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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010传化智联:关于“18传化01”公司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202002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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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证券代码:002010 证券简称:传化智联 公告编号:2020-003 债券代码:112661 债券简称:18 传化 01 传 化 智 联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于“18 传化01”公 司 债 回 售 的第 一 次 提 示 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重要内容提示: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回售申报期:原回售申报期为2020 年2 月10 日、2020 年2 月11 日和2020年2 月 12 日,因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影响,经债券持有人一致同意,回售申报期调整为:2020 年2 月19 日、2

2、020 年2 月20 日和2020 年2 月21 日 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 年 3 月 23 日(因2020 年3 月 21 日为休息日,则顺延至下1 个交易日)债券利率是否调整:不调整 特别提示:1、根据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一期)(“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 人有权决定在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 年末上调本 期债券后1 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 至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 个 基点为0.01%。本期债 券在存续期前2 年票面 利率为7.15%,在本

3、期债券存续期前2 年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2 年末,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 选择不 上调票面 利率,即本期 债券存续 期后 1 年的 票面利率仍为7.15%,并固定不变。2 2、根据 募集 说明书 设定的 回售选 择权,发行人发 出关于 是否上 调本期债 券 票 面 利 率 的 公 告 后,债 券 持 有 人 有 权 选 择 在 投 资 者 回 售 申 报 期 内 进 行 登 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放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而继续持有本期债券。3、“18 传化 01”债 券持有人,可 按照本 公 告规定,在回 售申报 日(2020年 2 月 19 日、2020

4、 年 2 月 20 日和 2020 年 2 月 21 日)对其所持有 的全部或部分“18 传化 01”债 券进行回 售申报 登记。本次回售 申报日 内不进 行申报的,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 接受上述关于维持“18 传化 01”票面利率的决定。4、“18 传化 01”债券持有人在回售申报日内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申报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5、本次回售等同于“18 传化01”债券持有人于本期债券第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2020 年3 月23 日,因2020 年3 月21 日为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1 个交易日)

5、,以100 元/张的价格卖出“18 传化01”债券,“18 传化01”今日(2020年 2 月 18 日)收盘价 为 100 元/张,请“18 传化 01”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6、本公 告仅对“18 传化 01”债 券持有 人申 报回售的 有关事 宜作简 要说明,不构成对申报回售的建议,“18 传化 01”债 券持有人欲了解本次债券回售的详细信息,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查阅相关文件。7、本次 回售 资金到 账 日指公司 向本 次有效 申 报回售的“18 传化 01”债券持有人支付本金及当期利息之日,即 2020 年3 月23 日(因 2020 年3 月21 日为

6、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1 个交易日)。8、本期债券支持撤销回售和回售转售。一、本 期 债 券 基本 情 况 1、债券名称:传化智联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3 债券(第一期)2、债券简称:18 传化01 3、债券代码:112661 4、发行人名称: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5、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3 年,自 2018 年3 月21 日至2021年 3 月 21 日,附第 2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7.15%,在本期债券的第 2 年末,若公司选择不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后 1 年票面利

7、率为 7.15%保持不变 6、发行规模:人民币 10.00 亿元 7、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平价发行,即每张人民币 100 元 8、付息 方式:本期债 券采用单 利按年 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 日:2018 年3 月21 日 10、付息日:2019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3 月 21 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至 2020年每年的3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8、,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11、兑付日:本金兑付日为 2021 年 3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1 年3 月21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12、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3、信用级别:大公国 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6 月13 日发布跟踪评级报告,公司主 体长期 信用等级 结果为 AA,评级展望 为稳定;维持 本期债券信 4 用等级为AA 14、转让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

9、于 2018 年4 月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进行转让 15、登记、托管、代理 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本 期 债 券 回售 实 施 办 法 1、本期债券回售申报日:原回售申报期为 2020 年2 月10 日、2020 年2 月11 日和 2020 年 2 月 12 日,因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影响,经债券持有人一致同意,回售申报期调整为 2020 年 2 月 19 日、2020 年 2 月 20 日和 2020 年 2 月 21日。2、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

10、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 元。3、回售 申报办 法:债 券持有人 可选择 将持有 的债券全 部或部 分回售 给本公司,在回售申报日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申报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4、选择 回售的 债券持 有人须于 回售申 报日内 进行申报,逾期 未办理 回售申报手续即视为债券持有人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0 年 3 月 23 日(因 2020 年 3 月 21 日 为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1 个交 易日)。发行人委托中国证券登记

11、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申报回售的债券持有人办理兑付。6、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投资者以 100 元/张(不含利息)的价格卖出“18 传化 01”,投资者参与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请“18 传化 01”债券持有人慎重判断本次回售的风险。5 三、回 售 部 分 债券 付 款 安 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0 年 3 月 23 日(因 2020 年 3 月 21 日为休 息日,则顺延至下1 个交易日)。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当期2019 年3 月21 日至2020 年3 月20 日期间 利息,票面利率为7.15%。每手(面值1,000 元)“18 传化01”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71.5元

12、(含税)。扣 税后个 人投资者、证券 投资基 金债券持 有人取 得的实 际每手债券派发利息为 57.2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债券派发利息为71.5 元。3、付款 方式:发行人 将依照中 国证券 登记结 算有限责 任公司 深圳分 公司的申报登记结果对“18 传化 01”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四、本 次 回 售 申报 日 的 交 易“18 传化 01”在回售 申报日将继续交易。申请回售

13、部分债券当日收市后将会被冻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五、回 售 申 报 程序 1、申报回售的“18 传化 01”债券持有人应在 2020 年 2 月 19 日至2020 年2 月 21 日正常交易时间(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申报方 向为卖出,当日可以撤单,申报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 债券被注销。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2、“18 传化 01”债券 持有人可对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回售的债券申报 6 回售。“1

14、8 传化 01”债券持有人在本次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视为对回售选择权的无条件放弃。3、对“18 传化 01”债券 持有人的有效回售申报,公司将在本年度付息日(2020年 3 月 23 日,因 2020 年 3 月 21 日为休息日,则顺延至下 1 个交易日)委托公司债券登记机构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进行清 算交割。六、关 于 本 次 回售 所 付 利 息 缴 纳所 得 税 的 说 明 1、个人 缴纳公 司债券 利息所得 税的说 明:根 据中华 人民共 和国个 人所得税法以 及其他 相关税 收法规和 文件规 定,本 期债券个 人(包 括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

15、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 国家 税 务 总 局 关 于 加 强 企 业 债 券 利 息 个 人 所 得 税 代 扣 代 缴 工 作 的 通 知(国 税 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投资者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2、非居 民企业 缴纳公 司债券利 息所得 税的说 明:根据 中华 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

16、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 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七、本 期 债 券 回售 的 相 关 机 构 1、发行人: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萧山区 钱江世纪城民和路 945 号传化大厦 联系人:朱江英、章八一 7 电话:0571-82872991 传真:0571-83782070 邮政编码:311215 2、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联系人:朱彤、周磊 电话:010-66555253 传真:010-66555103 邮政编码:100033 3、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联系人:梁一霞 联系电话:0755-21899317 传真:0755-25987133 特此公告。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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