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002017东信和平: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211.PDF

上传人:群友笔记本电脑实操 文档编号:17207657 上传时间:2023-02-16 格式:PDF 页数:3 大小:143.1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002017东信和平: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211.PDF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002017东信和平: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211.PDF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002017东信和平: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211.PDF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证券代码:002017 证券简称:东信和平 公告编号:2017-08 东 信 和平科 技 股份有 限 公司 2017 年 第二 次临时 股 东大会 决 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 在 虚 假 记载、误 导 性陈 述 或 者 重大 遗 漏。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 的情况;2、本 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3、本 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普通 决议事项,即需由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一、会 议 召开 和 召 集 情况 东信和 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

2、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以现场会议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 14:30 开始在珠海市南屏屏工中路 8 号公司 603 会 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2017 年 2 月 9 日至 2 月10 日,其中,通 过深圳 证 券 交易所 交 易 系统进 行 网 络投票 的 具 体时间 为:2017年 2 月 10 日 9:30 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2 月 9 日 15:00 至 2017 年 2 月 1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

3、董事 长周忠国先生因公无法主持此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 公司 董事、总经理 张晓川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 参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9 人,代表股份 156,388,634 股,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占公司总股份的 45.144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 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股份 156,358,83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5.1361。通过网络参会

4、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9,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86。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参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9,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86。其中:现场参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参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2 人,代表股份 29,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86。二、议 案 审议 表 决 情 况 经股东大会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 通过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的议案。经表决

5、,同意 155,293,607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6;反对 13,00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6,8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56.3758;反对 13,00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3.624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出 席 会 议 的 股东 张 晓 川 先 生、黄 小 鹏 先 生、胡 丹 先 生

6、、任 勃 先 生、施 文 忠 先生、陈宗潮先生作为股权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情况详见 2017 年 1 月 26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 关 于 调 整 限 制 性 股 票 激 励 计 划 第 二 个 解 锁 期 业绩考核对标企业的公告(2017-06)。三、律 师 见证 情 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 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 书,认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四、备 查 文件 1、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二 月十 一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 > 往来文书

本站链接:文库   一言   我酷   合作


客服QQ:2549714901微博号:道客多多官方知乎号:道客多多

经营许可证编号: 粤ICP备2021046453号世界地图

道客多多©版权所有2020-2025营业执照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