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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甘肃段).doc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1718696 上传时间:2018-08-19 格式:DOC 页数:120 大小:63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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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甘肃段)敦煌通信站更新既有程控交换机招标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DHTX201701包件号:DHTX-01招标人:敦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 4 月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1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1总则 101.1 项目概况 10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10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0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1.5 费用承担 111.6 保密 111.7 语言文字 111.8 计量单位 111.9 投标预备会 121.10 分包、转包 121.11 偏离 122招标文件 122.1 招标文件的

2、组成 1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13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133投标文件 13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3.2 投标报价 143.3 投标有效期 153.4 投标保证金(保函) 153.5 资格证明资料 15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164投标 17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17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7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5开标 18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185.2 开标程序 186评标 186.1 评标委员会 186.2 评标原则 196.3 评标 197合同授予 197.1 定标方式 197.2 中标通知 197.3 履约担保 197.4 签订合同 208重新招

3、标和不再招标 208.1 重新招标 208.2 不再招标 209纪律和监督 20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20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1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21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219.5 监督 219.6 异议和投诉 21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2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23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24附件三:问题的澄清 25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26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 27附件六:确认通知 28第三章 评标办法 .29评标办法前附表 292评标委员会 313评标程序及评审标准 314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3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7

4、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 .381定义 382标准和适用性 383合同和相关资料的使用 384知识产权 395联络 396计划和报告 397检验、测试 398包装和标记 409运输和保险 4010验收 4011伴随服务 4112备品备件 4113合同结算和付款 4214保证 4215质量保证 4216变更及合同修改 4317分包、转包 4418索赔 4419误期赔偿费 4420终止合同 4521履约保证金 4522不可抗力 4623税费 4624争议的解决 4625适用法律 4626合同生效 4627其他 47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481定义 4811伴随服务 4812备品备件 4813合同结算

5、和付款 4914保证 4915质量保证 4921履约保证金 4924争议的解决 49第三节 合同格式 .50附件一:合同协议书 51附件二:履约保函 54附件三:廉政协议书 68第二卷 71第五章 物资需求一览 .72第六章 技术规格书 .74第一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 .76第三卷 97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986资格证明资料 1066.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1066.2 许可和认证 1076.3 生产能力证明 1086.4 近年财务状况表 1096.5 质量保证能力证明 1106.6 近年完成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 1116.7 履约信用证明 1126.8 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情况表

6、 1136.9 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 1146.10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原件) 1156.11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1177投标报价资料 1187.1 投标物资报价表 1197.2 物资描述表 1207.3 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1218投标人资格声 1228.1 制造商资格声明 1229生产组织供应能力分析表 12410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12511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1261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生产设备、检验设备表 12713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 12814其它材料 129第一卷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甘肃段)敦煌通信站更新既有程控交

7、换机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HTX-2017-01交易编号: A04-12620000224333349J-20170405-024899-91. 招标条件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甘肃段)敦煌通信站更新既有程控交换机招标已由兰州铁路局关于对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甘肃段)敦煌通信站更新既有程控交换机招标采购计划的批复物招采函201727 号批准,招标人为敦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拨加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 新建铁路敦煌至格尔木线(甘肃段)包括:柳敦线敦煌站(不含)至省界正线长263.878km;既有柳敦线电气化改造(柳沟(不含)至敦

8、煌(含)正线全长 161.473km、柳沟站上行疏解线长 4.019km)。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甘肃段)概算总额:720700 万元,既有柳敦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概算总额:83900 万元;合计 804600 万元。2.2招标内容:各项物资具体数量、规格型号、包件划分、交货地点及时间见附件1。3.招标方式3.1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4. 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供应业绩、资金等相应能力见附件 1。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3各投标人要签订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4.4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

9、148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以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 年 4 月 15 日 至 2017 年 4 月 19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获取地点:敦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敦煌市敦煌火车站。5.2 如需招标文件电子版本,请自带存储设备。

10、5.3 投标人须携带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1.法人授权书原件2.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3.招标文件登记表(附件 2)原件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 年 5 月 9 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09 时 30 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5 月 9 日上午 09 时 30 分,地点为: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 6 楼第 7 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雁兴路 68 号)。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采

11、购与招标网(http:/)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铁路建设工程网(http:/ )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 敦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甘肃省敦煌市莫高镇文化路口 1号邮 编: 736200 联系人:徐平义 秦丽慧电 话: 0937-5959595 传 真:0937-5959595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联 系 人: 王小军 张英 联系电话:15209495678 010-63386193-811 传 真: 010-63386193-811 电子邮箱:开户名称: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北京西客站支行银行帐号:11001028000059101218单位地

12、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里 26 号楼 5 层 501-508 室9.投标人信息注册须知1.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投标.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若有问题,请电话咨询: 0931-2909177/277/377(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前附表),网上系统注册登记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的 24 小时前,投标人因未在网上注册和未按时在网上投标登记报名而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敦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 4 月 14 日新 建 敦 煌 至 格 尔 木 铁 路 (甘 肃 段 )敦 煌 通 信 站 更 新 既 有 程

13、 控 交 换 机 物 资 需 求 一 览 表包件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交货地 点 收货人 交货日期 投标人资格条件 备注1 软交换控制设备 SS 套 12 中继信令网关 套 13 接入网关 套 14敦格线接入网系统接入软交换系统改造实现敦格线接入网系统与软交换系统无缝对接套 15 网管复示终端 套 16 列头柜 架 17 音配配线柜 架 2DHTX-01(软交换控制设备)8软交换控制设备、中继信令网关、接入网关和宽带光线路终端关键板件备品备件(备品备件需要列出具体详单)不少于总合同额的5敦煌火车站敦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 6月1.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14、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持有制造商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 亿元,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1000 万元。2. 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须出具有效的省、部级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和工信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3. 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投标人提供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数量,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4. 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3年至 2015 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ISO

15、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证明资料等相关文件。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同类物资供货合同(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出具相应的供货业绩证明及安全运行的用户证明;需保证互联互通。7履约信用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附件 2:招标文件登记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甘肃段)敦煌通信站更新既有 程控交换机招标单位名称 地 址注册资金邮 编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投 标 人传 真 手 机 E-MAIL投标物资名称:包件名称 包件编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投

16、标人银行信息帐号 申请单位(章)年 月 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1.1.1 招标计划批准文件及文号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甘肃段)敦煌通信站更新既有程控交换机招标采购计划的批复物招采函201727 号1.1.2 招标编号1.1.3 招标人名称:敦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甘肃省敦煌市莫高镇文化路口 1 号联系人:徐平义 秦丽慧 电话:0937-5959595 传真:0937-59595951.1.4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铁物贸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中铁工程厦 8118 室联系人:王小军 张英电话:15209495678 010

17、-63386193-811 传 真:010-63386193-8111.1.5 项目名称新建敦煌至格尔木铁路(甘肃段)敦煌通信站更新既有程控交换机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 国拨加自筹。落实情况:已落实。1.3.1 招标内容 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详见招标公告包件一览表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0)其他情形: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 1 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

18、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1.9.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1.9.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2017 年 4 月 20 日 18:00 时前发电子邮件至1.9.3 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2017 年 4 月 24 日 18:00 时前文件发送方式:将用扫描电子版邮箱对所有招标文件的获取者统一给予答复1.11 偏离 不允许 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年 4 月 20 日 18:00 时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5 月 9 日 09 时 30 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24 小

19、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24 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3.2.3 报价折扣 无 (可接受报价折扣的具体要求)无3.2.4 最高投标限价 有: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120 天3.4.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投标保函的金额:叁万元招标人仅接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名称中允许使用“银行”字样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由一家支行及以上级银行开具。招标人不接受增加招标人义务、责任的有条件保函。保函有效期应从开标日期起算。如果投标保函由多页

20、组成需加盖银行骑缝章。投标保函须与投标文件一起在开标前递交。投标保函的有效期应不少于投标有效期。招标人保留核实投标保函真伪的权利,投标人及投标保函开具银行有义务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保函的核查,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保函是虚假、伪造的,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建议铁路主管部门对投标人实施处罚。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银行保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3.5.4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3 年至 2015 年3.5.6近年类似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2013 年至 2016 年3.5.6新产品应提供的技术合格证明文件省、部级及以上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成果评审意见或鉴定证书3.5.9

21、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的年份要求2013 年至 2016 年3.5.10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3.6.3 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函、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其他内容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单位章。3.6.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副本 2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二份,单独 ,装封(附 U 盘 1 份,电子光盘 1 份),电子版应与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3.6.5 装订要求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采用胶订、平订或线订等,不得采用活页装订方式4.1.4 封套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和投标人全称,注明“在 2017

22、 年 5 月 9 日 09 时 30 分前不得开启”字样,密封处应有密封章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 7 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雁兴路 68 号)。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5.1 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7 年 5 月 9 日 9 时 30 分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 7 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雁兴路 68 号)。5.2 开标程序(3)密封情况检查:投标人派代表检查(4)开标顺序:按各专业递交投标文件逆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技术、经济等专家比例:不少于成员总数的 3/4 技术、经济等专家确定方式: 电脑随机抽取 。7.1是否授权

23、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 名7.2.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采购与招标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铁路建设工程网和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7.3.1 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函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10%。10 费用承担1、投标人中标后需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缴纳交易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铁道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交易服务费为中标金额 0.05,最高 100000.00 元,最低 1000 元)。2、投标人中标后需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2.1 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执行。2.

24、2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额为计算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文件售价:200 元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为了规范交易平台的业务流程以及给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凡是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获取数字证书,方可办理业务。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投标人手机。网上系统注册登记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24小时前,投标人因未在网上注册和未按时在网上投标登记,而导致投标无效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若有问题,请电话询: 0931-

25、2909177/277/3771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列本次招标计划批准文件,本招标项目有关物资(下称招标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1.1.2 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建设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1.3.1 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26、表。不允许拆包投标。1.3.2 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书。1.3.3 招标的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许可和认证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

27、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件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的;(2)为本包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5)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

28、破产状态的;(9)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资,或制造商就其授权产品与其授权代理商同时投标;(10)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投标预备会1.9.1 投标人须知前

29、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9.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约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0 分包、转包本招标物资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1.11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

30、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物资需求一览表;(6)技术规格书;(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

31、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或本章节 1.9.3 项约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应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

32、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资格证明资料;(6)投标报价资料;(7)投标人资格声明;(8)生产组织供应能力说明;(9)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10)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11)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12)投标物资运达施工现场后的保护措施和要求;(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

33、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报价,填写相应表格。3.2.2 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到站总价,包括出厂单价、运杂费。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1)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报出的出厂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2

34、)运杂费指投标人把物资由生产所在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招标人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投标人应优先采用铁路运输方式,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详细具体的运输服务方案。3.2.2 投标报价为每包件物资的出厂单价。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投标物资报价表、物资描述表和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表中各栏填写齐全。出厂单价指在物资的生产所在地装车发运前的价格,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及售后服务费等以及所有相关税项费用。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报出的出厂价在合同有效期内必须保持固定有效,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3.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

35、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报价折扣。3.2.4 本包件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3 投标有效期3.3.1 投标人的投标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保函)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

36、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凭证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

37、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证明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许可和认证”应附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许可、认证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3.5.3“生产能力证明”应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3.5.4“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每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质量保

38、证能力证明”应附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安全运行证明(如要求)等材料的复印件。3.5.6“近年完成的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型物资除外)”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新型物资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其技术合格的证明文件。3.5.7“履约信用证明”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3.5.8“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同类物资合同情况”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数量及交货期信息)。3.5.9“近年发生的诉讼、仲裁及行贿犯罪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

39、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0 其他资格内容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代理商投标、联合体投标或允许外购的,本章第3.5.1 项至第 3.5.10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制造商、联合体各方或外购方相关情况。3.6 投标文件的编制3.6.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版式用 A4 纸(附图、附表除外),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3.1.1 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交货地点、投标

40、有效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6.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6.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和电子版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副本、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为准。3.6.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

41、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4.1.1 密封件之一:投标人应将装订好的投标文件正本与投标保证金凭证(银行保函原件或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一起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及投标保证金”字样。4.1.2 密封件之二:投标人应将所有的投标文件副本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副本”字样。4.1.3 密封件之三:投标人应将电子版投标文件封装在一个包装袋内,包装封面应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4.1.4 上述三个密封件均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注明封套,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加盖具有“密封”字样的密封章。未按本章第 4

42、.1.1 项、4.1.2 项、4.1.3 项和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时间内且在本章节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2)未按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递交时间内递交的;(3)未按本章第 4.1 款规

43、定密封和标识的;(4)潜在投标人未取得投标邀请书的(适用于邀请招标或已进行资格预审的)。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6.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识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44、,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信息;(3)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5)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包件号、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未在开标记录上签字不影响开标记录效力;(7)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

45、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的比例及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

46、、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通知7.2.1 招标人收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 3 日。7.2.2 公示无异议后,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

47、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

48、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3)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已推荐中标候选人的除外)。8.2 不再招标按本章 8.1 款规定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 3 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

49、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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