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深 圳 能 源 集 团 股份 有 限 公 司2017 年 面 向 合 格 投 资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券(第 一 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 公司 及其董 事、监 事、高级管 理人 员保证 公告 内容 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 公告 中的虚 假记 载、误 导性 陈述或 者重 大遗漏 承担 责任。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0 亿 元 公 司 债 券 已 获 得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20171912 号 文 核 准。根据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深圳能
2、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含10 亿元)(其中品种一和品种二在基础发行规模内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 限制),品种 一初始基 础发行 规模为5亿元,可超额 配售规 模为不超过10 亿元(含10亿元);品种二初始基础发行规模为5亿元,不含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期债券 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采取网下面向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 方式。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7年11月22日 结束,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其中,品 种一的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2亿元,票面利率为5.25%;品种二的最终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亿元,固定利率部分的票面利率为5.20%。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2(此页无正文,为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发行人: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此页无正文,为 深 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