具体处理意见,1、南京三建上海分公司项目部副经理成海军-负主要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南京三建上海分公司项目部项目施工员丁粉扣-应负重要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朱占民-应负直接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南京三

12、建上海分公司经理兼项目部经理史桃定-负直接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史桃定行政撤职处分。 5、工苑监理公司驻工地总监韩长福-负主要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6、工苑监理公司总经理张玉信-负有监理方的领导责任,建议有关部门按行业管理的规定对工苑监理公司给予在南京地区停止承接任务一年的处罚和相应的经济处罚。,三、对事故的责任分析和对责任者的具体处理意见,7、南京三建上海分公司副总工程师赵阳茁-负技术上的直接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赵阳茁行政记过处分。 8、南京三建安技处处长李志云-负安全管理上的直接责任,建议给予李志云行政记大过处分。 9、南京三建总工程师郎积成-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郎积成行政记大

13、过处分。 10、项目经理部项目工程师茅笑凯-负技术上重要责任,建议给予茅笑凯行政记过处分。 11、南京三建副总经理万家勤-负领导责任,建议给予万家勤行政记过处分。 12、南京三建总经理刘维平-负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刘维平行政警告处分。,从业人员责任,1、南京三建上海分公司南京电视台项目部项目施工员丁粉扣,在未见到施工方案的情况下,违章指挥民工搭设支架,对事故的发生应负重要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朱占民违反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的规定,私招乱雇部分无上岗证的民工搭设支架,对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监理单位责任,1、工苑监理公司驻工地总监韩长福

14、,违反“南京市项目监理实施程序”第三条第二款中的规定没有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认可,没有监督对模扳支撑系统的验收,对施工方的违规行为没有下达停工令,无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上岗,对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任。 2、工苑监理公司总经理张玉信违反建设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和注册试行办法”(第18号令)的规定,严重不负责任,委派没有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韩长福担任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驻工地监理组监管不力,工作严重失职,应负有监理方的领导责任。建议有关部门按行业管理的规定对工苑监理公司给予在南京地区停止承接任务一年的处罚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1、南京三建

15、上海分公司项目部副经理成海军具体负责大演播厅舞台工程,在未见到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决定按常规搭设顶部模板支架,在知道支架三维尺寸与施工方案不符时,不与工程技术人员商量,擅自决定继续按原尺寸施工,盲目自信,对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责任,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南京三建上海分公司经理兼项目部经理史桃定负责上海分公司和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的全面工作,对分公司和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工程的模板支撑系统重视不够,未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的审查,对施工现场用工混乱等管理不力,对这起事故的发生应负直接领导责任,建议给予史桃定行政撤职处分。 3、南京三建总工程师郎积成负责三建公司的技

16、术质量全面工作,并在公司领导内部分工负责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深入工地解决具体的施工和技术问题不够,对大型或复杂重要的混凝土工程施工缺乏技术管理,监督管理不力,对事故的发生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建议给予郎积成行政记大过处分。,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4、南京三建安技处处长李志云负责三建公司的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不力,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应负安全管理上的直接责任,建议给予李志云行政记大过处分。 5、南京三建上海分公司副总工程师赵阳茁负责上海分公司技术和质量工作,对模板支撑系统的施工方案的审查不严,缺少计算说明书;构造示意图和具体操作步骤,未按正常手续对施工方案进行交接,对事故的

17、发生应负技术上的直接领导责任,建议给予赵阳茁行政记过处分。 6、项目经理部项目工程师茅笑凯负责工程项目的具体技术工作,未按规定认真编制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施工方案中未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细化,未按规定组织模板支架的验收工作,对事故的发生应负技术上重要责任,建议给予茅笑凯行政记过处分。,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1、南京三建副总经理万家勤负责三建公司的施工生产和安全工作,深入基层不够,对现场施工混乱、违反施工程序缺乏管理,对事故的发生应负领导责任,建议给予万家勤行政记过处分。 2、南京三建总经理刘维平负责三建公司的全面工作,对三建公司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施工管理和技术管理力度不够,对事故的发生应负领导

18、责任,建议给予刘维平行政警告处分。,备受关注的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坍塌案审结,http:/ 2001年05月27日10:21 新华网 新华网南京5月27日电 备受关注的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施工坍塌案昨天一审判决:白下区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分别判处成海军、丁粉扣有期徒刑6年,韩长福有期徒刑5年。 法庭审理查明,南京电视台演播中心工程由南京电视台投资兴建,南京三建(集团)去年3月31日与电视台签定了施工合同,并组建项目经理部,成海军任项目部副经理,丁粉扣为架子工施工员,韩长福为电视台演播中心项目代理总监理工程师。同年10月25日上午10时许,成海军、丁粉扣在无具体施工方案的情况下,即安排工人搭设大演播

19、厅舞台屋盖模板支架,韩长福身为监理工程师不仅未审查施工方案,而且在施工中,没有监督验收就签字同意进行屋盖模板整体浇筑混凝土施工。由于模板承重严重不足,导致支架失衡,脚手架发生整体坍塌,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33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70余万元,成为建国以来该市最大的建筑工程伤亡事故。(完),事故案例(二)某拆除工程,案例内容:,案情简介: 某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在拆除已施工完毕的烟囱井架时,工长甲要求作业人员松开井架顶部揽风绳的地锚,西侧地锚松开后,东侧尚未松开。工人乙用铁锨挖被埋在土中的北侧揽风绳时,北侧揽风绳迅速滑出,井架向南倒塌倾斜,造成21人死亡,1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68.3万元。后

20、经查明,该项目经理在没有查验滑模施工队资质的情况下,将烟囱项目承包给某施工队施工;滑模施工负责人自行加工非标准井架,未进行专项设计,制作粗糙,施工前未经检验和验收;拆卸作业前没有进行技术交底,现场安全管理混乱。 问题: (1)这起重大事故可定为哪种等级的重大事故?依据是什么? (2)简述重大事故发生后的报告与现场保护程序。 (3)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那些内容?,案例剖析,1、定性为二级重大事故。 因为根据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1)死亡1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2、重大事故发生后报告和现场保护程序: (1)简要报告; (2)书面报告; (

21、3)现场保护。 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因抢救人员、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有条件的可以拍照或录像。,案例剖析,3、安全管理目标主要包括: (1)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杜绝死亡、避免重伤,一般事故应有控制指标。 (2)安全达标目标:根据工程特点,按部位制定安全达标的具体目标。 (3)文明施工实现目标:根据作业条件的要求,制定文明施工的具体方案和实现文明工地的目标。,4.1 概述,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概念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是指建筑生产过程中要避免人

22、员、财产的损失及对周围环境的破坏。它包括建筑生产过程中的施工现场人身安全、财产设备安全,施工现场及附近的道路、管线和房屋的安全,施工现场和周围的环境保护及工程建成后的使用安全等方面的内容。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立法现状 美国在20世纪60年代制定了职业安全卫生法,日本制定了劳动卫生法,德国于1996年制定了联邦劳动保护法等。有关国际组织也制定了有关安全生产的国际条约、建议和有关标准等。如国际劳工组织就制定了职业安全和卫生公约、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即167号公约)及防止工业事故建议书等。我国也于2002年6月,由九界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为

23、我国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与职责 (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3)国务院有关部门对于其所属建筑企业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自行规定。,4.2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 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4.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从业人员的责任,4.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

24、的相关制度,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检查与监督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 各级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地方安监局)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由建设部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社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4.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教育培训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与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教育与培训,4.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工程

25、建设安全生产的劳动保护制度 从业人员的权利 (1)签定安全劳动合同权 (2)知情权 (3)建议、批评、检举、控告权 (4)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 (5)停止作业及紧急撤离权 (6)依法获得赔偿权 工会对从业人员生产安全权利的保护 生产经营单位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职责 (1)提供劳动保护用品 (2)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3)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劳动保护 (4)加强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4.3、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相关制度,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市场准入及奖惩制度 市场准入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的准入 安全评价、认证、检验机构的准入 特种作业人员的准入 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生

26、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法律责任 奖励,4.4、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概念 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当,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2、重大事故划分依据,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级重大事故: (1)死亡3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二级重大事故: (1)死亡10人以上; (2)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三级重大事故: (1)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 (2)重伤20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

27、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四级重大事故: (1)死亡2人以下; (2)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3、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建设部归口管理全国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辖区内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 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管理所属单位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地的县、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监察、劳动(如有人身伤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单位属于国务院部委的,应同时向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县、

28、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人民政府和建设部报告。,3、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按上述程序和部门逐级上报。同时,事故发生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重大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 (1)组织技术鉴定 (2)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 (3)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者; (4)提出事故处

29、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5)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文件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 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 国务院2001年302号令) 为了有效地防范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特大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的规定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文件摘要,以下情况属于特大安全事故: (一)特大火灾事故; (二)

30、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三)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事故; (五)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特大安全事故; (七)其它特大安全事故。,文件摘要,对各级人民政府及政府主要领导人的要求:1、特大事故的防范工作(第四 九条)2、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应追究的责任(第十一 十六条)领导责任;审批责任;监督责任3、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后应采取的措施(第十七 十九条)4小时内报省政府;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工作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并由调查组提出调查报告; 自调查报告提交之日起30日内,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文件摘

31、要,对伤亡事故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国务院199350号文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1)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的责任者没有受到处分不放过。,4、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组织管理 安全技术管理 场地设施安全管理 安全纪律管理,模块2、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法规,基本内容 了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 了解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概念 熟悉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的管理 学习参考 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环境保护法 水污染防治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环

32、境影响评价法,模块2、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发布 1、省、自治区、直辖市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 2、较大市法规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较大市是指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 3、特区法规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模块2、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法规,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环保总局令,环保部令 约60项 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

33、直辖市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较大市规章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特区规章,模块2、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法规,国际条约国家之间缔结的法律文件 公约 多边条约 双边条约 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的决议、宣言一般会通过国内法来实施,4.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要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 包括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4.6 “三同时”制度,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34、使用,称为“三同时”制度。,4.7 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管理,工程施工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大气污染、室内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光污染、垃圾污染等。,加强环境保护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建立监控体系; (2)未经处理的泥浆和污水不得直接外排; (3)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废弃物;,4.7 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管理,(4)妥善处理垃圾、渣土、废弃物和冲洗水; (5)在居民和单位密集区进行爆破、打桩要执行有关规定; (6)对施工机械的噪声和振动扰民,应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7)保护、处置好施工现场的地下管线、文物、古迹、爆炸物、电缆; (8)按要求办理停水、停电、封路手续; (9)在行人、车辆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标志; (10)温暖季节对施工现场进行绿化布置。,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空调教研室,Thank Yo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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