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券代 码:000014 证 券简 称:沙 河股 份 公 告编 号:2011-029 沙 河实 业股 份有 限公 司 关 于对 控股 子公 司提 供财 务资 助的 公告 本公司 及董 事保 证公 告内 容的真 实、准确、完 整,没有 虚假 记载、误 导性 陈述 或重大 遗漏。为满足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乡公司”)向本公司借款人民币 贰亿肆仟万元整。一、财务资助概述 1、贷款金额: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整 2、期限:自借款发放之日起 24 个月 3、年利率:利率为基 准 利率上浮5%,借款期 间,如遇 人民银行同期 基准利率调整而调整。4、
2、利息支付:按季度收取利息 5、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于 2011 年 10 月 27 日经第七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审议 通过,本次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生效。6、新乡 公司 的 股东 新 乡投资集 团有限 公司出具 承诺函,承诺 按照持 有 新乡公司 的股权比例对该笔借款承担相应的连带 保证责任。7、本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后将同新乡公司 签署协议。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1、注册地址:新乡市公园北街20 号红旗区政府东院房 2、法定 代表人:温毅 3、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 万元 4、股权结构: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5600 万元,股权比例为
3、70;新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2400 万元,股权比例为 30。5、成立时间:2005 年12 月26 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2 7、截止2010 年12 月31 日,该公司总资产23,261.43 万元,净资产15,515.93万元,资产负债率 33.30%;2010 年实现销售收入 13,155.89 万元,利润总额2,970.95 万元,净利润 2,339.16 万元。三、风险控制及董事会意见 新乡公司 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较高,该公司资信状况较好,拥有较强的债务偿还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合理性和公平性,未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四、独立董事意见 按照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新乡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比较合理,盈利能力较好,本次贷款的安全性较高,不存在利用交易进行利益转移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平合理。五、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未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发生财务资助逾期情形。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