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代码:000020 200020 股票名称:深华发A 深华发B 编号:2016-63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深 圳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街 道 华 发 片 区 更 新 单 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一、项 目 概述 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武汉中恒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中恒集团”)于2009年4月29日签署了 资产置换 合同 书(详情 请 见2009 年4 月30 日的 公 司 公告),其 中本公 司 部 分置出 资 产 位于 深 圳
2、 市 光 明 新 区 公 明 镇 华 发 路 的 两 块 工 业 用 地(房 地 产 证 号 为“深 房 地 字 第7226760 号”与“深房 地字第7226763 号”、宗地号为“A627-005”与“A627-007”,合计面积约4.82万平方米)系纳入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 的土地,为便于城市更新项目的推进结合共同合作开发的原则,上述置出地块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公司于2015年2 月16 日召 开 的 董 事会2015 年 第一 次 临 时 会议 以 及2015 年3 月4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 华 发
3、片区更 新 单 元”城 市 更 新项目 推 进 实施的 议 案,明 确 在 土地开 发 之 前 公司 和 武 汉 中 恒 集 团 就 各 自 所 享 有 的 项 目 地 块 及 各 自 出 资 建 造 的 地 上 建 筑 物 获 取相应的搬迁补偿对价,经测算预计本公司获取的搬迁补偿对价占总对价的50.5%、武汉中恒集团占49.5%。公司于2015年8 月26 日召 开 的 董 事会2015 年 第六 次 临 时 会议 审 议 通 过了 关于“深圳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片区更新单元”城市更新项目推进实施暨关联交易进展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与武汉中恒集团、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 司(以下
4、简 称“深圳万 科”)及深 圳 市 万科光 明 房 地产开 发 有 限公司(以 下 简称“万 科光明”)签署了 关 于“深 圳 光 明新区 公 明 街道华 发 片 区更新 单 元”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书(以下简称“合作协议约定书”)、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以下简称“旧改合同”)和 房屋收购 及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以下简称“搬迁协议”)。二、项目 进展情况 旧改项目因 拆迁问题导致工期进度落后于原预定计划,加之合作过程中深圳万科 违反协议约定,坚持更改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严重影响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的利益,沟通协调工作耗费大量时间,且规划设计方案的更改 导致双方合同内容与
5、政府备案不一致,以至于在项 目 规 划 审 批 以 及 实 施 主 体 确 认 等 环 节 出 现 困 难。由于公司与深圳万科就更改规划设计方案导致公司利益受损一事多次口头及书面沟通均未达成共识。2016 年8月15日,公司向深圳万科发出关于撤销合同的通知,深圳万科未予回函。2016 年9月12日,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 收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华南仲裁委)SHEN DP20160334 号案仲裁通知(华南国仲深发2016D4715 号),华南仲裁委已受理深圳万科提出的就与武汉中恒集团及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签订的 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华发工业区旧改项目合作经营合同引起的争议而提
6、出的 仲裁申请。2016年10月28日,公司及武汉中恒集团收到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6)粤03财保51号民事裁定书、(2016)粤03财保53号民事裁定书。2016 年11月12日,仲裁庭对本案进行开庭审理。仲裁相关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公司于2016 年9月14日、2016年11月01日、2016年11月16日在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关于涉及诉讼、仲裁的 进展公告。三、公 司 拟 采 取 的 应 对 措 施 武汉中恒集团及公司 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公司利益,并 积极与开发合作者进行 洽 谈 沟通协 调,同时以 开 放 的态度 多 渠 道寻求 对 公 司更有 利 的 合作解 决 方 案,更好地推进项目实施进程,最大限度保障上市公司利益。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11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