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新增担保额度 的 独立意见 根 据 上市 公 司 治理准 则、关于 在 上 市公司 建 立 独立董 事 制 度的指 导 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和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新增担保额度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 次新增 担 保 额度主 要 为 满足公 司 的 融资需 求,有助于 促 进 公司 筹措资金和资金良性循环,符合其经营发展合理需求;2、本 次担保 对 象 为公司 全 资 子公司,财 务风险 处 于 可控的 范 围 之内,不 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3、本 次担保 事 项 履行了 必 要 的审议 程 序,决策 程 序 合法、有 效,符合 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以 上担保 风 险 可控,符 合 公司整 体 利 益,可 为 股 东创造 良 好 回报,故 同意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签字):刘阿苹 景 旭 张曜晖 二一 八 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