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捷 资源 投资 股份 有 限公 司独 立董 事 关于2021 年 第 一季 度资 产转 销 的 独 立意 见 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规定,作 为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 五 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 关于2021 年第一季度资产转销的议案 进行了审议,基于公正、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资产 转销 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资产 转销 不涉及公司关联方,同意本事项。独立董事:庄慧杰 李会 2021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