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中 捷 资源 投资 股份 有 限公 司独 立董 事 关 于 公司2019 年 带强 调 事项 段无 保留 意见 审计 报告 涉 及 事项 的专 项说 明 的独 立意 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捷资源 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
2、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真 阅读了 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 带强调事项 段 的无保留审计 意见涉及事 项的 专项说明,根 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有关规定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对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向公司出具 的带强调事项段无 保留意见 的 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第ZB10264 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就该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议,作为独立董事,我们认为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
3、计报告,符合实际情况,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不会对本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就公司将拥有的信托受益权转让涉及的剩余债权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事项,双方签订的 债权转让合同 合法有效,且双方已按照约定履行了义务,该债权已转移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并向债务人及担保人公证送达了债权转让的通知。此外,浙江六和 律师事务所 对该项债权 转让的 合法有效性发表 了肯定意见。后续,公司将配合债权受让人浙商资产做好上述债权交易的善后事宜,采取包括变更诉讼主体,或配合实施浙商资产其他债权处置方案等措施,善尽合同附随义 2 务。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9 年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庄慧杰 李会 2020 年4 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