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 券 代 码:002020 证 券 简 称:京 新 药 业 公 告 编 号:201801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第 一 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重要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亦无新提案提交表决;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一、会 议 召 开 情 况 1、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开 时 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3 月 2 日 下午14:00 起。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2、体时间为2018 年 3 月 2 日 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8 年 3 月 1 日下午 15:00至 2018 年 3 月 2 日 下 午 15:00 的任意时间。2、现 场 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羽林街道新昌大道东路800 号 本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4、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5
3、、会 议 主 持 人:公 司 副 董 事 长 陈 美 丽 女 士。6、本 次 大 会 的 召 集、召 开 与 表 决 程 序 符 合 有 关 法 律、法 规、规 章 和 公 司 章 2 程的规定。二、会 议 出 席 情 况 1、出 席 的 总 体 情 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14,151,988股,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29.09%。公 司 董 事、监 事、高 级 管 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 人,代 表 有 表 决
4、 权 股 份213,876,1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05%。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4%。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98,11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6%。三、提 案 审 议 情 况 本次股东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 以 下 议案,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一、逐项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预案;1、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214,151,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5、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 3 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8,116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 对 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弃权 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2、回购股份的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214,144,088 股,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6、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0,216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4%;反 对 7,90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0.416%;弃权 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3、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214,151,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
7、%;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8,116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 对 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弃权 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4、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 214,151,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
8、的 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8,116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 对 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弃权 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4 表决结果:同意 214,151,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9、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8,116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 对 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弃权 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6、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214,151,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
10、为:同意 1,898,116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反 对 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弃权 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7、本次回购有关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214,151,9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8,116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11、份数的100%;反 对 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弃权 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14,144,088 股,占 出 席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6%;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04%;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 其中,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89
12、0,216 股,占该等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84%;反 对 7,90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0.416%;弃权 0 股,占 该 等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数 的 0%。四、律 师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 律 意 见 书,认 为 公司2018 年 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 格、出 席 会 议 人 员 资 格、会 议 表 决 程 序 及 表 决 结 果 等 事 宜,均 符 合 公 司 法、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规 则 等 法 律、法 规、规 章 和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五、备 查 文 件 1、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 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 海 市 锦 天 城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浙 江 京 新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司2018 年 第 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浙 江 京 新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二O 一 八 年 三 月 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