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002022 证券简称:*ST科华 公告编号:2022-074 债券代码:128124 债券简称:科华转债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的函 并给予回复 的公告 本公 司及董事 会全 体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 收到公 司第一大股东 珠海保联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珠海保联”)发来的 关于提请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2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函,提请 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交关于周琴琴女士
2、拟不再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马志超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至股东大会审议。周琴琴女士拟不再担任 公司的董事职务,故此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免去周琴琴女士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同时,提名 马志超先生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马志超先生简历见附件。若马志超先生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 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 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 订)和 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3、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 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截至发函日,珠海保联持有公司95,863,038 股股份,持股比例18.64%,有权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股东大会。所提交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8 号股东大会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 9 月 5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股东提请董事会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特此公告。上海科华生物工程股份有限
4、公司董事会 2022 年9 月6 日 附件:马志超先生,1980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2006年 4 月至 2008 年 8 月,在重庆机场集团有限 公司任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2008年 9 月至 2010 年 3 月,在中国南方航空集团 有限公司任产业化推进办公室高级经理;2010 年 4 月至 2019 年 12 月在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历任北方总部合作发展部副总经理、海航实业集团投资银行部投资中心经理、天津大通建设集团副总裁兼海航YOHO 湾项目及海航中国集项目经理、海 航物流集团投资银行部投资总监、海航现代物流集团生态创新部总经理、陕西长安现代物流总裁、天津渤海现 代物流投资总裁、海航集团北方总部副总裁;2020 年 3 月至今,担任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并购中心总经理、珠海港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格力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副总裁、珠海保联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马志超先生与公司 持股 5%以上的股 东存在关 联关系,未持有公 司股份,不存在 公司法 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